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当代电影》杂志主编皇甫宜川第一年担任全国政协委员,深感荣幸的同时,他更觉得肩头多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政协委员对我来说既是一个全新的工作,也是我人生的一个重要节点。”皇甫宜川表示,他会将30多年对电影行业的观察与思考同政协委员的履职工作相结合,做好调研,建言献策。今年两会上,他提交了关于落实和加强全国中小学生影视教育的提案。
皇甫宜川告诉记者,进入新时代以来,国家对中小学影视教育极为重视,并出台相关政策来有效支撑影视教育的工作开展。“201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2018年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的指导意见》(教基〔2018〕24号),这是一个颇具前瞻性和深远历史意义的文件;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等20部委联合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发改社会〔2021〕443号),正式将中小学影视教育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范畴,明确了牵头负责单位、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等。”皇甫宜川观察到,近30年来中国影视教育成绩斐然,但由于受到技术欠缺、社会普遍认知不足等因素的制约,一直无法普惠性地完成这个具有“未来工程”战略性质的任务与目标。两亿多少年儿童,特别是中小城市、农村和边远山区的孩子不能享受到影视教育所带来的寓教于乐和滋养身心的惠泽,即使在较发达的一线城市,也远未能实现既定目标,普及率还不到10%。当下我国从技术条件到社会认知等方面有了很大改善,为进一步落实和加强全国中小学生影视教育提供了可能。
皇甫宜川提出以下四点建议:第一,建议进一步优化全国中小学生影视教育协调工作委员会和中国儿童少年电影学会的工作,关键性的工作要落到实处,特别是要明确其责任与目标,每年有年度报告总结。全国中小学生影视教育协调工作委员会的构成单位,因国家机构改革,部分组成单位职能发生变化,需要做出及时调整;第二,鉴于中国儿童少年电影学会在少年儿童电影宣传推广工作中的优势地位,建议加强其在全国中小学生影视教育体系建设中的作用,特别是在组织片源、片库建设以及影片解析、影视教育手册、中小学校影视教育教材教法的编制等方面的作用。可以建设一个符合国家数字化要求的影视教育平台,该平台设立后应无条件移交给国家教育部并接受其监管;第三,建议中国儿童少年电影学会每年举行一次全国性中小学生影视教育经验交流会,分析得失、交流经验、总结成果;第四,加强地方主管部门对影视教育的责任,建议将影视教育纳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中,并将影视教育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参考指标。
当前电影事业快速发展,不同类型的优秀影片为中小学开展影视教育工作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和载体。皇甫宜川相信,优质光影艺术的种子必将结出青少年健康向上、社会欣欣向荣的丰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