第2版:新闻

唐家三少:规范网络文学类产品审核标准

《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在“文化精品创作生产”方面,强调要加大对具有示范性、引领性作用的原创精品的扶持力度,推出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的精品力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高品质的精神食粮。伴随着新媒体的飞速发展,网络文学已成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焦点,据相关权威部门统计,截至2017年12月底,中国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达到3.78亿,占网民总数的48.9%;手机网络文学用户规模为3.44亿,占手机网民的45.6%。2018年网络文学用户更是突破了4亿大关。在这样的背景下,网络文学迎来了繁荣发展的契机,同时也存在着导向不正确、内容低俗和侵权盗版等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网络作家唐家三少(张威)认为,近年来,一些导向偏差、内容低俗、侵权盗版的文学作品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号等新媒体在网络上传播。从目前情况来看,一些新媒体平台和各大应用商店并未对微信公众号或上架的APP的相关行业资质进行审核,导致新媒体平台和应用市场中存在大量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阅读类公众号和APP,而这些公众号和APP中存在大量低俗、盗版内容。因此,强化相关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管理责任,对于保护网络文学行业有着重要的作用。

根据《网络出版管理规定》及《互联网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的规定,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依法经过出版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唐家三少发现,在很多新媒体平台和应用商店的审核标准中,并未要求微信公众号和阅读类APP程序开发者在上架时提供《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而且,尽管各平台已制定了各自的审核标准,但就执行情况来看,部分新媒体平台和应用商店等服务提供者并未严格执行其制定的审核标准,甚至部分服务提供者对账号注册者和软件发布者的信息是否真实亦未作核实。平台的这种失信和失职行为,一方面应归结于现阶段仍属于新媒体平台和应用商店的发展初期,为抢夺市场份额,有意放松审核;另一方面,对违规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处罚力度不够,未形成有效的追责问责机制。

因此,唐家三少建议对此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一、出台统一审核细则。各类新媒体平台均是伴随移动互联网时代发展应运而生的产物,其监管制度可以借鉴PC互联网的相关经验。建议监管部门可以出台统一的审核细则,在细则中应针对各类型新媒体或APP应具备的相关资质以清单形式列明。就阅读类产品而言,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中的《互联网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的规定,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依法经过出版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有必要通过细则的方式制定统一的上架审核标准,明确新媒体平台和应用商店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在阅读类产品上线时核实其是否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禁止未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阅读类产品上线。同时,还应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对有关证明文件进行查验,只有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做到了上架审核及查验时,才能认为其尽到了审核义务,在发生侵权时才能免除其审核管理责任。

第二、加大违规处置力度。随着移动互联网用户的爆炸式增长,新媒体平台的公众号和应用商店的APP质量将直接影响到社会价值导向和用户权益。因此,现阶段应当加强对相关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管理,相关部门应提供统一查询服务,面向全社会公开备案新媒体平台、应用商店信息及黑名单。对于存在审核不严、投诉较多却仍不改正的新媒体平台、应用商店应加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应暂停提供服务,并进行整改。对于违规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关闭服务器,并对运营者采取罚款等处罚措施。

(黄尚恩)

2019-03-08 1 1 文艺报 content48626.html 1 唐家三少:规范网络文学类产品审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