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思运
在一般学者的认知中,一部“通史”的价值往往会“理所当然地”凌驾于“个案研究”之上。殊不知,任何通史的建构都离不开一个个鲜明的个案。离开了个案研究,通史撰写就可能是缘木求鱼,变成空中楼阁。个案研究也不是仅仅作为“通史”的“材料”而存在——“材料说”仍然是对二者关系的机械化、简单化的误读,是对个案研究的歧视。个案研究首先是通史的基础,但同时又是通史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个案研究与通史是血肉相连、灵魂贯通的关系。
通史视野的落实,必然要依托一系列的个案研究;以个案研究支撑通史,个案研究也必然要融入通史意识。在研究实践中,我们需要进行文献搜集与整理,通过历史语境还原进行文化人格还原。当然,整个过程都要伴随对文本的细读和研究。我们应尽可能还原复杂的历史场域,考察这个场域中每个个体的学术选择和异变是如何发生的,进而从个体学术观念的发生与变化去剖析文学史乃至学术史的发生与变构。面对这些研究对象,我们需要对之进行内心考古学分析,破译他们的文化基因密码,还原文学场域与学人选择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充分释放这个学人身上所彰显的时代意义。个案研究具有了深刻的学术史的意义,遂成为“学案”。近年来,吴思敬、夏中义等学者在“学案”研究方面,做了很多富有成效的探索。
如何在“学案”与“通史”之间找到这条隐秘的思想史/学术史通道呢?夏中义提倡“文献-发生学方法”。这种方法要求研究者将“文本解读”与“人生解读”结合起来,即做到“人”与“文”的统一。夏中义在《九谒先哲书》《王元化襟怀解读》等著作中,娴熟地运用“文献-发生学方法”,对20世纪十几位学者在旷世风云的演化中的抉择困惑进行了淋漓尽致的剖析。挖掘这些学者的精神世界之生成以及这种精神世界如何外化到他们的学术之中,惊心动魄地彰显其内在的精神风暴,是夏中义“文献-发生学”研究方法的焦点。这种方法在张蕴艳的《李长之学术——心路历程》、施萍的《林语堂:文化转型的人格符号》、周兴华的《茅盾文学批评的“矛盾”变奏》等专著中得以集中展示,成为文学研究领域颇为引人关注的现象。
夏中义曾经论述“文献-发生学方法”作为一种学术思维原则的特点。在他看来,个案研究可以分两步走。首先,在文献学层面对研究对象进行整体性逻辑还原。其次,又不止于文献学层面的陈述,而是旋即深入到发生学层面,沉潜到心理学层面去探询研究对象的“生成”机制。文献学研究旨在陈述对象“是什么”,而发生学研究则重在追问对象“为什么”。这种研究方法在学理上具有极强的创新性,它“能建设性地校正‘历史决定论’对‘论世知人’法则的机械阐释……教条化的‘知世论人’委实不同于发生学方法:假如说前者企图以历史时势来僵硬地穿凿个体命运;相反,发生学方法则主张可从微观定势角度来描述个体为何及其如何感应上述宏观时势——以免将个体沦为一面只配被动反射历史的镜子”。(见《“百年中国文论史案”研究论纲》)
关于“学案”研究,吴思敬亦有丰富而扎实的学术实践,并在“学案体”的述学风格方面很有建树。他主持完成的“百年新诗学案”(1917-2017)最终成果,浩浩六卷,凡300多万言。关于“学案”的研究范式,不外乎两类:一类是以富有学术史意义的“事件”为焦点,一类是以富有学术史意义的诗人(个体或群体)为焦点。无论是以“事”为核心,还是以“人”为核心,其文体富有“鲜明的历史感性”与“深邃的历史理性”相交融的特点。
“学案”研究倡导“论从史出”的文体意识。它以史实、史料为基础,试图真切还原特定的历史语境。这是触摸历史真相、文学史真相的前提。吴思敬在《百年新诗学案》总序中提出:“不同于某些文学史家叙述中‘以论带史’的倾向,‘百年新诗学案’更强调‘论从史出’,也就是说不是用某一先验的理论框架去套史实,而是在充分把握史实的基础上提炼观点。”这是更加学理化的态度,也是更体现唯物主义的原则,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自说自话式”的主观化倾向。
“学案”研究倡导独特的文体形态。无论是“结绳记事”还是诗人“列传”,都是紧紧扣住文学史和学术史的“结”,也就是紧扣极富历史底蕴的“瞬间”或者说历史的“爆发点”来展开,结论就像历史的奥秘,藏在所述说之事中,即在诗人之“人”与“文”的复杂绵密的演绎过程中。正如吴思敬所言:“‘百年新诗学案’则希望构建一种全新的文学史叙述,它以百年新诗发展过程中的‘事’为中心,针对有较大影响的人物、事件、社团、刊物、流派、会议、学术争鸣等,以‘学案’的形式予以考察和描述,凸显问题意识,既包括丰富的原生态的诗歌史料,又有作者对相关内容的梳理、综述、考辨与论断。”(见《百年新诗学案》总序)
我的学术兴趣很杂,但是一直隐含着一条线索,草蛇灰线般时隐时现,那就是百年学术史案研究。我于2005年完成答辩的博士学位论文是《何其芳精神人格演变解码》,尝试以“文献-发生学方法”研究学术史案。这种学术底色,或深或浅地渗透进我后来的研究实践之中。譬如,《论东南大学新诗谱系》《从“白话”到“口语”:百年新诗反思的一个路径》《茅盾译诗的症候式分析》《茅盾的“牯岭情结”》《延安时期的鲁迅艺术学院》等文章,都是采用了“文献-发生学方法”。我将这些文章结集为《百年学案剪影》一书,近期由东南大学出版社推出。此外,2017年出版的《百年汉诗史案研究》、2025年出版的《百年旧体诗案:中国现代诗人的精神存根》,也都是运用这一研究方法的结晶。从前辈学者的学术示范中,从自我的研究实践中,我更深切地感受到,“学案”研究范式与“学案”文体的探索,是一个极具生长性的学术话题。
(作者系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授、浙江传媒学院文学院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