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次参加某地的一个文学活动,偶然遇到一位经济中介人,他的业务是为贫困地区开发设计立项,争取国家资金,组织项目实施。谈到个中甘苦,他说还真遇到过一些关键人物,坚决拒绝任何方式的贿赂。让人听了很是感动,以为他本人对此一定是十二万分的敬仰。没想到他说,这帮人是玩高尚的。接下来,他大发议论:而今“玩”是社会时尚,什么都有人“玩”,那些捐款做慈善的、一天到晚帮人做好事的、一见“义”就“勇为”的,都是这种玩高尚的主儿云云。
看着对方唾沫飞溅,我瞠目结舌。我见识太过有限,太过土气,这样时髦的说法,闻所未闻,一旦听到,不免觉得匪夷所思。传统价值观受到挑战,我多少有些感受,只是没有想到,在这位仁兄一类人那里,会毁灭得如此彻底。
记得19世纪法国有一个名叫孔德的哲学家和伦理学家,把利他主义这个概念引进道德理论,并以之作为他的伦理学体系的基础。按照他的界定,利他主义表现为:将他人置于本人之上作为基本的生活规律。意味着,你毫无条件地为他人活着,为他们牺牲,牺牲你自己的利益、你自己的快乐、你自己的价值。利他主义作为伦理学的一种学说,一般泛指把社会利益放在第一位,为了社会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的生活态度和行为原则。
这样的生活态度和行为原则,事实上乃是人类作为一个物种生存的需要。所谓利他主义,就是一个个体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条件下,以牺牲自己的适应性来增加、促进和提高另一个个体适应性的表现。从人类社会的演进过程看,利益追求是人类社会属性的核心,所以,利他主义的实质在于主体间的利益博弈,并且是长期利益博弈的一种均衡。利他主义的对立面是自私自利。自私、骄傲和蛮横会给博弈带来作恶似的结果。只有想尽办法并且无私、谦虚、忍让,才能获得与期望博弈结果的和谐。跳出狭小的自我行为领域,把思想、灵魂、意志一起并入大自然的轨道。在与自然的博弈中,对大自然的抵制会丧失真正的自我和自然特性。独立的自私意识会把人们引向耻辱、罪恶和死亡。任何超越自然法则所获得的价值都是暂时的,以后还会付出代价。
不仅是人类社会,即便是在动物界,利他主义也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这已被许多事实所证明。
长期以来,科学家一直对人类的利他主义的来源孜孜以求,从遗传学角度,首次发现了促使人类表现利他主义行为的基因。而在自然界中,同样存在着利他行为。这种行为提高了其他个体的生存和生殖机会,却降低了自己的生存和生殖机会。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当幼鸟遭受攻击时,许多鸟类父母都会挺身而出,用伪装受伤的方法把猛禽引向自己,使子女得以逃脱。这叫“亲缘利他”,即有血缘关系的生物个体为自己的亲属提供帮助或做出牺牲。这不仅在人类社会,而且在整个生物世界都是一种非常稳定、非常普遍的行为模式,在父母与子女关系上表现得尤为动人和充分。
当狮子或猎豹接近时,往往会有一只瞪羚在原地不停地跳跃向同伴们发出警告。按照一般的行为原则,最早发现危险应该最早逃跑才是最佳生存策略。但瞪羚却放弃了第一时间逃生的机会,并以此为代价向同伴报警,使自己暴露在捕食者面前。蜜蜂、黄蜂、白蚁等膜翅目社会性昆虫中,存在着为数众多的不育者,它们担任筑巢修巢、采粉采蜜、哺幼护王等工作。食物不足时它们忍受饥饿喂养王后的子女,遇到掠夺者它们以倒钩刺等自我的献身方式保证王后和兄弟姐妹们的安全。不少鸟类在捕食类飞禽出现时,为了同伴的安全发出叫声让同伴逃离危险,自己因此引起捕食者的注意而陷入危险境地;狒狒群中,地位显赫的雄性狒狒遇到捕食者,一边发出狂叫给同伴报警,一边冲向入侵者,即使不敌,也会掩护群体撤离,自己始终处于最危险之处。这叫“纯粹利他”,即不追求任何针对其个体的客观回报。
当然,不排除还存在没有血缘关系的生物个体为了回报而相互提供的帮助,即生物个体之所以不惜降低自己的生存竞争力帮助另一个与己毫无血缘关系的个体,因为它们期待日后得到回报,以获取更大的收益。这种利他并不意味着对他人仁慈,也不意味着尊重他人的权利。
一种生活在非洲的蝙蝠以吸食其他动物的血液为生,如果连续两昼夜吃不到血就会饿死。一只刚刚饱餐一顿的蝙蝠往往会把自己吸食的血液吐出一些来反哺那些濒临死亡的同伴,尽管它们之间没有任何亲属关系。生物学家发现,这种行为遵循着严格的规则,即蝙蝠们不会继续向那些知恩不报的个体馈赠血液,这叫“互惠利他”。
有鉴于上述认识,我不禁对那位以“玩高尚”嘲弄高尚者和高尚行为的仁兄多少有一点忧虑:一、不管有多么强的自我意识,这样的公然嘲弄会不会让别人把已经进化为人类的自己看得比动物还低级?二、会不会有一天,自己真的有需要的时候,连“互惠利他”的好处也得不到?
但愿这是多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