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版:凤凰书评

优秀的影视文学好比人生

——有关现实题材影视改编的几点体会 □张 平

1991年春,突然接到长春电影制片厂的通知,要我根据我的长篇纪实作品《法撼汾西》,改编成一部电影剧本。这是当时长影领导几经研究定下来的电影项目。主旋律,现实题材,前半年完成剧本,后半年完成电影拍摄,争取年底前推出电影作品,并在全国发行。

因为这部作品写的是山西一个山区小县发生的故事,主角是县委书记,地点人物都是真名真姓,一般的作者不熟悉当地情况,加上我是中文系毕业,既是原作者,又是当地人,他们自然认为电影改编非我莫属。

我自己也是信心十足,一口就答应了下来。自己的作品要改编为电影,对一个写东西的人来说,在当时也算是件天大的事情。

到了长春,什么地方也没有去,一头扎下来,用了整整10天时间,拿出了一个15万多字的电影剧本。

经过两天的再次努力,剧本最终压缩成了12万字。

剧本改编成这样,自己也彻底懵懂了。

12万字,这是电影剧本吗?这样的剧本能够拍摄电影吗?一般的电影剧本大概就是3万字到5万字左右,这个常识自己并不是不知道。小说用叙述描写讲述故事,电影则以语言和场景推动剧情。这一点,自己也明白。什么都懂,为什么就是写不成一个可以拍成电影的剧本?自己改编的这个剧本,基本上就是一个小说的缩减版,无非是原有的心理描写和故事叙述全都换成了人物对话。

结局就是我跟导演说我真的改不动了,然后我坚决离开了。

我及时发现了一个致命的问题,我可能根本就不是写剧本的料,至少目前不是。

从小到大,从十几岁开始从看到写,几乎就是泡在小说里长大的,突然让你改变思路和惯性,完全放弃小说思维去写剧本,几乎是不可能的,短时间成功的可能性对我来说,微乎其微。我有自知之明,我不是刘恒,周梅森那类的天才写手,既能写漂亮的小说,又能做一流的编剧。

长篇小说《天网》发表后,影视界有人开始关注我的作品。当时又有电视台找我,说我以前发表的获奖短篇小说《姐姐》,被一个知名导演看中了,希望能改编成20集电视连续剧。当然,还是希望我来做编剧,并答应可以提前预支10万稿费。那时的10万绝对是一笔巨款,我当时在文联的一套80平米的房子,花了两万多就买了下来。

几个朋友都十分支持,甚至有个同事连主题歌都写好了。

面对强烈的诱惑,在考虑了一个多星期后,最终我还是放弃了。

一个一万多字的短篇,改编成20集电视连续剧,我觉得既没有把握,也缺乏这个能力。

不过从这两次影视改编的过程,也让自己对影视改编有了一些认真深入的思考。

我觉得对文学作品的影视改编,应该不是对原作刻板的缩小或放大。影视改编,完全是一次对原作的再创作。尊重原著,并不是原原本本地还原原著。

《法撼汾西》最终由四川的魏明伦老师改编成了电视剧《在法律面前》。这部电视剧从剧本产生一直到拍成电视剧,我几乎参与了作品转化的全过程。

魏明伦人称四川怪才,他闻名遐迩的《巴山秀才》《潘金莲》《易胆大》等剧作,我都认真拜读过。用词瑰丽华美,情节妙思奇崛,人物横穿古今,主题摄魂夺魄。然而他在改编《法撼汾西》的剧本创作中,用词却极其简朴,人物对话和情景表述惜墨如金,几乎没有什么定语和补语,也极少形容词,简练到无以删减的地步。但这些对话表述却给了导演演员多重发挥和想象的空间,足以让导演演员即兴发挥,临场表现。魏明伦老师有些话,让我至今记忆犹新。他说像潘金莲这样的人物,可以有传统的看法,也可以有当代的看法,这些不同的看法体现着一个文艺家的思想境界和认知水平。但有些东西,比如为民请命、舍身求法、临危不惧、视死如归、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打抱不平,等等等等,即使对其有不同的认知,也永远都是我们应该珍惜的东西。这些国人保有的精气神没有什么新旧之分,也不存在什么老套和新潮之别,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人人心存敬仰的故事和人物,用不着挖掘什么新意和深刻,让演员尽情发挥就是成功。

延伸开来,我觉得做编剧有一点是应该搞清楚的。电影电视的改编一定是平民化的、大众化的,特别是现实题材的影视改编,必须具有鲜明的市场意识。影视作品面对的是绝大多数的受众,所以一定要考虑到大多数受众的情感和心理,并尽最大努力最大可能让你的作品能在他们之中产生强烈的共振和共鸣。这就要求编剧一定要怀有激励人心、震撼人心、摄人心魄、引人入胜的大故事、好故事情结,以争取更多的观众走进影院,观看你的作品。

电影《天网》根据我的同名长篇小说改编,导演编剧都是谢铁骊,拍摄地点在山西,主演也是山西人。那时候谢铁骊已经快70岁了,这个国内外知名的北影厂大导演在拍摄《天网》时竟然几次震怒,让我终生难忘。一次是选演员,主角县委书记他看中的是当时名声并不大的演员孙飞鹏,而推荐给他的知名演员有十几个,大家为此争执不休。最后他发了脾气,一锤定音:“我选孙飞鹏,就因为他一看就是个好人,老百姓认这样的领导!”因为这句话,孙飞鹏每天只吃两根黄瓜,一个月暴减体重20公斤。《天网》中有一个情节,就是一群老百姓堵在路口拦车给县委书记下跪。拍摄这场戏的头天晚上,突然接到了厂里的电话,说这个镜头不能是特写,只能拍远景。谢铁骊当时就拍了桌子:“不听他们的,我以我几十年的党龄作保,咱们就这么拍了!如果因为这个情节出了什么问题,那我就宁可让这部电影存在库里不放映了。”后来他亲口对我说,“新中国成立几十年了,老百姓还这样对待党的领导干部,不应该引起我们警醒和反思吗?这样的情节不做重点处理,那这部电影还有什么看头?”电影拍摄完成后,发行顺利通过,并没有遇到任何苛责和要求。这部电影最终被评为当年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电影华表奖。今天想来,要让影视作品走进人民大众的心里,就得真正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上。这样的内涵和情感掩饰不了,也装不出来。影视的大众化和平民化视角,注重影视的市场意识,最忌讳的就是胡编乱造假大空,历史题材如此,现实题材如此,过去如此,现在也一样如此。真实、真切、真情,就是最大的深刻,也是最潮的新意,更是引发共鸣的至宝。

《天狗》是一部小成本的现实题材电影作品,根据我的小说《凶犯》改编。小成本并不是小视角的代名词,也不是小艺术电影的别称。这部2006年的电影当时筹集到的拍摄经费只有不足500万,经费紧张到制片人李虹居然几次邀请我扮演剧中的一个重要角色——县长。已经英年早逝的导演戚健,与影片的主人公一样,具有一种忠贞不渝的坚守情怀。小成本、大制作、大英雄,在极度困难的条件下,精心制作,保持了电影产品所具有的超强冲击力。这部电影几乎囊括了当年的“华表奖”、“金鸡奖”、“五个一工程”奖、“上海国际电影节金奖”等等所有的重要电影奖项。电影《天狗》强化了小说的主题:身处嘈杂的世界,我们必须有所坚持。面对不完美的现实社会,我们需要一种趋于完美的英雄主义。所谓英雄,就在于他做了大家都做不了、做不到或者不敢做的正义之举。英雄面对着邪恶和丑陋,会挺身而出,杀身成仁。电影的叙事表述和人物刻画,把这一主题体现得淋漓尽致、正气浩然。电影《天狗》至今的豆瓣评分仍保持在8.7以上,各种平台的播放率逼近千万。

长篇小说《抉择》1996年出版,1998年改编成电视连续剧,2000年才改编成电影《生死抉择》。因为种种原因,电影的改编一直没有进展。所以当上海电影制片厂找我洽谈电影改编事宜时,我当即一口就答应了——你们想怎么拍就怎么拍,我没有任何意见和要求。也许正因为如此,脱胎换骨的电影改编才获得了成功。与电影《天狗》有一点不尽相同的是,这部电影则是一部大情节、大制作、大投入的英雄主义影片。当年《生死抉择》1.4亿的票房仅次于《泰坦尼克号》,而那时的票价只有5元10元钱。说实话,对这部电影的改编当时我心里并不是很满意。比如电影中的一个关键情节,就是主人公面临着家庭的破裂、个人事项的严厉追责与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的生死冲突时,他究竟应该如何抉择,小说中用了很多的情节做铺垫,种种严酷的考验才让他最终回到了百姓之中。但电影中让他坚定信心的则是一组靓丽的远景镜头:夜色阑珊,高楼林立,灯火辉煌,风光如画,一个欣欣向荣的超级大都市尽收眼底。于是,他清醒了,彻底地回来了。今天想来,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组镜头确实胜过千言万语。祖国日新月异的变化,人民期盼的美好生活,不正是一个真正的共产党人毕生为之奋斗的目标吗?不惜舍身实现这个神圣的目标,不就是一个国家干部应有的甘于牺牲、无私无我的崇高境界吗?九州风云皆入画,万家烟火总关情,在人民的利益面前,我们还有什么不能舍弃,不能摒除?

还是那句话,你的作品选择了人民,人民自然就会选择你的作品。小说如此,影视更是如此。

优秀的影视好比人生,在严酷而又充满憧憬的现实生活中,生命和生活的正能量,就是爱,就是美好,就是温暖,就是希望和乐观。好的影视作品就是能把所有的爱,所有的光亮和期盼都留给观众,留给你最爱的人。

2021-08-18 ——有关现实题材影视改编的几点体会 □张 平 1 1 文艺报 content61249.html 1 优秀的影视文学好比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