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书香中国

网络收费阅读为作品增值

□张珊珊

近日,22名作家在新浪微博发布《我们的联合声明》,矛头直指百度、淘宝等网站的盗版侵权行为。联合声明指出,“中国所有的文字创作者最危险的时候到了”。这件事情从侧面表明,越来越多的作家开始重视作品除实体出版以外的另一种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中国的网民数量已超4亿,成为世界上网民最多的国家,如此多的网民意味着巨大的市场需求。网站只有拥有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才能开展收费阅读业务,作家也因此获得相应的稿费报酬。

收费阅读业务最早起源于垂直文学网站,早些年由于网络作品类型、作家的知名度等多方面原因,在传统图书市场中相对缺乏竞争力,于是文学微支付模式在文学网站商业化进程中应运而生。微支付的模式是指作者在网络上发布的作品部分章节(一般是50%至70%)只对付费会员开放,读者支付小额的费用(每千字2分、3分或单本2元至5元)后即可阅读全文,网站根据付费内容的订阅人数给作者支付相应的报酬,由此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利益链。现在这种模式已被越来越多的传统作家所接受。陕西籍作家李春平的作品《玫瑰花苑》在新浪网推出收费阅读后不到一个月收入就已经过万元,点击量超过4千万,加之相应的宣传,该书在一个月内迅速加印了一万册。由于网站在营销收费作品时也要考虑到销售效果,因此会给予收费作品更多的推广资源,作家在获得网络收益的同时,也让图书得到网站给予的媒体附加价值——充分的宣传资源。

作家在与网站的收费阅读合作中,可能会有一些疑虑,如“我怎么知道有多少读者购买了”、 “网站会不会造假”、“什么时候会付稿酬”等等。对这些问题,作家在与网站签约时需要注意,而且最好在合作合同上有所约定。以笔者供职的新浪网文化读书频道为例,该频道基于“为作家提供作品的延展收益、为读者提供全文网络阅读方式”的想法,在2008年正式推出收费阅读业务。考虑到作家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会有不同的需求或问题,我们针对这项业务采用“责任编辑制”,责任编辑负责签约作家的图书宣传与收费等相关事宜。例如,有的作家在新书上市时就将网络版权授权给新浪网,但又担心新浪网发了全文会影响实体书的销售,那么作家即可与责编协商上架收费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我们会与作家协商,建议将上架收费时间安排在新书上市两周至一个月内。这样既不会影响网络收费的效果,也使图书的推广不至于出现断档期。再例如作家们担心的稿酬结算问题,我们针对签约作家有独立的个人管理中心,作家可以在此查看到每本书、每个章节的付费订阅量以及稿酬总额。作家的分成稿酬一旦超过100元,网站就会安排结款。如出现稿酬未及时到账的问题,责任编辑即会负责向公司财务部了解原因,以方便解决问题。

收费阅读不仅仅针对新书,作家多年前出版过或已经在杂志上连载的作品均可搬到网络平台上寻找新的阅读用户。网络读者对此从不挑剔,他们愿意为“有质量”的作品买单。越来越多的读者对于网络收费阅读表示理解和支持:“现在网上很难读到全本,如果多一个选择,我可以接受这种方式。”“作家付出劳动,就应当有所回报。”因此,作家们在辛苦创作的同时,别忘记给您的作品在网络收费阅读上“增值”哦!

2010-11-17 □张珊珊 1 1 文艺报 content19261.html 1 网络收费阅读为作品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