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影视

编剧赵冬苓谈电视剧《因法之名》——

用父子两代故事反映中国法治的进步

电视剧《因法之名》在北京卫视播出后,不仅取得了收视佳绩,也获得了不少赞誉,在近日由中国视协举办的该剧研讨会上,很少在自己担任编剧的研讨会上露面的赵冬苓,克服了“五一”假期前夕买不到票的困难,执意赴京参加研讨会,用她自己的话说,她太看重这部《因法之名》了。

谈起创作初衷,赵冬苓介绍说:一开始制片方拿了几个选题找到我,其中有一些商业性很强的选题,但是我挑选了这个纠正冤假错案的选题。一方面是我兴趣所在,我对法律、法治题材非常感兴趣。另外基于我对中国社会现实、中国未来发展方向的思考:中国一定要走法治道路,中国一定会走向法治国家的道路。我觉得这样一个选题非常有社会价值,就做了。

在研讨会上,有评论家说,好吃的肉都被挑的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骨头,赵冬苓挑到的是一块极其难啃的骨头。她说:我在接这个选题时,就知道它的难度。我做编剧30多年了,有一个强烈的愿望,不希望在自己写作的舒适圈里创作,不希望自己的作品只是一种快销品,一次性的市场消费。我希望自己的作品应该对社会现实发声,应该对国家进步、社会进步起一点作用。我希望作品能够留得下来,所以最后还是知难而上了。

针对观众提出的一些问题,赵冬苓阐明这部电视剧不是一部涉案刑侦剧。“我看很多观众忙于猜凶手是谁,我写的不是一个破案剧,凶手是谁我不关心,我关注的是一个错案到底是如何产生的。一个错案的产生会给周围的人,给社会,包括给公检法与法治建设带来哪些伤害,一代一代法律界人士是怎样艰难推动中国法治进步的。这才是《因法之名》这部剧所关心的,也是我创作的初衷。

赵冬苓在分享其创作经验时说,我力求通过一个错案从造成到最后纠正整个过程,来反映中国法治的进步历程。这是我的一个非常强烈的愿望。观众从剧中能看出来,反映法治的进步是我从构思到最后表现出来的一个强烈心理动机。今年在北京开两会期间,我抓紧会议休息的时间,又到最高检找到我采访过的检察官,了解一些新的案情、新的素材。他非常热情地接待了我。通过我和检察官的几次接触,我从他们身上感受到中国真正的法律精英该有的样子。最早我和检察官交谈的时候,无意当中谈到了案件当中的孩子,他说一个错案发生了,就苦了孩子。这个剧本的产生就是因为他的一句话,我当时就觉得电闪雷鸣一样,刚开始真不知道电视剧从哪里落笔,他这一句话点醒了我,当时我决定一定要从第二代落笔,现在故事里的许子蒙,观众虽然吐槽他的感情线,但这个人物不可少。该剧第一个出现的形象就是许子蒙,经历了父亲蒙冤入狱,导致他一生的性格变化,家庭、爱情、婚姻一系列都发生了改变。我就是要通过父子两代遇到几乎相同的案件,用对比看到进步。我特别感谢最高检,采纳了我希望的许子蒙最后走到法庭上,由法庭来宣告他疑罪从无的情节。

谈到现实主义创作时,赵冬苓认为现在号召作家、艺术家写现实的氛围很好,但她个人认为,写现实的不一定就是现实主义,只有真正直面社会的完美和不完美,从中找出社会前进发展的内在规律并真实呈现,这才叫现实主义。赵冬苓自信地说:《因法之名》就是这样一部现实主义作品,尽管有很多不完美,特别是有一些编剧不可控的因素导致的不完美,甚至引发一些观众吐槽,但是我觉得它仍旧是一部真正的现实主义作品,对我来说是一次极大的挑战。我是有名的写作快手,一年写两到三部电视剧是正常的速度,但是写这部作品光大纲就写了14稿,中间几次写到自己崩溃,完全没有自信。我已经到了见一个人就跟人家说“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听听这个故事有意思吗”的地步。还好,所有听过的人都说挺有意思,最终我鼓足勇气写出来了。虽然不完美,但是对我来说有特殊意义,是特别令我骄傲的一部作品。(艺 文)

2019-05-15 编剧赵冬苓谈电视剧《因法之名》—— 1 1 文艺报 content49545.html 1 用父子两代故事反映中国法治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