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湖营其实已经没有湖了。”这是《洞》这本小说第一章的第一句话。开头的一章极短,没有几句话,但作者几乎在每一句看似收敛、不动声色的叙述中都埋伏下了一个谜,吊起了我们的胃口:有湖,但100多年前干涸了;有镇,但慢慢消失了;在这个没有树、极其炎热,如果被可怕的黄斑蜥蜴咬到一口必定会丧命的地方,却有露营者来挖洞……
湖为什么干了?谁是露营者?他们又为什么跑到这里来找死挖洞?
其实,这还仅仅是拼图游戏的一个开始。紧接着,不等我们回过神来,作者就把更多的碎片劈头盖脸地撒了过来:一个遭诬陷的白人少年,一个大字不识的黑人少年,命运之鞋,背肥猪求婚的曾曾祖父,一个白人女子与黑人青年的吻,长着长长毒指甲的监护人,劫匪,桃子罐头、洋葱……这到底该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连作者也怕我们焦虑了,在第二章一开头他就忍不住说出了我们的疑问:“读者可能会问:怎么有人跑到绿湖营去呢?”在后面的故事里,“读者”或是“你”,还会时不时地蹦跳出来。不过别指望作者会揭开谜底,他的叙事策略就是退隐到故事里,绝不插嘴,让你一个人静静地阅读、推理、判断,像小主人公挖洞最后挖出真相一样,把一个个碎片拼成一个完整的故事。
这本书的作者是路易斯·撒察尔,这本书一出版就囊括了美国儿童文学的三大奖项:国家图书奖(青少年类)、纽伯瑞奖及《波士顿环球报》/《号角书》书奖,这在美国的儿童文学史上创造了一个奇迹。而且没有几年,它就在世界上卖出了800万册。《洞》最受人肯定的,就是作者运用高超的叙事技巧,用双线结构讲述了一个现代与过去、交织着几代人、几个家族恩怨情仇的故事。
第一条线是现代,准确地说是现代·绿湖。说的是一个名叫斯坦利·叶那茨(Stanley Yelnats)的少年,因为误判,被惩罚到绿湖营来挖洞的故事。遭此噩运,他只能怪他有一个“又坏又脏又烂的偷猪贼曾曾祖父”,传说这个曾曾祖父偷了一个瘸腿吉普赛女人的猪,女人对他和他的子孙后代施了咒语。斯坦利家很穷,因为他曾祖父的所有财产,都被女劫匪“一吻夺命”凯特·巴罗(Kissin’Kate Barlow)抢了个精光。除了斯坦利,还有一个绰号零蛋(Zero)的流浪儿,他的真名叫赫克特·泽罗尼(Hector Zeroni),就是他偷了一双著名棒球手的球鞋,才导致斯坦利飞来横祸。不过后来他和斯坦利一起逃走,又一起挖出了宝藏。红头发的监护人沃克(Walker)小姐是一个凶恶的女人,她让斯坦利他们挖洞,实际上是为了寻找祖先一直没有挖到的宝藏。
第二条线是过去。过去这条线,实际上又可以分成三条,一条是一百几十年前的“过去·拉脱维亚”,一条是紧随其后的“过去·地点不详的美国某地”,另外一条是110年前的“过去·美国德克萨斯州绿湖”。“过去·拉脱维亚”说的是斯坦利的曾曾祖父艾亚·叶那茨(Elya Yelnats)15岁那一年的故事。为了娶一个没脑子的女孩,他必须在两个月里送一头最肥的猪给女孩的父亲作聘礼,独脚埃及老妇人泽罗尼(Zeroni)让他每天抱一头小猪上山顶,喂它喝溪水,给它唱歌,最后还要背她上山喝一口溪水。她警告他假若忘了,他和他的后代将永世受诅咒。
“过去·地点不详的美国某地”说的是艾亚·叶那茨没有娶到那个女孩,一气之下忘了兑现诺言,只身乘船来到美国,爱上了一个名叫赛拉·米勒的能干又聪明的女子,一年后还生了一个小男孩,起名叫斯坦利·叶那茨(Stanley Yelnats)。
“过去·美国德克萨斯州绿湖”的故事要长一些,说的是名叫凯瑟琳·巴罗(Katherine Barlow)的刚烈女子,因为爱上了在山上种洋葱的黑人山姆,被逼入绝境,最后成为一个让人闻风丧胆的女劫匪——“一吻夺命”凯特·巴罗。20年后,她被曾向她求婚遭拒的特鲁特·沃克(Trout Walker)和他的妻子红头发的琳达·米勒抓住,他们逼她交出财宝,但她带着微笑死在一只红眼蜥蜴的黑牙之下。
为什么要写出人物的英文原名呢?这样只要一对照,读者就能看出这些人物之间的血脉关系了——斯坦利·叶那茨是艾亚·叶那茨的曾曾孙子,他的曾祖父也叫斯坦利·叶那茨;零蛋赫克特·泽罗尼是独脚埃及老妇人泽罗尼的曾曾孙子(有趣的是,零蛋这个绰号,就是他姓的前四个字母);红头发监护人沃克小姐是特鲁特·沃克和红头发琳达·米勒的后代……作者用一张命运的网,将这些人物的故事都交织到了一起,这是一个命运轮回的故事。
因为失言没有把老妇人背上山,结果遭到诅咒,斯坦利家族五代人从此厄运连连——曾曾祖父的谷仓三次遭雷击;曾祖父更惨,被凯特·巴罗抢走了所有的财产不说,还被丢弃在荒漠里整整17天,险些丧命;父亲的发明从来没有成功过。而最最倒霉的要数斯坦利了,天上掉下来一双臭鞋子,就让他莫名其妙地陷入牢狱之灾,才是个初中生却被发配到一个“方圆一百英里内惟一有水”,“你想逃跑?那就等着三天后喂秃鹰吧”的地方来挖洞。这一切直到他救了真正的偷鞋贼零蛋的命,把零蛋背上山,才算解除了诅咒,扭转了家族五代人的厄运,完成了一个罪与罚的轮回。就如同书里写的那样:“艾亚·叶那茨的曾曾孙子背着泽罗尼夫人的曾曾曾孙子上山的第二天,斯坦利的父亲就发明了治疗脚臭的方法。”
但问题是,斯坦利的曾曾祖父并不是一个偷猪贼,他的曾祖父、父亲和他自己也都不是罪人,他们不应该遭到诅咒。真正的罪人是过去绿湖镇那些丧心病狂的人们,正是他们出于种族偏见,一手制造了两个真心相爱的年轻人的悲剧。天理不容,他们最后不是遭到了诅咒,而是更严厉的天谴——“自那以后,绿湖镇再也没有下过一滴雨”。用他们自己的话来形容再恰当不过了:“上帝会惩罚你们的。”当然,有罪的还不止是古人,在这个看似荒谬、略带超现实主义色彩的故事里,作者让每一个出场的角色都与他们先祖的命运纠结,前世今生如同一场戏。
作者把小说的绝大部分篇幅都留给了斯坦利这个命运不济的少年。刚开始,他是一个倒霉蛋,体型臃肿,在学校里饱受同学欺负,老师在课堂上也会拿他的肥胖开玩笑。连作者自己都承认:“斯坦利不是一个英雄类型的人物,他是那种有点可怜的孩子,觉得自己没有朋友,觉得自己的生活遭到了诅咒。”被送到绿湖营来挖洞,他怪自己“只是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方”,怪自己有一个“又坏又脏又烂的偷猪贼曾曾祖父”。可是这一切,从他开始在炎炎烈日下挖洞那天改变了。他在这里与他的命运相逢,他不再怨天尤人(事实上,他不太相信这是一个诅咒,因为一说到这个“家里的笑话”,他就会笑),不再沉沦,而是开始学会把握自己的命运,磨炼意志,最终不但找到了一个最好的朋友,还挖出了一个骗局,挖出了几个家族埋藏了一百几十年的恩恩怨怨,成为了一个英雄,完成了一次自我求赎。当他逃离绿湖营,爬上那座酷似“上帝的大姆指”的山时,他开始感谢那双砸中他的命运之鞋了,他头一次觉得自己是在正确的时间出现在正确的地方,因为他感到了快乐,“他突然想到自己已记不起最后一次快乐是在什么时候了。他生活变得如此悲惨并不仅仅是因为被送到绿湖营,早在学校里他就不快乐……没人喜欢他,其实他也不怎么喜欢自己。他现在喜欢自己了。”这样说起来,绿湖营的创办者还真是达到了他们所宣称的目标:“如果你把坏男孩带到那儿,让他每天在烈日下挖一个洞,他就会学好。”这实在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斯坦利的全名是Stanley Yelnats,Yelnats反过来写,就是Stanley,它既可以顺着念,也可以倒着念。就像他们家族代代都给孩子起这个名字一样,三代斯坦利身上的厄运从来没有停止过。只有到了他这一代,才彻底终止了命运的诅咒。
《洞》是一本需要一边读,一边翻回到读过的部分细细琢磨的书。作者丝毫没有顾及阅读者是一个孩子,就把一件事颠来倒去地重复上好几遍。他不说废话,不解释,他只是把它们一一写出来,要你自己去捕捉、判断和推理。他说,这就是阅读的快乐。
斯坦利来绿湖营的第一天,管理员指着地上的一个个洞对他说:“如果你发现什么有趣的或不寻常的东西,你可以向我们汇报。”斯坦利问他:“我们应该寻找什么呢?”
你也来试试看吧,看看自己能从《洞》里找到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