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素有以诗论诗的传统,杜甫、司空图、元好问等人,无疑是这个传统中标志性、代表性的人物。后人就像儒生“尊经”那般“尊敬”他们。早在20世纪30年代,废名就曾有过精辟的观察和断言:古诗一直在坚持不懈地以诗的形式,书写散文的内容。废名的意思是:从理论上讲,几乎每一首古诗的内容都可以不改其义地用散文表达出来。因此,对古诗而言,以诗论诗从逻辑上说就是可行的。用诗的形式去散文化地谈论诗,谁说不是一件非常趁手的事情呢?所谓论述,原本就是人家散文的领地,更可以被认作散文的本有属性之一。废名接下来还曾断言道:新诗必须是以散文的形式去书写诗的内容。即,新诗的内容既不可以、也没有可能不改其义地用散文来置换。因此,对新诗而言,以诗论诗即便是可行的,也注定是困难重重的,除非你发明一种有效的装置。事实上,用散文的形式去诗化地谈论诗,从逻辑上说乃是一个逃无可逃的悖论:论述原本就不是新诗的领地,更不是新诗的固有属性。
沈苇却愿意迎难而上,他想试探着为新诗赋予谈论新诗的能力。但他需要不断地提醒自己:切不可违背新诗的本性。耗时一年,沈苇居然收获了150首以诗论诗的新诗集《论诗》。开篇第一首值得全文引述:“嘎漂亮,花草树木,飞鸟,孩子/一首刚出炉的诗,过于顺滑/像流水滑过玻璃、大理石表面/——去阻止它!/于是,在词的流水中,放入/驳岸与乱石,醉舟与沉船/必要时,放入/一个兰波,三吨炸药”。(沈苇:《论诗(内置)》)读罢《论诗》150首,才令猝不及防、一头雾水的读者恍然大悟:《论诗(内置)》恰可谓沈苇以新诗论新诗的总纲、方法论和整体思路,甚至还是诗集《论诗》的结构原型。沈苇用暗示、类比、隐喻、双关等纯粹诗的步伐、诗的气息和诗的口吻,去论述新诗该有何种颜值、腰身、纹理与心性。诸如“去阻止它!”一类非常容易被读者滑过或忽略掉的句子,却恰好是纯粹诗的步伐、诗的气息和诗的口吻必须要悉心栽培的对象、暗中呵护的重点。一句直截了当的断喝“去阻止它”,这个不由分说并且脆生生的祈使句,虽然不至于让“三千粉黛失颜色”,却是被“三千粉黛”烘托的对象,但更是纯粹诗的步伐、诗的气息和诗的口吻千呼万唤始出来的那个如意郎君。正是这声有力的断喝,帮助新诗有能力去论述新诗,而且是强有力地论述。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仅仅是因为沈苇为这声断喝赋予了特殊的诗学功能:它必须承前启后,将被新诗呈现出来的东西转换为对新诗本身的呈现。通过这个看似简单、实则被有意发明出来的转换,以新诗论新诗的新局面才得以实现。
事情总是在相反相成中,才能成其为事情:正因为这句断喝是三千粉黛用以烘托的对象,所以,它拥有的转换能力归根到底只是一种伪论述。伪论述意味着:它始终在以诗化的方式谈论新诗;新诗在得到新诗的谈论时,用以谈论新诗的那首新诗葆有了自身的尊严,没有因论述而降格为散文的内容。这种被呼唤、被烘托出来的伪论述,让诗人沈苇既达到了以新诗论新诗的目的,又没有违背新诗的固有本性,避免了悖论的出现。仅就这一点而论,《论诗》既拓展了新诗的表现力,甚至还对中国新诗史做出了贡献,因为它让看似不可能的成为了可能。
既然“新诗是否可以谈论新诗”这个问题得到了圆满的解决,那么,诸如“新诗是什么”等一系列诗学问题也是诗集《论诗》的题中应有之义。此处挂一漏万并择其要者,简略谈谈沈苇通过以新诗论新诗的方式。值得首先在此提及的是:新诗拥有自我,也就是新诗对自己的长相有自己的主张,不完全取决于、听命于或受控于诗人个人的意愿。对此,沈苇有非常清醒的认识:“一首诗就是一个魅影/在寻找自己的声音、语调和肉身/一首诗在寻找它的现实主义/但现实比梦境藏得更深/一首诗开始千锤百炼/关于爱和正义的信念/必须经过一座熔炉/一首诗,终于恍恍惚惚找到/魔幻性和‘无边现实主义’”。(沈苇:《论诗(魅影)》)看起来,在沈苇的意识深处,新诗拥有它鲜明的自我已经是毫无疑义的事情,但《论诗(无我)》更把这个问题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一首人文之诗,一首自然之诗/看上去无我了,却一再放大了我/——小心新的自我膜拜的诞生!”从表面上看,这首诗中的那声断喝意在提醒诗人要约束其自我,但作用力永远与它的镜像——亦即反作用力——联系在一起:诗人有意识地约束自我,意味着诗人必须尊重新诗拥有的自我意志。古人云:诗言志。由此看来,古诗具有强烈的工具论色彩,它只是或主要是诗人的主体性的体现,是诗人盛放个人襟抱的器皿,正所谓“黄耳音书寄怀抱”。沈苇对新诗之自我的发现可谓意义重大。这个发现不仅从性质上将古诗和新诗彻底区分开来,还把新诗复杂的操作流程给揭示了出来:诗人必须和作为文体的新诗进行谈判、交涉和争斗,以便呼唤出双方共同认可的抒情主人公;抒情主人公的心声,则被作为书记员的诗人记录在案——这就是最后成型的诗篇。沈苇的诗学洞见意味着:诗人、作为文体的新诗、抒情主人公各有其情志,但都在为诗篇的到来而努力工作。与新诗拥有自我这个诗学问题相关联的其他问题一一呈现出来,似乎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三尺头顶有神明/一首诗看着我,就是/言辞的静默森林看着我/一棵又一棵树,看着我/秉笔直书或微言大义/我都得十分小心、慎重/写下的每个字是抹不掉的/神居住在字、词、句的背光里/一首不死的诗,俯视我/卑微而短暂的一生/——三尺头顶有诗歌!”(沈苇:《论诗(俯视)》)这首诗中的那声断喝(亦即“三尺头顶有诗歌!”)表明:诗对于诗人而言,具有强烈的警示作用;警示作用则明显源于新诗拥有的那份自我。这就是说,新诗依靠它成己以成物的方式,教导了包括诗人在内的“死者与下一代”(西川语)。诗教是以成型的、给定的诗篇的散文化的内容,去培育君子,去校正小人,去矫正野人。新诗的警示作用,发生在诗人、作为文体的新诗和抒情主人公联手制造诗篇的过程之中。它是即时的、当下的、随身的,从不外在于诗人、作为文体的新诗和抒情主人公,却独独不存乎于即将成型的诗篇之中。它乐于将成型的诗篇近乎无限性地延宕下去,它就是沈苇发明出来的新诗的微积分。由此,沈苇的《诗论》可以推导出一个结论:写作新诗就是培养敬畏之心,等同于修行;写作新诗的时间愈长,愈能获取更多的智慧。它几乎等价于叶芝的那句名言:随时间而来的智慧。
因此,这样的新诗写作倾向于尽量去除趣味性。在沈苇看来,趣味性是诗中的消极成分,它倾向于把一切重大、严肃的主题,通通转化为趣味,从而稀释掉问题的严重性和迫切性。新诗受其自我的指引,更倾向于一切风物中的内核部位。这里可以撒拉族民歌《格登格》为例。这首民歌大致是说:一位男子自叙对其卧病不起的情妹的探视,每一句歌词末尾都缀以一声悠长的衬词“格——登——格”。昌耀称:“其韵味有似古乐舞《踏谣娘》中的叠句:‘踏谣,和来!踏谣娘苦,和来!’幽婉而具深情,有千钧之力。”他想说的或许是:生活在青海的诗人,青海的土地上产生的诗歌,也都应该具备《格登格》那种逼人的内核散发出的黑色光芒。作为一个纯种的江南人,沈苇大学毕业后自愿去新疆工作;当他30年后再度回归苏小小的江南定居时,他惊奇地发现:“三十年后,我从异域归来/已在雪山沙漠间死过多回/他们依然痴迷绣花鞋、鼻烟壶的趣味/痴迷于暖风吹得人沉醉/依然在写:哦,少女的朝露和发香……/惯性和习气总是信马由缰/这不是与江南清丽地的持久缠绵/更像是与自我痼疾的纠缠不休”。(沈苇:《论诗(趣味性)》)这种流连于风物表面的趣味性,刚好是对风物的冒犯,但也更是对新诗的自我意志的严重亵渎。面对随诗人的惰性、任性和些许狂妄而来的冒犯与亵渎,作为文体的新诗需要发起有力的反击。事实上,这反击大体上存乎于诗集《论诗》的每一个犄角旮旯,但有能力完好总结这反击的,却是海子弃世前不久的天才言说:“景色是不够的。……必须从景色进入元素,在景色中热爱元素的呼吸和言语,要尊重元素和它的秘密。你不仅要热爱河流两岸,还要热爱正在流逝的河流自身,热爱河水的生与死。有时热爱他的养育,有时还要带着爱意忍受洪水的破坏。忍受他的秘密。忍受你的痛苦。”而一切秘密、痛苦、爱意、养育都是风物的内核,诗对自己的要求是:进入元素,直抵内核,将内核和元素当作表达的要素。重回江南定居的沈苇对自己的要求体现在《论诗》(江南)中:“当江南等于诗——/湖水在天秤另端上演苏小小的人鬼恋/当江南大于诗——/潮生的江南正在朗读《春江花月夜》/当江南小于诗——/暴雨还在敲打浑浊的河水和眼窝……”罗兰·巴特说:“不是要你让我们相信你说的话,而是要你让我们相信你说这些话的决心。”面对沈苇诗意地呈现出来的诗学誓言,会心的读者应当相信他说这些话的决心。实际上,诗集《论诗》整个儿就是一个体量宜人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