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全国两会特刊

切实解决失独家庭父母养老问题

□李掖平

在我国倡导执行计划生育的长达几十年间,尤其自1982年3月13日,由新华社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要求国家干部和职工、城镇居民,除特殊情况经过批准者外,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农村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某些群众确有实际困难要求生育两胎的,经过审批可以有计划地安排,不论哪一种情况都不能生三胎”之后,“一对夫妇只生一个”成为我国公民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这就导致“独生子女”家庭不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的占比都在一路攀高,“失独家庭”的占比也随之逐步增大。

“失独家庭”指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不能再生育和没有收养子女的家庭。据人口学专家、《大国空巢》作者易富贤根据人口普查数据的推断,中国现有独生子女人数达2.18亿,不久后将有近千万家庭成为“失独家庭”。正在逐渐衰老的失独家庭的父母,一是面临因没有儿女签字无法进入政府养老院的实际问题,一些非政府性质的养老院又经常爆出虐待老人的丑闻,致使老人心有顾虑不敢入住;二是经济上捉襟见肘,导致生活条件每况愈下。

虽然2001年12月份出台的《中国计划生育条例》第27条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但这种帮助是什么标准,以及如何具体实施并没有明确说法。“我不怕死,我怕老”,已经给许多失独父母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因此,切实破除失独家庭父母的养老困局,已经成为当下社会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我提出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尽快落实对失独家庭的风险补偿标准相关政策,大幅提升失独家庭父母的养老金数额,切实解决他们经济上的后顾之忧,以保证失独家庭的老人维持住小康社会的生活水平。

二是尽快制定针对失独老人入住政府养老院、在医院施行医疗抢救时的具体规定,免除需要儿女签字或家属签字的相关手续,以保证失独家庭中的老人能正常进入政府养老院,能正常接受医疗抢救。

三是尽快出台力促建构多渠道、多元化的养老模式的扶持政策,在大力发展政府性质养老院同时,积极探索并建构民营企业养老院、机构养老院、社区养老院、“报团取暖”自助式养老院等多种运营模式,同时督导各地政府机关开辟针对失独老人“安老、暖老服务”的生活“绿色通道”。

四是精准聚焦社会舆论导向,通过主流媒体发声,积极呼吁全社会对“失独家庭”的重视与关爱,为其提供温暖的精神慰藉和心理纾解,以力助失独老人心态平和地安享晚年。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山东师范大学教授)

2022-03-09 □李掖平 1 1 文艺报 content63896.html 1 切实解决失独家庭父母养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