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我为什么翻译 □孔亚雷 2012年07月16日 来源:文艺报

孔亚雷,从事小说创作及翻译。2007年翻译出版美国作家保罗·奥斯特的长篇小说《幻影书》,2011年译有莱昂纳德·科恩的诗集《渴望之书》。

我突然意识到,关于翻译我无话可说。就像关于写作,关于爱,关于战斗,关于建造一座房子,关于观察天空颜色的变化,我同样也无话可说。因为它们都首先要求去做,而不是说。它们要求行动。一切——精髓、问题、美妙、痛苦、经验、回声——都将从行动中显现。行动就像光。行动是作品的上帝。

所以让我们行动,让我们沉默。或者说,让我们忘记——因为我们如此专注于此刻的行动。让作品说话。不,作品也不说话。它只是存在。就像云、石、树、玫瑰没有为什么的问题,艺术也没有为什么的问题。

这就是为什么我要写我为什么翻译。因为我想,至少,我能——也只能——写写自己为什么会从事文学翻译。理由如下:

1.因为文学。或者更直接一点说,因为中国文学的影响力有下降的趋势,我们感到很难受。哦不,不是为了中国文学,是为了我们自己。是因为作为健康文明的人类,我们热爱文学,需要文学,渴望文学。就像我们同样热爱、需要并渴望食物、性和新鲜空气。

2.因为外国文学。我承认,或者说我发现,我正在变得越来越挑剔。这是读英文原版小说导致的副作用(同时又导致我更多地去读原版)。我开始不仅注意小说的作者,也开始——甚至更加——注意它的译者。正面例子:车瑾山(让·艾什诺兹《高大的金发女郎》译者)和姚媛(扬·马特尔《少年Pi的奇幻漂流》译者),两位了不起的翻译家。反面例子:肖铁(雷蒙德·卡佛《大教堂》译者),他毁了我热爱的“大教堂”,他把卡佛的刀锋变成了泥巴。我很愿意跟他打一架。如果一个真正的男人可以为了心爱的女人流血,那么一个真正的读者也可以为了心爱的作家挥拳。

3.因为保罗·奥斯特。我读的第一本英文原版小说是保罗·奥斯特的《神谕之夜》。虽然我毕业于上海外贸学院,英语六级,算下来几乎已经学了10年英语,但真正让我体会到英语之美,让我爱上英语的,是保罗·奥斯特。是他小说中每个句子的那种音乐感,是他偏好使用最简洁单词的写作风格。接下来我又读了雷蒙德·卡佛、约翰·厄普代克和罗素·班克斯。我觉得简直就像掌握了一种魔法(虽然还不很熟练)——我可以读懂英文小说(而不是阅读理解)!

4.因为村上春树。如果你觉得这个名字太小资,那么我们可以把他换成纪德。他们有两个共同点:都是杰出的小说家,都既写小说又搞翻译。歌德说,只有懂外语,你才能更深刻地理解你母语。顾彬说,在德国,最好的翻译家都是最好的小说家,最好的小说家都是最好的翻译家。不过,这跟我翻译有什么关系?请看第五条。

5.因为我也写小说。因为事实正如歌德所说。因为写小说需要学习(而翻译是最大程度的精读),需要等待(而翻译可以让你有效地保持手热),需要忍耐(翻译可以帮你打发无聊,或者说,习惯无聊)。我的第一本书是译作,保罗·奥斯特的《幻影书》(2008)。第二本是长篇小说《不失者》(写于2003年,2009年出版)。第三本是莱昂纳德·科恩的诗文绘画集《渴望之书》(2011)。第四本是2012年父亲节刚刚出版的霍桑(对,就是写《红字》的霍桑)亲子日记《爸爸和朱利安、小兔子巴尼在一起的二十天》。第五本是将于今年年底出版的短篇小说集《火山旅馆》。第六本是布莱特·伊斯顿·埃利斯的《比零更少》。第七本,我想,将是我的第二部长篇小说。所以,你看,就像花色间隔的多米诺骨牌:小说,翻译,小说,翻译,小说……

6.因为孔象象。2005年我做了父亲。跟所有幼小的婴儿一样,孔象象一方面像个天使(他太可爱了,以致于我不可能离他太远),一方面像个魔鬼(半夜的哭喊,白天的陪伴,以致于我不可能写小说)。绝望是希望之母。出于绝望,我开始翻译。然后,我发现翻译成了一种希望。谢谢你,孔象象。

7.因为莱昂纳德·科恩。就像没想过要登上火星,我也没想过要翻译诗歌。我至今还没登上火星,不过我已经翻译了一本诗集。为什么?我不是诗人。而且——众所周知——诗是不可译的。(“诗就是翻译中丢失的东西”,大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话像震耳欲聋——有时甚至真的会震聋——的警钟一样回荡在每个诗歌译者的耳边。)原因很简单:因为爱。因为我爱科恩的歌。因为我本能地相信,他的诗会和他的歌一样迷人,一样苍老、温暖、镇定,充满嘲讽和黑色幽默。我的直觉没错。只是,作为科恩出家成为禅宗和尚的副产品,这部大多写于加州秃山禅修中心的《渴望之书》,更多了一份轻盈、一丝禅意和一种直面一切——无论那是死亡还是情欲——的坦然。事实上,早在2003年写《不失者》的时候,科恩的歌就是我休息时最常听的音乐,我甚至把它们写进了小说的一个场景。那时我根本没想到自己会从事文学翻译,当然,也就更不会想到7年后我会成为科恩诗歌的译者。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一切都连接起来,仿佛命运的星光穿越而来,最终抵达我的心间。

8.因为翻译稿酬很低。是的,这个理由听上去有点反常。但如果文学翻译的稿酬很可观,那么也许我会为了钱去翻译一部作品。反之则没有这样的危险。因而我只会去翻自己深爱的作品——那种感觉很棒,就像只娶你深爱的女人。

9.因为英语本身。这里有一个小故事。英国小说家和游记作家保罗·索罗去阿根廷拜访博尔赫斯。在博尔赫斯的提议下,一连5天下午,索罗都在博尔赫斯的公寓,在幽暗的光线下,为他朗读爱伦坡的小说片段,而后两人一起步行去附近的小饭馆吃晚餐。在朗读过程中,博尔赫斯(微微昂着头,盲眼对着空中的某个点)不时击节赞叹,“多么美!”他对这空中的那个点喊道:“英语多么美!这种说法只有用英语才行,西班牙语就不行。”我也常有这种感受。但还是要翻译,因为第十条。

10.因为汉语本身。因为我们现在使用的汉语需要改造。不要着急,请注意前面的限定词组:我们现在使用的汉语。我们总觉得,汉语很古老,很完美。但这是一个错觉,是文言文很古老很完美。我们现在使用的书面汉语,既不古老,更不完美。它的历史很短(从“五四”白话文运动后才真正开始)。它混浊而粗糙(教育、网络……如此多的污染源)。不过,让我们不要光说不做。让我们借鉴一点西方的美德——JUST DO IT。我会从最具体的文本做起,从最微小的细节做起,带着爱和理想,去翻译好笔下的每个词、每句话、每本书。而翻译之爱,用科恩的一首短诗来形容再贴切不过,那就是:你走你的路/我也走你的路。

译 文

塑料香肠般的分界线在跳水池周围晃荡,那里完全自成一体,没有别处那些头和手臂的抽筋芭蕾。池水蓝得就像能量块,小而深的完美正方体,两侧是习泳区、“快餐厅”、糙热的平台、高塔及跳板弯曲的近影。池水静止无声,在两次跳水之间悄然愈合。

这其中有一种节奏。像呼吸。像台机器。排队跳水的人在塔台梯子后面蜿蜒成一条曲线。一个接一个,人们抓住梯子往上爬。一个接一个,被心跳间隔着,他们来到顶端的跳板舌头。而一旦站上跳板,他们就会停顿一下,几乎每个人都一样,一个小小心跳的停顿。然后他们的腿把他们带到末端,他们全都做出同样的踏脚跳,手臂向外划个弧线,像是要形容什么环形的东西,完全的环形;他们重重地落在跳板边缘,让它把自己弹出去。

它是一架俯冲机器,一连串的断续运动,在一片香甜崭新的漂白雾气中。你从平台上可以看见他们撞在池水冰蓝的床单上。每次跳落都有一块白色腾起又自己落下,然后展开,然后发出嘶嘶声。接着蓝色的洁净出现在白色中间,像布丁一样展开,让它焕然一新。池水自动愈合。你走过了三次。

你在排队。四处看。无聊。几乎没人说话。每个人似乎都独自一人。大部分都在看梯子,在无聊。你们差不多全都抱着胳膊,背上和肩膀上一串串清蓝的氯气小水珠被一阵刚升起的干风吹得直打寒战。似乎不可能每个人都会真的这么无聊。你旁边是塔影的边缘,跳板像那翘起的黑舌头。影子的身体巨大,很长,倒向一边,以一个尖锐的新角度跟塔基连在一起。

几乎每个排队上跳板的人都盯着梯子。大点的男孩向上动时盯着大点女孩的臀部。臀部在柔软的薄布里,贴身的尼龙撑得很紧。那些漂亮的臀部在梯子上移动起来就像液态的钟摆,一种高雅的无法解开的密码。女孩们的腿让你想起鹿。无聊。

——孔亚雷译大卫·福斯特·华莱士《永远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