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辉的小说《大案》(《人民文学》2011年第3期),写的是从鸡毛蒜皮的小事上升为“大案”的过程。无论如何,案子确属鸡毛蒜皮,然而案子虽小,主题并不小。它艺术地透析了被漠视的底层人群的情感追求问题。
走街串巷收废品的男人、小饭馆里端茶倒水的服务员……这些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们,他们长期被漠视甚至忽略,于是“底层文学”的概念应运而生。但是,如果作家们找不到那个“点”,不注意他们天赋的情感欲求,不把他们当成“人”来刻画,我们的“底层文学”就将无可避免地呈现出一种为某一类人代言的状态。这种竭力降低身段呐喊呼吁的状态,其实是文学的窘境。
《大案》从一个鸡零狗碎的案子入手,饶有兴味地叙述了一个盗窃案,着眼点却在于一个城市外来人员的情感追求。犯案的是收废品的周长根,他与小饭馆的服务员小翠结为露水夫妻,为了长久地和小翠在一起,无奈答应了小翠要一条狗的要求,于是,一条来自“流浪犬收容站”的狗让他进了派出所。故事一波三折,尺水兴波,本来是一件小案,后来是记者接到爆料闻风而至,进而破案能手孙队长又介入案子——他“善于从细微的线索中抓住要害,最大的本领是从看似微不足道的小案中牵出大案”。孙队长独具只眼,他考证出此狗非凡狗,原来是价格昂贵的洋狗,于是,案件升级了,周长根锒铛入狱。
小说趣味盎然,非常好读,但这往往更需要我们细读。《大案》经得起细品。我们注意到:在所有与此案有关的人物中,几乎无一例外地认为周长根偷狗是因为要吃狗肉。小翠那句“无狗不成家”极易被人忽略,或者被认为是矫情。这样的惯性思维甚至被周长根本人所接受,并被用来为自己辩解,“我承认狗是我偷的。我就是偷了吃肉。我嘴馋,我该死!不过——”他哀求道,“这狗也就是个吃货,十几斤肉,一斤狗肉十块钱,这么算还不行啊?”他的辩解当然是徒劳的,因为孙队长手里掌握了动物学家的鉴定证明。更不应该被我们忽略的是,这个案子从法律程序上来说十分扎实,无懈可击,孙队长毫无错误,记者们也毫无错误,那个“充满爱心”的慈善家李女士,泽被流浪犬,甚至还应该得到赞誉。他们的自我认知显然也是如此。果不其然,孙队长破案后,李女士给他送了一面锦旗。周长根周围的世界充满了他们彼此间的帮助和理解,充满了“爱”与“敬业”,但这个世界依然处于冰点,冷若冰霜。
还有一个细节我们应该注意:小翠作为提出要狗的人,却在男友周长根因狗被抓后,为了150元的信息费,主动向电视台爆料,这直接导致了记者的介入。原来,在一个同样身处底层的女人心里,150块钱远比露水夫妻的情分要重得多。150元钱确实可以买不少肉,周长根也这么换算过,但这种换算令人胆寒。可见,周长根们的感情并不只被相对高层的人所漠视,有时候他们也彼此漠视,自我漠视。《大案》既呈现了不同层级的人们彼此间的隔膜和对峙,也呈现了同一层级的人们彼此间的冷漠。
《大案》语言平实质朴,庶几可称“黑色幽默”。那只狗无疑也是小说的重要角色,拓展了小说的艺术空间。它矫矫不群,似乎能洞悉人心,为了逃离栅栏,它别出心裁,机变百出。在小说结尾, 它“咧咧嘴,挤挤眼,似乎是朝他笑了一笑”。在它的这一笑之下,百口莫辩、即将身陷囹圄的周长根除了“头发晕”,又能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