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写了一系列有关客家元素的中篇小说,《洗朝》就是其中一篇。大约30岁以后,我的耳朵变得极为挑剔,厌恶各种陈词滥调。在这种情况下,我变得不爱讲话,因为我知道再有趣的话语讲多了都会变得无聊。不过有时候讲话又是不可避免的,譬如父母打来电话,你就必须要接。奇怪的是,我从小最烦父母讲的那些话却在多年后给了我灵感,我甚至能感觉到那些客家话中所蕴含的“搭萨”(趣味)。
为此,我挑选了几个高频的客家词汇,打算写一系列小说,其中就有“洗朝”。由于客家词汇大多没有汉字对应,我只能根据读音挑选相应的词。不过“洗朝”应该就是这两个字,它的全称叫“洗三朝”。
所谓“洗三朝”就是婴儿出生第三天的第一次沐浴。由于带了一些仪式,譬如要由年长的娭毑主持,“施洗”时要诵念一些吉祥话,洗澡水还要放一些中草药等,与西方的“受洗”颇为类似。找到了合适的客家词汇,就说明小说已经成功了一半。任何小说都需要合适的药引子,在《洗朝》里,“施洗”就是其中的药引子。
接下去,就得让人物和情节围绕“洗朝”这个固定场景流动起来。以前,我喜欢写一些没有人物亦没有故事情节的小说。这也可以理解,因为没有生活经验就喜欢玩技巧,许多作家最开始写作时都这样。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小说写到现在,还有什么人物和故事没有被写过呢?即是说,小说还能写出新意非常困难。为此我只能钻进记忆深处,追忆幼时住过的那座圆楼。好在我的记忆很少会与别人“撞衫”。我幼时住在一座多家共居的大房子里。这座大房子有一个天井,天井里有一口水井,每天早晨都能听到邻居摇辘轳取水的声音。房子还有木楼梯和木地板,稍微走快点,楼梯和地板就会响。二楼甚至设置了粮仓,每年新米装进粮仓时,我总担心楼板会塌——好在没有过这种时候,大概因当时种地收成少,从未有过满仓的大丰收时节。
有了环境,还需要人——甚至人是最重要的环节。小说向来写人最难。思来想去,我决定改编我阿爸和阿妈的故事。我从小到大,听多了阿爸和阿妈的相识过程。说是阿爸到了适婚年龄,托媒人相中了一山之隔的阿妈,自己也爬山过去偷看了几眼在灶下烧火的她,越看越中意。阿妈却心存疑虑,因为她发现这个男子每次过来都穿同一件衬衣,还有少白头。最后还是外公做主说道:“有手有脚,穷点怕啥?日子过好了,头发也就变黑了。”
当时的人脸皮薄,以为见了面就要定终身。就这样,阿爸阿妈结婚了。过程与其他人的婚事大同小异,并无特别之处。不过我在《洗朝》里还是稍微变了变,写女主人公英子嫁给男主人公阿传后,住不惯那种圆楼。因为楼里既没有卫生间,还很吵,每次在客厅吃饭,路过的人动不动就进来坐一坐,搞得毫无隐私可言。最重要的是,阿传家是单亲家庭,他的阿爸死了,只有一个凶恶的阿妈。所以英子后悔了,当然不是后悔嫁给了阿传。有一说一,阿传待她还是很好的,英子是想回自己家住,这样一来,就无形中把阿传变成了上门女婿。
我依稀记得,当我和我弟弟都到了适婚年龄,有人建议阿爸让其中一个儿子去做别人家的上门女婿时,阿爸的反应就变得非常吓人。可是,几千年来,人们对女性上门却视作必然。阿传当然不愿意做上门女婿,虽然那时的他一无是处,但起码还有尊严。为了让英子安心住下来,阿传也做了诸多努力,又是盖厕所,又是换灯泡。最后这个矛盾的解决也很简单,那就是英子怀孕了。
如今想想,《洗朝》这篇小说里关于怀孕的内容还是写得太浅了,仍然是根据道听途说的传闻写的,假如现在写,或许能写得更好。因为我的孩子出生前,我全方位感受到妻子怀孕的诸多不便。换言之,这篇小说里的背景和人物因为有翔实的记忆作参考,写得比较有生气,但怀孕因为当时还没有切身体会,所以写得比较片面——写作的确要从生活中来,回到生活中去。
阿传的阿妈得知英子怀孕后,也像变了一个人,又是给她做牛肉,又是拿买鸡的钱让她去赴圩。由此,就引出了小说中的另一个人物来,那就是开小卖部的吴权。这个人物当然也不是无中生有,而是确有其人。
故乡的马路上,盖了一间小卖部。这是小时候最有人气的地方,里面不仅卖各种零食,还有许多人搓麻将,甚至还能看电视。我六年级时,不愿意做作业,偷跑到这家小卖部看《西游记》,片头刚看完就被我阿爸揪着耳朵赶回家,老老实实坐下来背诵课文。让吴权出现,不但是因为记忆作祟,而是小说需要讲究章法,讲究草蛇灰线,伏脉千里。契诃夫也说,要是文中出现了枪,就一定要让枪响——这也解释了伏笔的重要性。
是的,吴权并非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物,他非常重要。他的车很重要,因为他的车打通了人物与乡镇的联系。具体到这篇小说里,就是连接了镇上的圩,让阿传和英子这对年轻的夫妻能坐着他的车去赴圩,让英子去尽享一个孕妇的优待——即便囊中羞涩,圩上琳琅满目的东西大都只能看不能吃。当然,吴权并非完全是一个功能性人物,他作为人,也需要有属于他的一条故事线。而且这条故事线不能喧宾夺主,抢了英子和阿传的风头。所以我把他设计成了一个渣男,在镇上有相好的,这也是他愿意载英子和阿传去赴圩的原因——顺便的事。
“吴权是渣男”一定不能正面描写,必须侧面描写。哪里有空间容得下这条隐藏的故事线呢?在回程的车上,通过吴权脸上挂的彩和他嘴中的骂骂咧咧。而且还能顺便塑造英子和阿传这两个主要人物——英子看到吴权的样子一下子就明白了怎么回事,只有阿传还被蒙在鼓里,始终不解其意。这就引出了这篇小说的药引子:洗朝。
虽说客家习俗“洗朝”一般由上了年纪的娭毑主持,比如在这篇小说里,一定会是阿传的寡母主持,但我在小说里动用了小说写作者的特权,打算让吴权主持。不过主持之前,得先认拜契,也就是认干爹。但是前面又说了,吴权脸上挂了彩嘛,虽然答应了阿传拜契,却不敢回家了,老是打着“发大财”的名义躲在外面——这条线就由一条电话线沟通,小卖部也关了,渐渐蒙了尘。
在这种情况下,英子怀中的胎儿却不能等人,越来越大了。吴权还没露面,面一日未露,就无法确定到时的“施洗者”是谁。好在英子的阿爸茂云子出现了。多插一句,茂云的确是我外公的名字,阿妈嫁给阿爸后,他也多有帮衬这对夫妻。我在小说里把茂云子写成鳏夫,把阿传的阿妈写成寡妇,主要目的是为了形成一个镜像,让他们能在第三代“洗朝”时碰到一起,当然不是为了拉郎配,而是给后代一个“但愿人长久”的祥和局面……
如今重看《洗朝》,遗憾当然有。除了刚才所说的对女性怀孕的描写有失轻率,再者就是对生孩子的处理也比较粗糙,其他的算是尽了力、用了心。最后,还要再啰唆几句。新生命是一个易碎的瓷器,绝非仅用“洗朝”等类似的仪式就能让其健康成长——这个仪式固然有洁净灵魂之意,但仍有失简陋——而是要用上“三百三心”:百分百的耐心,百分百的细心,百分百的精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