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全国两会特刊

加快推进修改《文物保护法》

——访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图书馆理事会理事长韩永进

□本报记者 黄尚恩

1982年,作为我国文物领域的一部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40年来,以《文物保护法》为上位法和基本依据,一系列关于文物保护的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先后出台,基本构筑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物保护法律体系,为我国文物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文物保护法律制度体系日益完善,文物保护法治实践不断创新发展。

《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40年来,虽然经过了多次修正,但时代背景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面对新的时代背景,文物事业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当下正在酝酿一次大的修法工作。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图书馆理事会理事长韩永进和十余位代表联名提出建议,尽快达成修法共识,形成修法合力,加快推进修改《文物保护法》。

韩永进在履职过程中也梳理出一些问题,认为在修改文物保护法时需要特别关注。比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文物工作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特别是要正确处理文物保护和利用的关系,既要保护好又要“活起来”。需要进一步明确“文物”的概念与内涵,加强对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坚持把保护放在第一位,筑牢文物安全底线。而现行法律规定中,文物违法成本低,罚款额度偏少,行政强制措施不力,法律的震慑作用不够强。要强化各级政府文物保护责任。各级政府要坚持党对文物工作的领导,增强做好文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兼顾当前与长远,坚决杜绝大拆大建、违法建设、过度开发等突出问题,确保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城乡建设、旅游开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同时,全面深化文物领域改革,需要修订相应的法律规定。比如文物领域“放管服”等各项改革,特别是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如何既加强管理,又激发活力与创造力。在文物的合理利用方面,在社会力量参与方面,在文物保护补偿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要加强考古和历史研究工作,强化文物工作基础。加强文物专业队伍建设,提升文物科技水平。还有增强有些法律条款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法律的宣传教育。

韩永进表示,修改《文物保护法》,前期已经进行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2021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文物工作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报告。现在需要尽快形成修法共识,加快推进修法进程。“现在最关键的是,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形成修法共识,坚持问题导向,抓紧修改完善草案,努力把新时代党关于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上升为法律规定。”同时,修改《文物保护法》需要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紧密配合协作,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争取更多的立法共识,形成更大的修法合力,共同推进修改《文物保护法》。

2022-03-11 □本报记者 黄尚恩 ——访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图书馆理事会理事长韩永进 1 1 文艺报 content63930.html 1 加快推进修改《文物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