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文学评论

情法之辨

——读贺享雍的长篇小说《小镇法官》

□曹 霞

继长篇小说“乡村志”系列和“时代三部曲”之后,贺享雍开始创作“小镇风情”系列,《小镇法官》便是其中之一。在他笔下,既包括正式法官金海燕,也包括那些没有从业资格但辛勤工作的法庭人员,如辅警、书记员、厨师、司机等,构成了一组动人的群像。女主人公金海燕高考失利,参加县司法局的招考被录用,被分到了红堡梁乡,虽然离县城不远但交通不便。她一边工作一边通过自学拿到了本科文凭,被调到了心仪的东关法庭。她的工作很出色,但数年后政府进行区划调整时,院长才发现这个人才,把她调到嵇镇人民法庭做副庭长。作品以金海燕的生活经历和判案故事为脉络,将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个体遭际与命运呈现出来。小说每每在介绍金海燕的工作变动时,也会对工作地点的地理地貌进行介绍。比如,嵇镇在撤区并镇前叫作嵇弁里,后又改作嵇弁乡,再到嵇弁人民公社,直到撤区并镇时改为嵇镇,从这些名称的变迁可以看到中国的发展变化。

按照周其仁在《城乡中国》中的说法,早在中央发布的《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中,“允许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这一政策“激发了天量的城乡人口流动”,由此形成了新的社会结构。艺术来源于生活,贺享雍的小说多是对时代之“变”的观察与书写,同时也有“不变”的核心,那就是始终围绕以他的故乡为原型的贺家湾村。在“乡村志”和“时代三部曲”里,这个村庄是故事发生的主要空间。而到了“小镇”系列,贺家湾村从“空间”退隐为“背景”,但依然能让人感受到他思乡恋乡的深厚情愫。

《小镇法官》以离婚案为主体。基层法院不同于城市,办案绕不开乡村的宗族亲情和伦理秩序。就像金海燕所说,“基层法律工作者真是太难了,好些问题哪是光靠法律条文和书本知识就能解决的”“在基层法庭办案,最考验法官的是经验和智慧”。所谓“经验和智慧”讲的是“情”而不是“法”,小说中写工作人员送达文书之难就与农村的面子观念相关。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提出“差序格局”这个概念,在今天用来解释乡村的人情秩序依然是有效的。人们的亲属关系就像同心圆,联结越多,这个圆的范围就越大,法官处理起来就越难。

关于打官司,以前的小说大都从当事人角度来写,比如《秋菊打官司》《我不是潘金莲》等。从当事人角度来写,很容易让读者共情。贺享雍从法官角度来写,则与他多年的基层工作经验有关系。他深知当事人不易,法官也不易,面对的是既要讲“情”、讲“理”但更要讲“法”的复杂境地。他特意设置了几桩原因不同的离婚案,比如小说开头的郑琴和贺兴胜的案子其特殊之处在于保留了乡土性而无关经济问题。两个年轻人不想离婚,是两个亲家母斗气,郑琴妈妈一气之下带着女儿来要求离婚,母亲更像是当事人。小说以这个案子为开端,又以其圆满处理结束,形成了叙事的“闭环”。小说将金海燕对这个案子的处理描写得入情入理,扣人心弦。不但有法律的程序,也有基于情感的理解和劝慰,还不乏机敏的临时策略,就连罗娅和傅小马都感觉到一向严肃的海燕法官多了一重温馨。法律和情感不再彼此分离,而是水乳交融。

从小说类型来看,《小镇法官》的女主人公金海燕在基层工作的同时,自己也在成长,不妨将它视为“成长小说”。“时代三部曲”中的乔燕也是通过驻村扶贫的艰难工作,从一个普通女孩成长为独当一面的扶贫干部。“乡村志”系列还写到了包括乔燕在内的“七仙女姐妹群”,七位女性都是由县委机关派驻到各乡村的“第一书记”,都是爱美、爱家、有知识、有抱负的新女性。贺享雍的“小镇风情”系列尚未写完,期待他继续书写城镇化进程中精彩纷呈的中国故事,书写新时代的新女性形象。

(作者系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教授)

2025-11-07 □曹 霞 ——读贺享雍的长篇小说《小镇法官》 1 1 文艺报 content81458.html 1 情法之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