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理论与争鸣

网络视像的积极审美文化建构与传播

□李 丹

随着信息影像技术的不断发展,视像成为当代社会精神文化生产和传播活动的重要载体和形式,尤其是近年来移动互联技术和智能移动终端的普及,视像传播的形式从传统媒介发展到如今的网络媒介、融合媒介。视像媒介的出现和快速发展,使人们接受认识事物的方式相对于传统的报刊、书籍等印刷媒体发生了巨大的变革。视像文化的实践者在创造和传播的过程中形成了多元的审美价值理念和具有复杂形态特征的审美文化。作为审美概念的衍生物,审美文化是指审美与文化相结合的批判性产物,网络视像的审美文化是一种基于美学角度来审视当前网络直播、短视频以及其他网络视频等多元网络视像的价值取向、文化品位和审美意义。在视像文化生产者、传播载体、传播者等复杂多元的情况下,思考媒介融合文化语境下积极向上的审美文化的建构与传播,对营造气朗风清的社会价值观和文化生态环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网络视像审美文化特征

网络视像通过调动人的视觉、听觉,将动态的音频、视频、文字、图像、动画等多种媒介形态以叠加融合的方式直观地传播给受众,并予以受众强烈的感官刺激,其具有的这种信息直观性、感性化、虚拟化的特征,极大地改变了信息传递和接收的方式和效果。从审美文化的理念来讲,审美文化环境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审美不再需要经过文字构造和审美主体思考创造的“意境”,而是代之以直观的“实境”,审美者在这个过程中难以形成持续性的审美观照,因此容易缺少反思和思考的内在体悟,对于审美对象及审美价值缺乏深层次的思考,而使得审美体验平面化和浅表化。这是网络视像审美文化的典型突出特征之一,其中以短视频这种视像类型最为典型。据相关数据统计,中国短视频用户日前已达8亿人次以上。其次,由于浅表的这种审美过程,往往审美主体追求的是快感、享受和娱乐,网络视像生产者一方面为了迎合受众的这种追求审美好奇、审美娱乐的心理,生产出的题材作品常常呈现出泛娱乐化的特征,甚至部分作品突破大众传媒的道德法制底线,呈现出强欲望化的特征,其突出表征之一便是以人类身体为审美对象,并常常与性和色情相关联,这从短视频、一些影视作品以及网络直播都可见端倪。泛娱乐化、欲望化的这种“审美”倾向,如放任发展,轻则引起青少年群体价值观的扭曲、理想信念的丧失而一味贪图娱乐享受,重则引发暴力犯罪事件,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威胁因素。其三,由于技术的驱动,网络视像生产者的门槛大为降低,只要一部手机、一个摄影机就可以生产出具有社会传播力的网络视像作品,人人都可以成为网络视像的制造者和传播者,网络视像成为极具大众亲和力和世俗性的媒介形式,在带给人们信息传播极大的便利性和效能的同时,也使高雅与低俗、世俗生活与殿堂艺术、精英与大众的分野和界线越来越模糊。当然我们不是要去否定网络视像本身这种媒介形式,其背后代表的是人类科技的进步、生产力的提高,是人类智慧和福祉的体现,亦非要一味诟病某些视像作品审美的低门槛化、世俗化倾向,而是希望人们意识和警惕到网络视像在大众群体中的广泛传播性以及其不可忽视的影响力,一旦雅文化在大众群体中让位于俗文化、高雅艺术妥协于商业助推的娱乐消费品,必然不利于健康先进的精神文化的形成,不利于核心价值观在大众中的传播、涵养。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在个人情怀、商业竞争、大众情感需求等种种因素的驱动下也诞生了大批的精品网络视像作品,如短视频创作者李子柒因其创作的具有中华田园乡土特色的系列视频在国外走红,其也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者、践行者,这些优秀的网络视像作品,无疑是具有积极正面意义的。

网络视像积极审美文化的建构与传播

因此,如何构建积极的、具有正面意义的网络视像审美文化,最大限度地规避审美中的娱乐化欲望化、审美的浅表化和平面化等特征可能引起的不良社会效应,发挥网络视像媒介传播的积极效能,防止其对青年亚文化的助推,是社会各界都需要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要构建积极的网络视像审美文化,建立健全的传播机制,其关键在于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审美生产的主流价值引领导向。没有价值引领,任何行为就没有方向而可能发生偏航。在当今融媒体高速发展的时代,只有深刻理解网络视像传播的文化理念问题,深刻把握当今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强大引领作用,才有可能真正抓住当今融媒体发展的战略机遇,真正生产出一批有价值的具有艺术性的视像作品。虽然我们不可否认网络视像媒体有它自身的诞生机制,有它自身的市场逻辑和商业价值运作机制,但一味迎合市场效益、追随“短平快”的价值理念必然导致其与主流审美价值的偏差。那些有悖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审美理念,必然遭时代所唾弃。可以肯定的是,那些符合时代主流价值导向的精品艺术作品,倡导人文关怀和人文精神的作品,必然会受到时代的欢迎和珍视,甚至成为一个时代的经典记忆、经典作品。广受关注的电影《战狼2》倡导的即是爱国主义精神、中国精神、和平理念,即便其本身是一部商业性质的电影,但由于主流价值观的良好注入,使得该电影广受好评。

二是强调审美生产的高度艺术追求。人是决定网络视像作品品质优劣的关键因素,生产者的文化素养和审美品位决定了视像作品的艺术品质。网络视像积极审美文化的构建,关键要加强视像艺术创造者的传统文化教养和审美水平的提高。网络时代视像作品创作的技术低门槛性,使得艺术的大众自由创作成为了可能,使得艺术创作进入到一个更为深广的空间,艺术创作的自由化和平等化得到了充足的体现,但这无疑给艺术家们、专业创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种要求体现在,网络视像艺术不再是单纯的影像拍摄、制作等电子科技技术的实现,也不再是简单满足大众猎奇、娱乐、消遣等审美情感的需要,而是需要生产出一批符合时代主流价值观要求、具有思想深广性的艺术作品。审美生产者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科技只是文化发展的工具,经济是审美文化发展的基础,但科技和经济绝对不是审美文化的主宰,网络视像艺术不再简单是对现实生活、对个人生命的复刻和记录,而是需要有自身的审美文化追求、价值取向,需要成为一种多元的、超越的生命意义载体。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献礼片《我和我的祖国》就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影片虽然是刻画一些普通人,但却巧妙地把个体的现实的人与新中国的历史发展具象化地融合在了一起,最终凝聚成了激荡澎湃的爱国情感的传播。

三是审美文化传播的监督机制构建。审美艺术的构建如果只是依托个人或群体的文化自觉,放任审美文化的粗放野蛮式自由生长,很难保证审美艺术不落入庸俗鄙陋情趣的泥沼。审美文化的良性传播,亦需要良性的监督机制。在当今信息飞速传播的互联网时代,太平洋东海岸一只蝴蝶的扇动,极有可能掀起太平洋西海岸的一场风暴。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健全完善的审美文化传播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法制体系和技术监督体系,坚决杜绝不良网络视像的传播,防止不良文化对广大青少年群体的侵扰吞噬,是构建当今良性审美文化传播链的必然要求。在审美文化传播的过程中,良性的监督机制起着网络视像审美文化自我蓬勃生长过程中的调节、批判和自省作用,强调的是审美文化建构和传播过程中人类天性中感性和理性的动态平衡、创造和鉴赏的和谐完整、生产和消费的统一、核心价值的引领与倡导,以真正建构起当代具有中国特色、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国审美文化。

(作者系四川电影电视学院副教授)

2021-12-03 □李 丹 1 1 文艺报 content62702.html 1 网络视像的积极审美文化建构与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