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格是绝大多数小说作者所梦寐以求的,尤其是对刚刚进入这一行当的小说学徒而言。风格的确立往往意味着学徒期的结束,同时宣告了一个小说家的正式诞生。对风格的向往和期待激励着许多人锲而不舍、苦心孤诣,成为了推动小说创作和发展的一种重要驱动力。但此种驱动力一定是来自小说本身的必然需要吗?有些时候,倒更像一种外在的律令和小说作者本人对获得承认的渴望相混合的产物。那种外在的律令时刻提醒作者:你想成为一位优秀的小说家吗?那么,请奉献出你的风格。此时,风格意味着独特性,意味着辨识度。此时,独特性和辨识度貌似从小说内部涌现,实则来自他者的审视和判断。它也是一种审美要求,其正当性远远大于伦理要求或其他社会性要求。但是,若为独特而求独特,为辨识度而求辨识度,显然会对小说本身产生伤害。海明威的一些作品有时令人不快,大抵是因为刻意维持他的风格。那种时候,他的风格不像长出来的胸毛,而如同贴上去的。也就是说,风格异化为程式化的表演。此时,风格已不是风格,而是套路,甚至成为桎梏艺术的牢笼。我相信海明威起初只想寻找一种合乎心意的表达方式,然而在找到并大获成功之后,于有意无意间造成了风格的固化。在这方面,马尔克斯显示出了值得称道的敏感和警惕,他在风头最劲的时候也不满足于既有风格,总是能怀着谦逊的心态,倾听素材本身的需求,其风格遂能不断拓展和变化。是的,只有当我们放下执念,诚恳地面对素材,运用自身的修养、技艺与它进行或温柔或激烈的搏斗并最终驯服它,真正的风格才会适时出现。它自然散发,甚至透着某种生物性,仿佛老虎从容中自显威严的体态或狐狸狡黠又透着妩媚的眼神。它不是目的,而是由内而外生发出的一种状态、一种效果。马尔克斯应该也有风格意识,只是他很智慧地控制住了它。但是,托尔斯泰从未追求某种风格,他只是准确而自如地表达,似乎无什么风格可言,然而其作品无可替代,谁都能辨认出,此乃出自托翁的大手笔。或许,这是小说家与风格最理想的关系。
许多小说作者态度诚恳,拥有丰富的经验和相当的技巧,但终其一生,作品并未呈现令人印象深刻的风格。显然,风格还跟作者的性情、气质,跟他的先天禀赋和后天成长环境之间具有玄妙而深刻的关系。确实,个性强烈、性情独特的作家更容易获得某种风格,只要他并不过分期待和刻意营造,而是在书写中尽量满足内心和素材的双重需求。此时气质、性情会自然渗透到素材中,再加上想象力这一必需的催化剂,遂产生奇妙的化合反应,最终形成作品以及作品的风格。气质、性情有先天的成分,但后天的成长环境、经历和修养也能影响它们的形成。曹雪芹如果出生于寒素之家,笔底的温柔缠绵定不会有富贵雍容气象。鲁迅若没有遭逢家道中落和随之而来的窘迫,其峻刻和激烈恐怕也会减损几分。如果说,成长环境难由作者掌控,经历和修养却存在自为的可能性。一个南方的小说家,长期在北方游历、生活,他作品中的气质兴许会有悄然的变化。一个野生野长、并非接受过系统教育的小说家,通过长期潜心阅读,也能使风格出现阶段性变化。格非当然不是草根出身,他是典型的学院派,但他在先锋时期之后矢志向古典学习的结果,使得他早期和近期作品呈现出的风格如此不同。而鲁迅长期抄写古碑,则获得了一种沉朴高古的金石气,有效地中和了绍兴师爷的峭刻。这些都说明风格存在可调控的部分,并不全由先天决定,而且其显然具有生长性,并非一成不变。只有当小说家满足于现状时,风格才会成为陷阱。
最后要说到风格的恰当性。强大而自信的小说家能够用风格熔铸一切素材,赋予它们文学应有的迷人光辉。这是无可非议、令人羡慕的能力。同样强大又谦逊的小说家却细心聆听素材本身的诉求,努力使它的质地在文字中呈现出来,形成一种与素材相衬的风格,这就是风格的恰当性,它没有凌驾于作品之上。马尔克斯的《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风格如此不同,并非刻意为之,只是最大限度地尊重和呈现了素材本身的质地,但为作者的性情气质所染,这三部小说又都打上了马尔克斯独有的生命印记。或许可以这样描述风格的终极形态:它不但只属于某一位小说家,而且只属于某一位小说家的某一部作品。
(作者系湖南作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