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友德宁推荐董华这本散文集《十里不同乡》给我。书分四辑,分别书写自己的师友和至爱亲朋,以及难忘的乡间童年。先读书中的第一篇《正大圣殿,我的文学之母》。
很长的篇幅,读起来却并不费力,几乎是一气读完。写的是40年前的一段往事,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让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农民,步入《北京文学》编辑部,以一个工农兵的特别身份,参与了一段新旧交替时代文坛的动荡与变革;以一种别样的视角见识并勾勒了当时的文坛风景。这样的视角,颇有些像《红楼梦》里刘姥姥以其别致的眼光看待大观园,或《铁皮鼓》中的那个小孩子的眼睛看到了特殊的岁月。尽管彼此时代背景不尽相同,但以这样的视角为文,很有些意思,不仅书写一段自己的经历,同时也为那个时代留下一个旁注,很具有一些史的价值。这是在散文创作中非常难得的,让我读来兴味盎然。
读完这篇文章,心里揣摩,作者董华这人,起码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是他的记忆力真好,40年前的往事,历历数来如新,宛如昨日。他说的当时《北京文学》编辑部,我也很熟悉,和他一样,当年我也是从那里起步。他写到的编辑部门前有一棵茂盛的合欢树,我却不记得了。他记得那样清楚,说是合欢树在门前的左手,有五级大理石台阶,台阶两侧还有护阶矮墙,记得多么细致入微。
二是弥散在他的记忆中,更多的是温情和美好,犹如花香,经久不散。对于曾经给予过他帮助的人,如周雁如、张志民等前辈,他一直铭记在心,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是一个善良的人、忠厚的人、感恩的人。
三是他的文字很朴素,短句居多,不假修饰,无如今一些散文写作中为文而文的刻意和矫揉造作,却是“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一般,显得清新,让他叙述的人和事,读来可信。
四是他有幽默感。他写编辑部的女同事蓝春荣在浴室里唱评戏,走出浴室,他发现人家“脚丫很白,肥嘟嘟儿美”。他写和编辑部当时新婚不久的赵金九一起到河南辉县出差,看见了赵金九在笔记本上写的情诗,他写道:“看了想乐。四句近体诗,写的是相思。正处婚后欢爱阶段,离家一星期,他想家了。出自老赵心窝的语句,我记着呢,但我不跟你们说!”写得都很俏皮。这种幽默感,透着他对生活的态度,也显示出他的性格的一个侧面,有点儿蔫坏,当然也可以说是喝了磨刀水——周雁如曾经夸赞过他的内秀。
五是他的创作路数基本上是他的家乡房山周口店“从猿到人”的写法,“小猫吃鱼有头有尾”,写得津津有味。在这篇文章的后面,有一节《风流云散》,他不忘将曾经熟悉的编辑部的诸位人马的最后去向一一交代清楚。这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是一个家里家外都会将方方面面料理得面面俱到的人。
当我读完董华这本《十里不同乡》之后,我发现,这样五个特点,也是他这本散文集的特点。
在这本散文集的后三辑“连根树”“光阴河”和“童子说”中,那些亲情与乡情的篇章,更为感人。其中这样的五个特点,情不自禁地在文字中跳跃,帮助他完成了对亲人乡里一往情深和难以割舍的情怀。不过,也应该这样说,是家乡这片土地、家乡的这些亲人,帮助他成就了今天文学的书写。读他的这些篇章,让我想起放翁的一句诗:“百世不忘耕稼业,一壶时叙里闾情。”我以为,放翁的这句诗,是董华文章与心地的写照。这样世代传递的浓郁质朴的乡土之情,成就了他的文学茂盛的田野;他的文学作品,又呈现出家乡的那一片田野。在那里,他笔下的至爱亲朋、耕织稼穑、农家风物、家长里短,更为美妙和美好,因为那是属于他董华再造的文学乡野。看他的《为乡里翟启父母写碑文》和《董宅重修记》这样在如今散文写作中极少见到的品种,就能够见识到他的家乡在他的文学世界中的重要位置,他愿意为这样的人与事记录,见心、见志。
在这些篇章中,写他的亲人,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兄弟妻子,最为感人。由于是耳濡目染、是血脉相连,便笔蘸热血、心含真情。《奶奶,远去的慈爱》一文,他写奶奶,为表达对奶奶的感情,秋后爬到山坡上的桃树上,不怕挨摔,摘下最甜的桃奴儿,“我一个也不舍得吃,只将一个桃儿咬下了一块皮,咂了咂甜汁儿。然后,一路小跑,汗水淋淋地跑回家,将兜里全部的桃儿都掏给了奶奶”,写得多么生动,干净的笔墨,无限的深情。
《长在妈妈的谚话儿里》一文,他写母亲,写得更好,好在比前者有了一个构思的新鲜的角度,将对母亲的感情全部浓缩在母亲的谚话儿里,文章便更为集中,如同将家乡的清泉水装进一个质朴却别致的瓦罐里,而不是让泉水无节制地漫流。小时候,有人向母亲告他的状,母亲的关爱,说的谚话儿是“哪个牛儿不牴母”;弟弟说一个伙伴往自己家里拿公家的东西,母亲教育他们兄弟的谚话儿是“小时偷针,长大偷金”;教育孩子守住本分,母亲的谚话儿是“宁让身子受苦,别让脸儿受热”;和邻里交往,母亲用的谚话儿是“别人给了一根豆角儿,要还人一根黄瓜”;长大以后,母亲维护儿媳妇,用的谚话儿是“门口儿一条河,儿媳妇随婆婆”,然后责备儿子“自己脸上有灰自己看不见”……这些乡间流传的质朴却生动的谚语,是没有文化的母亲的文化,成为孩子们道义的启蒙,串联起母亲的一生,写得不俗。
《夏天和秋天滋味》一文,写得很有点儿意思。全书写人的篇章,大多用“从猿到人”和“小猫吃鱼有头有尾”的写法,这一篇是少有的写法不同的篇章之一,便显得格外显眼。他写一个叫四老头子的一年四季看庄稼的人,却只写夏天跳水吃西瓜和秋天放驴拔花生两个情景,最后写四老头子老的时候,他带着儿子去看望他,一起回忆这两件往事的情景。不再是全景式,而是片段的三段式,却将一个人写活,将自己的感情表达出来。剪去了枝枝蔓蔓,写得干干净净,人和情更为突出。这便是雕塑家罗丹的说法:将一块石头多余的部分去掉,就是雕塑。
看来,“从猿到人”和“小猫吃鱼有头有尾”的写法,是一种写法;罗丹雕塑的写法,也是一种写法。如果董华能够变换一下已经手到擒来的熟悉的方法,多几种笔墨,或许可以让他的散文写作更上层楼。
我与董华素不相识,但在电话里董华对我说,我们认识,40年前,我们见过一次面。看来,他确实记忆力比我好。记忆力,是写作者所应该拥有的重要的品质。纳博科夫曾经说:“任何事物都建立在过去和现实的完美结合中,天才的灵感还得加上第三种成分,那就是过去。”纳博科夫所说的过去,是要靠记忆力来完成的,这是写作必不可少的第三种成分。难得董华拥有,愿他珍惜,并能深入挖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