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新力量

“我能把握的只有写好每一处细节,讲好这个故事”

找到当下生活的最大公约数

■ 林 檎 魏市宁

林檎,“90后”,理工男。现居重庆,自由写作。发表中短篇小说若干,散见于《人民文学》《收获》《当代》《花城》《十月》等。出版小说集《药师变》。曾获华语青年作家奖、储吉旺文学奖等

《药师变》,林檎著,中国工人出版社,2026年4月

魏市宁:我曾经做过一份几乎摸到稳定边缘的工作,入职面试当天,老板极尽赞美,使人飘飘然,好似伯乐在和千里马表白。此后五年,经过大家的“不懈努力”,杂志销量从每月三万册跌到八千册,温水煮死了青蛙,树倒砸晕了猢狲,我也稀里糊涂给民营杂志当了次“送终人”。入职第五年,老板的小女儿去编辑部玩耍,用稚嫩天真的声音对我说:“我爸招你过来,是因为你要的工资最少。”这话让我瞠目结舌,原来当年的伯乐是在骗千里马。

回想起来,那五年正是我写作最自由散漫的时光,每每被某个故事拉回电脑前,改改标题,调调字词,不着急完成,不考虑回报,像个单纯的“发烧友”。杂志停刊后,我成为全职写作者,感觉被困在电脑前,面对空白文档,脸上五官扭曲……生存的压力实实在在,几年抗争过后,没能将其消灭,勉强和平共处,只求它们不要簇拥上来“围殴”自己。

据我所知,你曾经的工作在旁人看来是稳定且体面的,辞职写作很不划算,需要莫大的勇气和一时的意气。现在,你已经使用了半年“全职写作体验卡”,而今心境如何?你感觉自己更自由了吗?

林 檎:“温水煮青蛙”的比喻,我深有同感。工作十年,水温持续升高,到去年夏天开始沸腾,又煮了大半年,在这个春天做出最后选择。倒不是预见自己能写小说,而是生活将你淹没的时候,你只剩下写小说这一个出气口了,只能从此处抽身。

辞职以来,大家见我第一句话都是,你好勇敢。这让人产生一种错觉,好像我并不是辞职。带着这种虚幻的勇气,每日坐到电脑前,想着终于有大把自由时间敲键盘,还不得日更三千字?半年下来统计字数,发现不是那么回事——这也没比上班那会儿写得更多啊。

这种情况令人焦虑,自由就更无从谈起。实话实说,以前有工资托底,写多写少都属“意外所得”,现在以此生活,就会操心产出。手机上要定十来个闹钟,每天规定自己坐在电脑前写满六个小时(上午下午各三小时),结果少说有四个小时是在盯着文档发呆。我老家湖北的,湖北人天生着急,叠加重庆夏季高温,心境何止不平静。好在前段时间读徐皓峰,他讲这种发呆叫“静功”,放在以前还是士大夫必修课,如蒙大赦。也许没有前面这两小时,最后那五百字也憋不出来,聊以自慰了。

所以也想问你,相比我这半年,你肯定已经适应了自由写作的生活,不管实操上还是理念上。你有什么写作习惯吗?

魏市宁:看来我们对彼此的心境都感同身受。从字里行间也瞧得出来,你嘴上吐了吐苦水,内心却是自信且笃定的。面对空白文档,我会用“叙述需精准”“精准需灵感”“灵感需偶得”之类司空见惯的话为写作的停滞赋一赋能,现在又多了个“作者需静功”,真是一桩实在的收获。

回到你的问题,我或许适应了自由的生活,但八成没适应全职写作,因为我的写作习惯有些自寻烦恼,需要先把大纲彻底捋清楚,再自我说服手头的故事值得一讲,然后才能正式动笔。与此同时,我心里还有个换算公式:作者一个月的写作=含标点符号在内的一万字正文=读者一个小时的阅读。这么算下来,一部二十万字的长篇小说需要至少两年去完成,在此期间,作者还要揣着正在成形的作品一起生活,让它尽量吸纳这段时间的欢喜忧愁、所思所想,因为“写作的具体时间”本身也是作品的组成部分,换个时间去写就完全不一样了。全职写作之后,这个公式会把人“饿死”,自然就有些行不通了。除此之外,全职写作还要考虑市场,判断眼下的故事是否有人愿意买单,虽然这种考虑往往适得其反。所以我至今都有心魔作祟,它总附耳轻问:“你那些写完的、在写的、没写的故事,究竟有没有必要讲出来?”

阅读《药师变》,感觉你的写作十分洒脱,取材各行各业,情节紧贴日常却又千奇百怪。每篇动笔之前,你是否也会有“这个故事或人物是否值得书写”的自我怀疑?如何确信自己的创作是有价值的?

林 檎:我的编辑李骁对《药师变》的概括很准确,他说七篇小说的主人公都是“怀有执念”之人,他们“生吞因果,然后发起突围”。看到封面上这句话才发现,这么一说,这几个故事还挺深刻嘛。从中我感觉到,主题、价值、深度,可能都是作品完成之后自然涌现的。也许作者动笔之初会有他的一套想法,但最后往往会有所偏差,甚至大相径庭,费力不讨好。我是个怕麻烦的人,人物名字都不愿费劲去想,更不会考虑主题了。我能把握的只有写好每一处细节,讲好这个故事。

当然,作品完成之后,我也会像读者一样,从外部视角看看这么个故事产生了什么样的价值。那么切换到主观视角,只能说,只要有了个想法,我都默认这故事有价值,甚至价值大得不得了,以此鼓励自己动笔。你说的那些怀疑我都没有,反而是多写一个,就多一种可能性。但在写的过程中会自我筛选,写作自信是个单调递减的函数,没动笔的时候最觉得自己了不起,等到中途坚持不下来了,你自然会重新评估它的价值。

通过小说赋予现实更多可能

魏市宁:《药师变》后记中有关“找抓手”的说法很有趣。我写的故事大都偏向更进一步的虚构,情节总会滑向非常荒唐的境地,非写到感慨“这也太胡扯了”才肯罢休。有时写到近乎卡通的程度,故事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就成了问题,也正是这种时候,那些亲历亲闻的事件、人物和感受就成了我的“抓手”,它们会成为真实性和合理性的目击证人,协助我把虚构变得理直气壮。

一切亲历亲闻的事件与曾经生长过的地方一样,都是我的故乡,无论思念它、梦回它,还是嫌弃它、憎恨它,最后都摆脱不了它,因为这些也是我的组成部分。回想起来,我逗留过的地方很均匀,村、乡、镇、县、地级市、省会、北京,我和我写过的人物都不可避免地沾染着这些地方的痕迹,这是一种现实,而非一种选择。这些年你也在全国奔波,你如何看待自己的故乡和过往?

林 檎:我可能是一个不太有故乡感的人。老家是鄂西北的一个县城,中学去市区寄宿,那是一个为三线建设而生的城市,大家来自天南海北,城市因此没有方言。从大学开始,辗转西北、华北、西南,如今我在重庆定居,父母客居福建,湖北的县城老家反倒很少回去了。

至于故乡,我想先说一个比喻。有时候吃花甲、蛏子,我会想,甲壳类动物就很聪明,不像人要住那么大的房子,它们以身体为边界建造躯壳,这种紧致的包裹感肯定让它们感觉很踏实,就像人睡觉的时候裹紧被子。回到故乡这个概念上,我也会这么觉得,更多时候想起来的、与我有贴肤之感的,可能只是小时候那条街,以及每一时期居住的那个小区。有时候会开玩笑说,现在不是有新东北、新南方嘛,那我还能写什么?想来想去,“新小区”估计差不多。也许在“在地性”的另一头,物业、保安、快递驿站,反倒成了这个时代千里同俗的事物,小区就是我们生活的最大公约数。

至于过往,则更像是区别于物理空间的、时间维度上的故乡。我到现在脑子里还经常回放一个“小剧场”,就是高考前去参加自主招生答辩,我明知道答案,嘴巴笨,没讲好。出了考场,才复盘出一套完美应对。这个答案我到现在还能脱口而出,心想,当时要是这么说就好了。这样的过往有很多,或许性质不同,遗憾、后怕,或者仇恨——最近“奥德赛”这个词不是很火嘛——或许也可视作时间维度上的一种“奥德赛”。我读你的《被通缉的人》,里面主人公的经历其实也是一段“奥德赛”,你的写作有没有这样的“奥德赛时期”?

魏市宁:经历了这些年的写作,我感觉自己体验到了一段负面的“奥德赛时期”。接触到的优秀作者和作品越来越多,心里的评断标准越来越模糊多样,我从早时的莫名自信中迅速跌落了,对自己的能力、眼光、运气充满了怀疑。“运气”这个词我要解释一下。一个写作者,在合适的年纪遇到了合适的故事,且正好能够拿出最大的耐心与全部的技术和作品互相滋养,这就是我说的运气,也是我想碰到的运气。

因为总没这个运气,所以就会为写完的故事感到遗憾。在我看来,梦就是一场场迟到的往事在循环播放,创作也类似,即便是已经写完的故事,我也会反复重写,比如在《被通缉的人》中,我重写了《等待路远》和《马青图受难记》,之所以循环使用相似的情节,是因为感觉变了,标准也变了,遗憾一多,就无法忽视它们。于是我告诉自己,非必要不忽视当下的感受,非必要不透支当下的经历。这其实也涉及了“不悔少作”的问题,我总在“悔少作”,于是重写,然后“悔重写过的少作”,于是再重写。你是否也有重写某个故事或循环利用某段经历的经验和冲动?

林 檎:如何面对“少作”大概是每个写作者都要解决的课题,重写似乎是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我乐于如此。毕竟还有大几十篇“少作”藏在抽屉里羞于示人,如果重写之后可以发表,从功利性上看也有很大诱惑。

不过相比这种自我训练式的重写,我更愿意在切换视角后对同一时空进行再度塑造。就拿《药师变》这个集子来说,写《重返暗河》这一篇的时候,我让主人公在故事结尾走进一家音像店,我想象音像店的老板应该是个驼背,性格古怪,阅片无数。不过在这篇小说里,音像店老板毕竟是路人甲,不好展开太多。紧挨着《重返暗河》,下一篇我就写了一个驼背在县城扬名立万的故事,也就是《背锅儿》,而《背锅儿》里那个叱咤江湖的“幺爹”,我又在其他故事中对其反复讲述。

算是一种游戏吧,我乐此不疲。有时候同一事件会是相反走向,同一人物会有不同结局。现实经历已成定局,通过小说赋予其更多可能,感觉也还不错。

让沉默的人生明亮起来

林 檎:说起来我俩还有一个共同之处,除了小说,都写戏。上大学那会儿参加话剧社,自编自导自演,自娱自乐。写过几个舞台剧,虽然未能上演,却给写作带来很大启发。我是在写人物台词的时候明白了什么是“叙述”,当时没觉得,后来小说创作停滞不前,想到这情节,豁然开朗。回过头看,戏剧创作和小说真是有着相当美妙的关系。除了文本层面的互相滋养,两者不同的工作模式也给我很大启发。还记得那时候排戏,不管是协调演职人员之间的关系,还是调整剧本配合条件有限的灯光、道具,简直像打仗。

当然,我这都是小打小闹,你长期身处影视行业一线,《开端》《悬案》等作品更是经过了市场考验。在你看来,戏剧和小说这两种创作有何异同,又给你带来了何种滋养或是困扰?

魏市宁:小说创作更接近于一个人的旅程,只要拿出一意孤行的勇气,就可以无视外界干扰,大不了把麻烦抛给未来的自己。剧本不同,它是影视项目的早期施工图,要求一目了然、可执行、不能超出预算……麻烦一旦出现,最好当天解决,留不得后患。其实,接受了这些前提和限制,编剧的创作反倒也容易施展,甚至完全不妨碍优秀作品的出现。另外,编剧工作需要频频开会,经历一场场说服和被说服的试炼,我嘴也笨,总被说服,但也因此打开了更多思路,当然,这也可以理解成一种自我安慰。无论编剧或写小说,好的创作都要经历一次次“伏击”,偶然的顿悟和灵感、他人的建议和批评,都是开启一次伏击的号角。只要不被打败,就有机会豁然开朗。

编剧工作确实让我无法忽视市场需求。反观小说作者,以类型为锚点进行创作是一种比较安全的选择,很多情况下,这种选择都是必要的。但我总忍不住胡闹,冲破类型会让作者和故事更加自由,代价就是作品可能会陷入四不像的境地。全职写作之后,我感觉自己正在失去胡闹的资格。影视化是小说市场的下游,改编的成功也能反哺实体书的销量,在这种现实下,小说和剧本的创作界限确实越来越模糊了。直到今年五月份,我都坚信小说和剧本是泾渭分明的两种东西,认为抱着影视化的期待去创作小说,很可能既无法完成版权交易,又极易损害小说本身的肌理。但我现在有些怀疑了,在当下的内容市场,一个全职写作者想要维持生存,大概真的需要兼顾更多可能性,这或许不是贪心,而是一个作者足够聪明和成熟的标志?我不知道,你觉得呢?

林 檎:我觉得很对。照此标准,我在心态上早已是“成熟”作者了,但还没有哪个“可能性”找上我,所以说不出个一二三来。

魏市宁:最后来各自分享一个写作上的个人癖好吧,我先来。我喜欢让故事里的人物笨起来,让故事的讲述者也笨起来,因为每每写完一段所谓高明的情节,或写出一个智慧的人物,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在自作聪明。与其自作聪明,不如笨一些,人一笨就会显得真诚起来。

林 檎:因为给人物取名字对我来说是件很难的事情,所以我小说的主人公都叫“老莫”。忘了是什么时候,想到《阳光灿烂的日子》里那个老莫餐厅,“老莫”读起来挺好听的,就拿来当名字了。从此以后,我固执地为这些“老莫”编造一个个美好、惨烈、发出声响的结局,好像他们沉默的人生也因此明亮起来。

(魏市宁系青年作家)

2026-10-28 ■ 林 檎 魏市宁 “我能把握的只有写好每一处细节,讲好这个故事” 1 1 文艺报 content85743.html 1 找到当下生活的最大公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