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凌晨1点多,清华学堂失火。300多名消防官兵耗时两个小时才将大火扑灭。大楼东部部分屋顶被烧塌,过火面积达800平方米,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清华大学称大火未对清华学堂主体结构造成影响。
11月8日,北京市文物局召开“全市文物系统冬春季火灾防控及2011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布署会”,重点提到了文物修缮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话音甫落,大火燃起,这真是充满讽刺意味。强调火灾防控,颇有必要,但仅仅强调显然不够。须知,台上阔论高谈,不如实地查看。与此同时还需叩问,无论清华校方还是相关施工方,是否将火灾防控镌刻在脑海深处?如果平时主动防范,这场无妄之灾或可避免。报道中还有一个细节耐人寻味。几天前,一辆消防车在清华学堂前举行消防演习,这当然是必需的。问题是,演习过后,实际工作是否还是应付,还是演戏?
鉴于清华学堂的火灾,北京市文物局已印发紧急通知,再次强调火灾防控工作,特别是修缮工地火灾防控。既有前车之鉴,就该力戒形式主义,做到发文与督察并重,强调与监管共举。 摘自《京华时报》11月15日 王石川 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