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进程中,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在其中的地位与作用,把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不断提升到新的历史高度。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总体特征、以“两个结合”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作了提纲挈领的阐述。其中,提出“文化主体性”的重要概念,作出“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历史实践和当代实践,用中国道理总结好中国经验,把中国经验提升为中国理论,实现精神上的独立自主”的重要论断,因为精警凝练,精辟独到,特别豁人耳目,发人深省。这些重要论述,系统和深入地阐述了有关中华文化传承的一系列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于我们深化有关文化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在文化建设的大格局、现代文明建设的总进程中,推动文学艺术的繁荣与发展,都有思想指引和精神激励的巨大作用和重要意义。
文化是人类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总和,文学艺术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表达和传承文化的重要方式。一定时代的文化与文学,不仅密切相关,而且相辅相成。因此,无论是文化建设,抑或是巩固文化主体性,文学都必然是题中应有之义,而文学艺术工作者更是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和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历史进程中担负着不可替代的历史责任与时代使命。
文化主体性与精神的独立自主
文化主体性,既体现于以“我”为主的文化创新、文化传承、文明建设,还体现于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过程中不断巩固和提升中华民族的主体精神,使文化自信成为整体民族的精神觉悟和个体的文化自觉
“文化主体性”的概念,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的全新概念,但与之相近的提法与说法,习近平总书记在许多重要讲话中都有提及与论说。把这些提法与说法联系起来,可以看出习近平总书记在这一问题上的持续思考与深入探究,从而更为准确地理解其精神蕴含,把握其思想精髓。
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中国精神是社会主义文艺的灵魂”,强调“我们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
2017年10月,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时,特别指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立足当代中国现实,结合当今时代条件,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谈到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时指出,“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地位,坚守中华文化立场”。
2021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指出:“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同世界各国文学家、艺术家开展交流。”
2022年10月,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谈到“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时指出:“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几次重要的报告与讲话中,都反复提到一个重要概念:中华文化立场。从这些论述的前后文来看,中华文化立场强调的是文化的自我姿态、身份认同、价值立场,旨在凸显文化本体,彰显精神主体。可以说,从“中华文化立场”到“文化主体性”,既是一个递进式的表述,也是一次理论上的升华。
文化主体性的提出,充分阐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立的意义,也从一个全新的角度体现了党在领导文化建设方面的经验提取与理论总结。文化主体性是文化自信的来源与根基,而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有了这样的文化自信,文化的创新有依凭,文明的建设有根基。文化主体性,既体现于以“我”为主的文化创新、文化传承、文明建设,还体现于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过程中不断巩固和提升中华民族的主体精神,使文化自信成为整体民族的精神觉悟和个体的文化自觉。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以自立自强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文化、文明之林。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进而指出:“要坚定文化自信,坚持走自己的路,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历史实践和当代实践,用中国道理总结好中国经验,把中国经验提升为中国理论,实现精神上的独立自主。”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精神的自主性、独立性,在此前的一些重要讲话中已经有所体现。他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中谈到文化自信的重要性时指出:“坚定文化自信,是事关国运兴衰、事关文化安全、事关民族精神独立性的大问题。”从这次讲话中的“精神独立”到近期讲话中的“精神的独立自主”,思想一脉相承,论述逐步深化。这一新提法与新论断,生动诠释了文化主体性的深刻意涵,深入阐明了“文化主体性”与“精神的独立自主”的内在关联与因果关系,充分揭示了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应该具有的文化向度与精神高度。这些都有助于我们更为深刻地理解文化主体性的精深意涵,并在文学艺术的实践活动中自觉地秉持、坚定地持守。
文化主体性与人民性导向
源远流长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独树一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都是我国人民在不同历史时期创造的文化成果与精神结晶的总汇与凝聚。因此,人民是五千多年中华文明历史的主人,人民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体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时代的雕塑者。”源远流长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独树一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都是我国人民在不同历史时期创造的文化成果与精神结晶的总汇与凝聚。因此,人民是五千多年中华文明历史的主人,人民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体,这是与生俱来的,也是天然自在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毛泽东同志1944年在《文化工作中的统一战线》一文中指出:“我们的文化是人民的文化,文化工作者必须有为人民服务的高度的热忱,必须联系群众,而不要脱离群众。”
文学艺术工作者对于文化主体性的持守与维护,有一个重要的方面,是人民性的文学立场与价值导向。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重要讲话和系列论述,我们能更为清晰地认识到两者的内在关系,把握其基本的要义。
从2014年的《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到2016年的《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再到2021年的《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都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中心话题,而且每次的论述都有新提法、新表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社会主义文艺,从本质上讲,就是人民的文艺。”他还进而论述道:“要把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文艺和文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作为文艺表现的主体,把人民作为文艺审美的鉴赏家和评判者,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文艺工作者的天职。”这种秉要执本又简明扼要的阐释,以“为人民”为旨归,揭示了社会主义文艺的要旨与要义,也使“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二为”,在内在精神上合而为一,统归于“为人民”的终极目标。《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指出:“一切优秀文艺工作者的艺术生命都源于人民,一切优秀文艺创作都为了人民。”
《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讲话》中,在论述“以人民为中心”时,郑重提出“坚守人民立场,书写生生不息的人民史诗”。这些重要讲话里的“人民”,不仅是文艺创作的中心,而且是文艺生活的轴心。对于文艺家而言,人民情怀、人民立场、人民生活、人民史诗,构成了自己的文化站位与主要的表现对象,在主体与客体两个方面都有基本的依托与根本的依循。
《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还特别在概括文艺发展道路时指出:“一百年来,党领导文艺战线不断探索、实践,走出了一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符合中国国情和文化传统、高扬人民性的文艺发展道路,为我国文艺繁荣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这里的“人民性”是对社会主义文艺本质属性的又一个新的概括、又一次新的阐述。习近平总书记进而明确指出:“源于人民、为了人民、属于人民,是社会主义文艺的根本立场,也是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的动力所在。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艺术的最高标准,创作更多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让文艺的百花园永远为人民绽放。”这次讲话中,他在指出“人民中有着一切文学艺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丰沛源泉”后,继而又明确指出:“生活就是人民,人民就是生活。”告诫文艺工作者“只有深入人民群众、了解人民的辛勤劳动、感知人民的喜怒哀乐,才能洞悉生活本质,才能把握时代脉动,才能领悟人民心声”。要求他们“不仅要让人民成为作品的主角,而且要把自己的思想倾向和情感同人民融为一体,把心、情、思沉到人民之中,同人民一道感受时代的脉搏、生命的光彩,为时代和人民放歌”。这既要求文艺工作者在创作的准备与实践中,始终要“以人民为中心”,也要求文艺工作者以此为鉴镜,时时检视自己所书写的生活是否就是“人民生活”,不断地从根本上去校正自己的文学坐标。这些重要的讲话精神,以对人民性立场与导向的高度强调和系统阐述,既给文艺工作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也给文艺工作者指出了着力的途径。
文化主体性与民族性追求
整体来看,文学意义上的民族性,不只是由语言文字、叙述方式所体现出来的形式方面的民族特色,而主要还是由行为方式、生活习性所体现的一定民族所特有的情感样式、思想意识与精神气质
文化与文明的产生与形成,具有强烈的客观性、突出的地域性、鲜明的族群性。这种独特性,造成了文化文明的多样性。因此,文化是滋养民族存续与繁衍的精神血脉,民族性是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特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文化主体性自然包含了文化民族性,二者不可分割,相辅而行。
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根据当时的中国革命现实与社会实际,就新民主主义文化、新的人民文艺等全新课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发表重要讲话,撰写重要文章,其中的很多至理名言,至今仍然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光辉,值得我们认真领会和深刻铭记。比如,他把新民主主义文化定义为“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并在具体论述中谈到:“它是我们这个民族的,带有我们民族的特性。”谈到文化的形式时,他指出:“中国文化应有自己的形式,这就是民族形式。民族的形式,新民主主义的内容——这就是我们今天的新文化。”“必须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完全地恰当地统一起来,就是说,和民族的特点相结合,经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有用处,决不能主观地公式地应用它。”(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
正因文化主体性包孕了文化民族性,民族性成为文化主体性在文学艺术领域的重要体现与鲜明标记。邓小平同志《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词》旗帜鲜明地指出:“所有文艺工作者,都应当认真钻研、吸收、融化和发展古今中外艺术技巧中一切好的东西,创造出具有民族风格和时代特色的完美的艺术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讲话》明确告诉我们:“文艺的民族特性体现了一个民族的文化辨识度。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同世界各国文学家、艺术家开展交流。要重视发展民族化的艺术内容和形式,继承发扬民族民间文学艺术传统,拓展风格流派、形式样式,在世界文学艺术领域鲜明确立中国气派、中国风范。”在这些重要讲话中,邓小平高度强调艺术养分的博采众长,艺术形式的“为我所用”,从而彰显民族风格和时代特色。习近平总书记不仅指出了民族特性在文学艺术的创作与创新中的重要性,而且就“发展民族化的艺术内容与形式”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与殷切的期望。
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文化的民族特性与文学的民族形式。这些有关民族性的重要论述及其基本精神,实际上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中的“中国特色”的突出强调与坚定持守。“离开中国特点来谈马克思主义,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反对党八股》)。离开中国特点来谈文化建设,也是不得要领甚至是数典忘祖的民族虚无主义。
整体来看,文学意义上的民族性,不只是由语言文字、叙述方式所体现出来的形式方面的民族特色,而主要还是由行为方式、生活习性所体现的一定民族所特有的情感样式、思想意识与精神气质。以中国当代文学的发展来看,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七十多年,民族精神与民族特性一直是贯穿于文学创作领域的一条显豁的主线,民族风格始终是许多作家持续追求的目标。赵树理、周立波、柳青、马烽等作家作为他们中的杰出代表,既以充沛的人民情怀、坚定的人民立场,抒写人民生活、塑造人民主角,更在作品的艺术形式上力求为人们喜闻乐见,在追求艺术风格的民族风格与民族气派方面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提供了重要的示范。中国当代文学,既有着深厚而丰赡的文化资源,又有着新异而激变的生活现实,还拥有在艺术形式上追求民族风格的作家典范,在这样的基础上坚定文化自信,坚持文学自觉,必然会铸就新时代文学的新辉煌,并使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中国文学以与众不同的靓丽风景和卓尔不群的独特风采,自立于世界文学艺术之林。
(作者系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名誉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