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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儿童 文学奖评奖办公室公告

[2025年]第2号

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评奖委员会经过认真阅读讨论,于2025年7月22日投票表决产生36部(篇)初选作品。现将初选作品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截止于2025年7月24日,在此期间,如发现其中有不符合《评奖条例》的情况,请向评奖办公室反映。

电话:010-88960077转1005、1002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电子邮箱:pingjiangjd@163.com

特此公告。

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评奖办公室

2025年7月22日

2025-07-23 [2025年]第2号 1 1 文艺报 content80148.html 1 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儿童 文学奖评奖办公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