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召开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吹响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今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10周年。在这样特殊的时间点上思考文艺问题,我们需要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整体结合起来。
传承与创新的辩证关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深刻阐述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又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等方面部署改革。《决定》中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部分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必须增强文化自信,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快适应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形势,培育形成规模宏大的优秀文化人才队伍,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具体到文艺工作,《决定》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出成果和出人才相结合、抓作品和抓环境相贯通,改进文艺创作生产服务、引导、组织工作机制。”“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全面提升国际传播效能。”这些关于文化和文艺的相关论述,是党对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特别是其中的“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等表述,对于我们在新的时代语境下思考文化传承发展问题具有重要启示。
习近平文化思想的一个要义在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而这种传承和弘扬,当然并非是“发思古之幽情”,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来看,这是我们坚定文化自信、强化文化主体性的根本路径。我们应该认识到,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初衷,并非只是“保存国粹”,而是有着强烈的时代需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这种传承和弘扬,是我们肩负历史使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所依凭的现实文化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提出了“两个结合”的基本原则。在我看来,“两个结合”是我们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方法论,也是我们守正创新的一大动力源。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五千多年中华文明深厚基础上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必由之路。这是我们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得出的规律性认识。”讲话还特别强调了“第二个结合”的重要意义:“‘第二个结合’让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现代的,让经由‘结合’而形成的新文化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第二个结合’是又一次的思想解放,让我们能够在更广阔的文化空间中,充分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资源,探索面向未来的理论和制度创新。”这些关于“两个结合”尤其是“第二个结合”的深刻阐述,对我们进一步理解继承和创新、传统与现代之关系有着深刻的指导意义。
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
具体到文艺领域,如何继承和发展“中华美学精神”,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了“中华美学精神”的重要观念。从今天的视野看,“中华美学精神”的提出,也正是“两个结合”的思想结晶。《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很多思想理念和道德规范,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有其永不褪色的价值。我们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中华美学讲求托物言志、寓理于情,讲求言简意赅、凝练节制,讲求形神兼备、意境深远,强调知、情、意、行相统一。我们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华美学精神”的正面阐述,是以中国式现代化的文艺使命来弘扬中华美学的理论成果。
“中华美学精神”是对中华美学的深刻概括,并非是美学史的纯粹学理研究,而是立足于当代文艺创作和批评的价值准则。既云“精神”,当然不是固化的传统,而是当下的“灯塔”。正如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导言中所说:“传统并不仅仅是一个管家婆,只是把它所接受过来的忠实地保存着,然后毫不改变地保持着并传给后代。”中华美学精神植根于中华美学传统基因,是从中华美学和文艺思想中提炼出来并活跃在当今的文艺创作及批评领域中的。它不是僵硬的,而是活泼泼的,是发展的。它不仅有回溯,更有前瞻;不仅有传承,更有创造。
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又提出:“要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把艺术创造力和中华文化价值融合起来,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结合起来,激活中华文化生命力。”很显然,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美学精神”的再一次深刻阐述,体现出强烈的时代精神和现实指向。
中华美学精神是生香活色地呈现在当下的文艺领域的。同时,它又使美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状态和境界中。它不仅给中国美学研究提出了新的课题,而且还提出了新的方法论要求。美学学科,作为人文学科之重要一类,有其与生俱来的特殊性,那就是,一方面它是基于哲学的、思辨的;另一方面,它又是关于文学艺术的。习近平总书记于2016年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对于学术界提出了“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战略任务,并具体提出“三大体系”构建问题,指出:“只有以我国实际为研究起点,提出具有主体性、原创性的理论观点,构建具有自身特质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才能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是我们这些人文社科工作者的使命和任务,这并非只是一个口号,而是要以实实在在的研究成果才能实现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再一次凸显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中华美学精神”的提出及内涵阐释,为当下的三大体系构建,提供了一个生动的案例。在美学的畛域中,中华美学精神无疑是非常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当代气质的核心命题。近年来从不同角度来理解和阐发中华美学精神的论著不仅数量众多,而且具有明显的前沿性质。
从“命题”角度切入美学研究
对于“中华美学精神”的内涵及时代意义,可以有不同的观察视角和研究立场,笔者则尝试以“命题”为切入角度。“命题”是与“范畴”相对的。在美学领域,“范畴”是指美学领域的基本概念,如道、气、意等;命题是具有明显的判断性的短语和句子,且带有鲜明的价值取向,如“文以气为主”“文已尽而意有余”等。命题这种形式,具有逻辑学色彩,而在美学领域中则是大量的客观的存在。美学命题在中西美学中都是具有举足轻重的分量的,因为它们能够在美学家们的思想体系中承担“承重墙”的角色。命题是具有判断性的句子,而在美学家的思想体系中,往往一些重要命题,成为该思想体系的核心话语。对于这些美学命题的理解与诠释,使我们能够全面把握某个体系的基本精神。比如,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提出的“那规定鉴赏判断的快感,是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黑格尔的“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克罗齐的“直觉即表现”,卡西尔的“在艺术家的作品中,情感本身的力量已经成为一种构成力量”……这些命题都是思想家的思想体系的核心。中国大多数美学命题,在思想家的体系中并非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但却在美学史和艺术理论史的源远流长中不断地踵事增华,得以逐渐地经典化,成为某一思想家或艺术理论家的标志性的核心观点。
经过许多美学学者的系统研究与建构,中华美学史的大厦早已建立。而在这个大厦的结构中,命题其实早已成为一个个有力的“柱石”。学者韩林德在其代表性著作《境生象外》中写到:“在中国古典美学形成和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一代代美学思想家和文艺理论家,在探索审美和艺术活动的一般规律时,创造性地运用了一系列范畴和命题。如:道、气、象、神、妙、逸、意、和、味、赋、比、兴、意象、意境、境界、神思、妙悟、一画、法度、美与善、礼和乐、文与质、有与无、虚与实、形与神、情与景、言与意、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立象尽意、得意忘象、涤除玄鉴、澄怀味象、传神写照、迁想妙得、气韵生动,等等。这些范畴与命题,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和相互转化,彼此形成一种关系结构,共同建构起中国古典美学的宏大理论体系。一定意义上讲,中国古典美学史,也就是上述一系列范畴、命题的形成、发展和转化的历史。”应该说,韩林德的阐发是较为客观的。范畴研究曾在中国古代文艺理论和美学研究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如文艺理论家蔡钟翔主持的“中国美学范畴丛书”计20种行于世(笔者也有一种《神思:艺术的精灵》),还有难以胜数的论文。而至今日,中国美学研究已推进到命题研究的新的阶段。这不仅是美学理论研究自身的发展,而且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文化建设的时代需要。
事实上,命题研究早已方兴未艾,如王元化先生的《文心雕龙创作论》,就多处对《文心雕龙》中提出的命题进行阐析。其中如《释〈物色篇〉心物交融说》《释〈神思篇〉杼轴献功说》《“离方遁圆”补释》《释〈养气篇〉率志委和说》等,都是从命题入手,阐发刘勰的文学思想。美学家叶朗先生的《中国美学史大纲》,若干篇章都是以命题展开的。如在“魏晋南北朝美学”这个单元中,就以“得意忘象”“声无哀乐”“传神写照”“澄怀味象”“气韵生动”为论述重点。“宋元书画美学”和“宋元诗歌美学”则分别以“身即山川而取之”“成竹在胸和身与竹化”,以及“情在景中,景在情中”“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等命题为论述重点。 哲学家汤一介先生曾发表《“命题”的意义——浅说中国文学艺术理论的某些“命题”》(《文艺争鸣》2010年2期),指出:“中西文化的表述形式或常有不同,而这些特殊的表现形式往往包含在‘命题’(proposition)表述之中,从中西文化‘命题’表现的不同,或可有益于我们对两种文化的某些特点有所了解。”这明确指出了命题在中西文化思想表述中的功能。江苏师范大学教授吴建民多年前就推出《中国古代文论命题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一书,自觉地、理性地提倡古代文论中的命题研究。可以这样认为,在中国美学领域的研究中,命题研究已经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趋势,代表着美学研究的一种发展趋向。笔者曾在《命题在中国美学研究中的建构性价值》一文中,提出中国美学命题的三个特性:一是它的客观真理性,也即它的有效性;二是它的意向性;还有就是它的自明性。这是对中国美学的民族性特征所作的表述。
聚焦美学命题的时代价值
我们在对中国美学的观照中来谈美学命题,当然是要实事求是地概括出它的命题的特征。这就既要指出其作为命题的一般性特征,还要指出其作为中国美学命题的特殊形态,包括在语言形式方面的特殊形态。我们从中国美学命题的案例中是可以直观地感受到它们与西方的美学命题有别的独特样貌的。如果不基于此,那都是空谈,而非解决中国的美学问题。从语言学的角度上讲,命题不同于一个单词或并列性的复合词,而是一个有意义的短语(甚至句子)。在这个短语内部,已经有了相对复杂的语法关系。命题可以更明确地表示主体的美学观念,有很多是主体的自觉的美学思想的集中表述。如玄学家王弼的“圣人有情”,就是在与另一位玄学家何晏的“圣人无情”的不同观点的争辩中表达出的美学思想。刘勰在《文心雕龙·比兴篇》赞词中所提出的命题——“诗人比兴,触物圆览”,是其对比兴理论的自觉发展。很多命题是诗人或艺术家在艺术实践或艺术批评时在某种情境下生成的,但在不断地运用中已得到了经典化,如张璪的“外师造化,中得心源”,刘禹锡的“境生于象外”,苏轼的“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等等。在其经典化过程中,从具体的艺术门类的蕴含,升华到了美学理论层面,从而获得永恒的生命力。
以原生的美学命题为基础而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对于推进古典美学命题的时代化来说,也许是一条可行的路径。在中国美学的发展史上,命题的经典化似乎也走了一条类似的道路。比如,杜甫在其题画诗《戏题王宰画山水图歌》中的诗句有“尤工远势古莫比,咫尺应须论万里”,具有深刻的美学理论价值,后形成了“咫尺万里”的美学命题。这是一种美学命题发展的重要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在阐述“中华美学精神”时正面提出的三个“讲求”,也是在中国古代美学的相关思想基础上提出的具有时代创新性的美学命题。这三个“讲求”,都是有着非常深厚而坚实的中国美学基础的。我们可以以审美运思的独特方式来理解“托物言志,寓理于情”,以审美表现的独特方式来理解“言简意赅,凝练节制”,以作品审美存在的独特方式来理解“形神兼备,意境深远”。这有利于深化对中国美学相关传统的时代性价值的认识。
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的文艺界发生了令人瞩目的深刻变化,无论在文艺创作领域还是文艺批评领域,都产生了很多优秀作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发出了“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的号召。作为作家或文学研究者,我们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进行新的创造,创造出更多精品力作,建构属于这个时代的话语体系。而从命题的角度对中国美学进行再观照,庶几可以作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文化建设的理论生成方式的一种尝试。“写天地之辉光,晓生民之耳目”,其在兹乎!
[作者系中国传媒大学资深教授、人文学院院长,中国文艺评论(中国传媒大学)基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