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是五六年前,我在单位食堂吃过中饭,便顶着烧得正旺的太阳往外走。在停车坪碰到一位同事,他问我去哪,还加了句,这么晒。我说,散步。见他露出惊异之色,到底还是解释了一句,我就是喜欢晒的时候去外面走。见他仍是愕然,又进一步阐释了理由,吸收阳气,方才走掉。
其实在这次对话之前,我从没想过还要为这种行为辩护。在太阳下行走,于我是一件从来如此、再自然不过的事。犹记得童年最自由的时光,便是漫长的夏日午后,大人们都躲在屋中,而我却在空旷的街道上游荡。哪怕最偏僻最幽暗的角落,亦笼罩在阳光浩大的气场中。那一路走来,心里都是敞亮的。当然也有艰辛,比如太阳烤着柏油马路,凉鞋底粘在上面,拔起来有点困难,再比如嗓子干得冒烟,附近却找不到水龙头或井。但这些一点都不能减损我的劲头,甚至太阳越大,劲头越足。我喜欢万物在阳光下显形,一切都是那么清晰、热烈、生猛。头顶的云和树叶、街面浮动的白衬衣跟花裙子、锃亮的单车龙头与铃铛,还有红砖墙、玻璃窗、马路边红色的铁栏杆,都要在阳光的正视下才能呈现出最大限度的生动,即便是事物的阴影部分,也显得那样鲜明。
许多年来,在阳光的加持中兴致勃勃地行走,有时目标明确,更多时候纯属东游西荡,几乎成了我的一种生存状态。哪怕走得汗流浃背,亦有一种透彻和充实的感觉。而衣裳湿了又干,干了又湿,也没造成什么疾病,只是先天本来还算白的皮肤常晒得黑里透红。现在想来,我迷恋的是那股劲头,那种酣畅和透彻的感觉。一路这么走过来,不知不觉竟写了许多小说。在阳光下体验到的一切,化成文字后,自然而然呈现出我长期浸润其中的状态,热烈、鲜明,生猛得一头能把南墙撞塌,再大步跨过去。此等小说在我的所谓创作成果中一抓一大把,早年的《愤怒青年》《打铁打铁》《江湖传说》,收入此集的《笼中人》《诗兄弟》,都属于这种类型。在这样的小说里,我有种遏止不住的冲动,不但尽力去表现人物心脏是怎样跳动、血液是如何奔涌,还要令所有被描绘事物的质感都在文字强光的照射中凸显。所谓人间烟火气已不足以概括我的诉求,我想,我感兴趣的其实是万物蓬勃的生命力。不管这生命力是充分释放还是中途被压制、被堵塞,那个喷涌的过程都令我迷恋。我总是试图尽量延长这个过程而回避结局,每当结尾变成了结局,便会黯然神伤。等到写作经验稍稍丰富了些后,我笔下便很少出现真正的结局,每次结尾大多包含着一种新的开始。《愤怒青年》《江湖传说》等小说都有确定结局,但到了《笼中人》《诗兄弟》和《离乡》,结尾均是敞开的,蕴含着未来的道路,指向另一次出发。这种变化不单纯是技艺层面,在本质上乃心境的改变。
那次不期而生的短暂对话之后,过了约莫两年,我突然意识到暴露于强烈紫外线中的危害性,仿佛顿悟。其实之前早接触过相关说法,还有非常科学的证明,但那些说法和证明如春风过驴耳,根本没进入我的内心。意识的改变来自身体的感觉。我的眼睛开始自动回避过于炽热的阳光,想起过去喜欢跟太阳对视的行径,只能摇头轻叹。皮肤对阳光的耐受性也迅速下降,起码在正午最灼烈的阳光中,不再有过去那种甘于被烤晒的畅快感,而是感觉到了阳光中的小刺。我居然在夏天戴起了太阳帽,不久又添加了墨镜,最后还可耻地穿上了一贯鄙视的防晒衣。防晒装备如此齐全,如果阳光强烈,我还是更愿意缩在房间里。游荡的时间移到了傍晚和夜里,当然,如果天气转阴,哪怕雨雾蒙蒙,我还是会欣然出门。其实我仍然热爱阳光,只是已不能再承受它热烈的逼视。在雨雾迷蒙中,万物似乎变得阴晦不明,但看得久了,这阴晦中亦有鲜明的变化,仿佛水墨一样,乍看为黑色,当中却蕴藏着浓、淡、干、枯、湿,还有它们之间微妙的转换。日子长了,哪怕在晴朗的天气中,我感受事物的目光也仿佛带着雾气,往昔的鲜明硬朗变得暧昧起来,万事万物总在边界处互相渗透。究其根本,其实是体质与心境同步起了变化,我的内心有了雾气,有时甚至云烟弥漫。
这自然会影响到写作。鲜明爽利、力透纸背,这些曾为我所孜孜以求,如今却已不那么看重,而是更喜欢让笔底的一切悬浮起来,变得飘摇不定,最好像云烟那样似散还聚。《对河》就是这样一件作品。有时我想,这样的变化是不是生命的某种固定程序,甚至是由家族基因决定的?我的大舅、艺术家李路明早年的“种植计划”和“中国手姿”系列油画,形象鲜明、色彩浓烈,而中年之后,变成了“云上的日子”,所有的人和物都用灰色调来表现,仿佛处在明与暗的交界处,随时可能由暗转明,也随时可能消失在云雾深处。我对定式向来保持警惕,但也只能忠实于身心的感受。感受起了变化,文字自然也会起变化,这不是定式,而是有感即应,随心赋形。跟着心走,比起根据观念强行扭转,显然要贴近文学。说到底,文学关乎身心。而当我的身心需要阳光的时候,自会有一道光探进云雾中,让朦胧的一切重新变得明朗。此中似乎包含着存在的根本法则,只是我不想勘破,只愿去细细体会当中的微妙滋味,并尽力用文字表现出来。
这部中篇小说集以《对河》命名,作品排序按照创作时间倒列,最晚写就的置于最前。如此看来,此文标题也可改为“从云烟弥漫到阳光灼烈”。这样的创作走向也挺好,只要它是自然发生的。其实所有的标题和定义都是以偏概全,敏锐的写作者皆能看出,云烟中自有光,而光中永远都存在着飘摇不定的烟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