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明确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进入“十四五”阶段,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取得了决定性成果,人民生活条件得到大幅改善,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期待值也越来越高,不仅期盼物质富足,也向往精神富有,对精神文化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强。在全国范围内发放文化消费券,对于提升国民整体文化素质、带动地方文化产业发展、促进国民身心健康等多个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也能进一步助力文化强国建设。
文化消费券作为一种文化消费专用券,可用于欣赏舞台艺术表演、观影、购置图书,参与互动文化体验和艺术品鉴,进行线上文化消费、文旅文体等融合型文化消费及其他能够满足国民精神文化需求的文化消费等。北京、浙江、山东等省市曾开展过文化惠民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均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有助于提升国民整体文化素质。第十七次全民阅读调查显示,2019年我国成年国民人均纸质图书阅读量为4.65本,人均电子书阅读量为2.84本,进入网络时代,我国成年国民网上活动以阅读新闻、社交和观看视频为主,深度阅读占比偏低。娱乐化和碎片化的特征体现于文化产品消费的诸多领域,人们闲暇时间多用来上网、玩手机、打游戏,玩麻将的人也不在少数,这说明我国人民还没有养成良好的文化消费习惯。有针对性地发放文化消费券,有利于培养和引导公民的文化消费习惯,提高人们的审美素养。建立起良性的文化消费链条,对增强国民知识储备、提高文化艺术鉴赏力,都有益处。
二、有助于拉动经济增长。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整体向好,复工复产得以有序推进,恢复经济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数字阅读、网络视听等线上文化产品体验日趋完善,但书店、剧场、展馆、影院等线下文化场馆和实体文化产业受到的冲击较大,许多中小型企业陷入困境。在文化消费较为低迷的现状下,大范围发放文化消费券,将增强人们对于文化产品的消费动力,解决目前文化供给和消费的困境,进而达到释放消费潜能、拉动区域经济增长的预期目标。同时,也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营造良好的就业和营商环境。
三、有助于促进国民身心健康。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快节奏生活、高强度工作使人们常常处于精神高度集中的状态,疲惫不堪,也导致我国亚健康人群逐年增多。根据相关数据统计,目前我国处于亚健康状态的人群占到70%左右,每十几个人中就有一个处于亚健康状态,“过劳死”事件时有发生。而文化消费作为国民休闲娱乐的一种形式,是放松身心的有效途径。发放文化产品消费券可以降低国民购买优质文化产品和体验的费用,使原本买不起正版书籍、看不起院线电影、听不起音乐会的中低收入群体获得更多文化消费的可能和机会;可以促使儿童和青少年走进音乐厅、科技馆、艺术馆,培养和发挥自己的兴趣和优长,进而得到全面的发展;而文化消费常以家庭模式体现,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发放文化消费券,也间接打击了盗版,保护了知识产权,促进了优质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消费的良性循环。
建议将文化消费券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尤其是对边疆等经济欠发达、对文化产品有迫切需求的老少边穷地区,建议由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贴。同时,打破区域限制,比如可首先在东三省启动文化消费券使用的联动机制。目前,高铁在东三省基本实现全面覆盖,可充分利用我国高铁的天然优势,鼓励国民在法定假日和公休日使用文化消费券,进行跨省跨区的消费,促进文旅行业的区域间合作,对东北的团结协作和提振东北经济,也有益处。
此外,加强宣传和监管力度,针对不同消费群体,充分利用公众号、小程序等互联网科技手段丰富发放形式,提高发放效率,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进来,充分释放文化消费券的活力。发挥政府部门监管作用,避免利用监管、技术漏洞,伪造消费套现获取利益,防止出现消费券去向不明的问题,真正做到“文化惠民”。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黑龙江省作家协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