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9日至11月1日,中国作家协会第八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终评委员会召开会议,来自全国各地的13名终评委根据《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评奖条例》的规定,对经过公示的54部(篇)备选作品进行了认真审读和讨论,通过无记名投票,产生了20部(篇)获奖作品。其中:小说9部、童话3部、诗歌1部、散文1部、幼儿文学1部、报告文学1部、科学文艺2部、理论批评1篇、青年作者短篇佳作1篇,寓言空缺。(获奖篇目见第2版)
本届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的评选工作于2010年3月启动,4月1日至6月15日面向全国征集参评作品。全部参评作品篇目经过15天的公示之后进入初评,初评产生的54部(篇)备选作品篇目经过30天的公示后进入终评。终评委仔细阅读了初评产生的全部54部(篇)备选作品,按照《评奖条例》的要求,本着对读者负责、对作品负责、对作者负责、对自己艺术良知负责的原则,经过反复阅读和充分讨论,最终通过无记名投票产生了获奖作品篇目。
本届获奖作品密切关注当代少年儿童的生存现状,体现以儿童为本位的写作立场,体现把少年儿童文学打造成儿童生命成长精神高地的创作导向,体现当前儿童文学创作的多样化,体现儿童文学时代性、艺术性、可读性的融合,注重获奖作品生动感人的艺术形象和审美功能。评委们坚守儿童文学创作的品质,坚持多中选好,好中选优。获奖作品基本反映了当前我国儿童文学创作的繁荣面貌和艺术水准。
评奖委员会纪律监察组监督了终评全过程。
中国作家协会第八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颁奖典礼将于2010年12月中旬在江苏南京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