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的清洁习惯自小而成。小孩子饿了,急躁躁拿馍馍,没洗手,大人会一把打开,非让洗了再吃;念经读书写字也如是,被谆谆告诫,须得洗了手才行。从小培养洗手观念不说,头发要短,指甲要短,每天潄口呛鼻等,一系列的规矩,变成了近乎唠叨的重复:要干净。再稍大,回族孩子是需要有“大净”、“小净”(沐浴之意)的,大人会耐心地教导:洗大净,脱去衣服后,要先洗手、再漱口呛鼻洗脸洗两肘洗头发,然后自上而下、先右后左地冲洗周身,各项次序不可颠倒……大净有了,还要洗小净,上坟或念经做礼拜什么的,在未破坏大净的基础上,按一定顺序清洗身体的重点部位等。特别是严格做礼拜的老人们,一天要洗三五次小净,从不嫌麻烦。
当这些来自教义和大人的要求口耳相传,成为一种生活习惯,小孩在成长中就烙上了清洁的意识。如果不洗干净自己,总觉得做错了什么,会有一种发自心底的膈应,嫌自己脏,嫌自己不干净,所有事想方设法清清爽爽去做。
很多回族作家在创作中写到了回族的清洁精神。印象中,出名的短篇小说有两篇,李进祥的《换水》和石舒清的《清水里的刀子》。《换水》写实,一对年轻回族夫妇到城里打工,从离家时“换水”(洗大净)开场,以在城里打工时不断“换水”为线,男人马清摔下脚手架摔残了胳膊,女人杨洁打了不少工,不得已去做马清鄙视的“鸡”,后来查出得了性病,马清并没有说穿,而是对自己的女人说:“换个水,我们回家吧。”洗干净了再回家,小说里的“换水”意义深刻多了,清洁(刚好是男女主人公名字相加)的不仅仅是身体上遭受的污浊,同时有心灵的创伤。而在获得鲁迅文学奖的短篇小说《清水里的刀子》中,据老人讲,牛意识到自己即将面临死亡,看到眼前的清水里有把刀子,于是不吃不喝,“为的是让它有一个清洁的内里,然后清洁地归去”,作家由牛及人,想到“牛知道它的死,他贵而为人,却不能知道”,由此意识到一个人干干净净、毫无罪孽地离开人世的可贵。也就是说,一个人一辈子不仅仅身体上保持清洁,精神上也是如此,清洁一生,才能坦然离世。
这两篇小说颇有影响力,刊发之后,立即由多家选刊转载。两位作家在本民族日常琐碎的生活中抓住了“清洁”这一生活习惯和精神追求,继而用形象生动的叙事铺陈出来,虽然着力点不一,但皆产生了巨大的艺术张力,引发读者共鸣。这也再次证明了一个说了多遍的道理:写作是民族性的,也是世界性的。关键是在日常生活中,如何挖掘和叙说出本民族能让世人共鸣和震动的精神品质。在我看来,用文学表达清洁的民族精神,应该成为回族作家一个基本追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