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文联维权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主办,中国剧协协办的“戏剧作品著作权保护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戏剧界的十余位专家、各级法院30多位法官、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与会者围绕戏剧作品及著作权归属、戏剧剧本文字部分的独创性界定、戏剧音乐部分的独创性、戏剧作品的表演者权归属等7个问题展开了探讨。大家认为,戏剧艺术作为一门综合艺术,通常由编剧、唱腔设计、唱腔表演、音乐、舞美等共同组成,创作与使用过程中涉及到诸多利益关系,要合理平衡各方利益,以利于推动我国戏剧艺术和著作权保护事业的发展。
(余 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