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喜欢奥斯丁?
我喜欢简·奥斯丁,收藏了她的6部小说以及根据小说改编的电影。读完《为什么要读简·奥斯丁》,我了解到西方对奥斯丁作品的主要观点,也开始深入思考我喜欢奥斯丁的原因。
如果有人问,我会不假思索地回答:奥斯丁的小说是世界文学的经典之作。宽泛地讲,“经典”指那些任由时间流逝、环境变迁而依然具有现代意义的杰作;经典指向久远的过去,也指向对不同时代读者而言的“现代”,并且在不同时代的阅读中继续产生影响。奥斯丁的小说就是这样的经典。她的主要小说有《诺桑觉寺》《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爱玛》《曼斯菲尔德庄园》《劝导》,这些作品出版于1811年至1817年间,近200年来一直深受读者喜爱。与此相伴,关于奥斯丁作品的评论可谓卷跌浩繁。这足以说明奥斯丁作品在文学经典史上的重要地位。哈罗德·布鲁姆认为,一些文学作品能够成为经典,主要因为作品在审美形式上具有某种原创性的“陌生感”。此外,我觉得作品的内容和主题蕴含着人类经验的某些普遍意义,这也是经典的一个重要特征。也就是说,自成一体的审美独特性与人类经验普遍性共同赋予经典作品经久不衰的魅力,使之在不同时代都有大批的仰慕者。然而,这仅仅解释了作品因何成为经典,还不能直接回答“我们为什么读奥斯丁”这个问题。著名小说家、评论家福斯特说自己是“简迷”,谈到为什么喜欢奥斯丁就会“笨嘴笨舌”。福斯特尚且如此,我们感到语塞也就很自然了。这就像是坠入情网的恋人,只能是浪漫而不失骄傲地答道“因为爱所以爱”。所以说,从解释经典的角度回答为什么阅读奥斯丁,怕只能是运用一些习见的术语、概念应付差事罢了。
相形之外,“从奥斯丁作品中读到了什么?”这个问题或许更能引发普通读者的兴趣。当然,从接受美学的角度讲,这是一个极具开放性的问题,因而每个人都可以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奥斯丁作品给我印象深刻的是其婚恋主题。在我看来,爱情与婚姻是人类经验中最具普遍意义的重要事件,虽然不同时代不同文化的婚恋观各有差异,但人们对于美好爱情和幸福婚姻的期盼却具有共相。奥斯丁以婚恋故事为题材,展现了18世纪后半叶英国中产阶级的生活风貌,同时也揭示了婚恋故事所依托的社会关系与价值取向。这一切看似平淡,其实包含了金钱与爱情、个人教养与社会风俗、门第观念与婚姻关系等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讲述婚恋故事的小说可谓数不胜数,但是,在奥斯丁的故事里,婚姻不是“郎财女貌”的等价交换品,恋爱中的女子也不是等待白马王子出现的白雪公主;更为重要的是,故事虽然都以男女主人公喜结良缘而告终,小说叙述的重点却落在这一完满结局到来之前男女主人公在社会交往过程中体验的自我与他人关系,他们带着各自不同的观念与行为方式表述自我,揣摩对方,并在交往中修正认识和行为上的偏差。最终,他们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自我,并对未来生活有了新的认识和准备。因此,婚姻在奥斯丁的小说里并不意味着婚恋故事有了尘埃落定的结局,而是一个全新的开始。
奥斯丁将古老的婚恋题材置于一种开放状态下,让读者在感到满足的同时依然保持期待。产生这种愉快感的原因当然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在于她的小说强调个人教养对幸福婚姻、美好生活的重要作用。爱情、婚姻困于外部因素干扰而显得好事多磨,但根本障碍是人物自身在认识或行为上的某些偏差,从而构成了人物的性格特点,比如伊丽莎白的偏见、达西的傲慢、爱玛的自负、奈特里的固执、安妮的怯懦。恰恰是人物的这类性格特点使得故事情节有了一波三折、峰回路转的前提,才让人物调整认识和行为成为必要,否则,走入婚姻的殿堂就是虚妄了。显然,要扫除因认知能力、处事方式的偏差而产生的内在障碍,不能依靠个人意志或是某种机缘巧合的超自然力量,而是人物自身良好的教养和性情,比如正确的判断力、温和的性情、对他人的理解、得体的言谈举止。奥斯丁对于人物内心世界和外部行为的关注固然与18世纪理性思想传统强调培育自我意识有关,不过,自我意识在她的小说中通常显现为理解自己同时也理解他人的良好心智。她的故事里很少出现邪恶之徒,也没有因爱生恨的复仇情节,更无因道德缺陷而导致的灾难性婚姻悲剧。那些不如人意的婚姻最多也不过是像班内特先生与太太那样滑稽可笑,因此,评论家认为,奥斯丁小说中那些可笑之人揭示的是“错误的喜剧”。这种特点代表了奥斯丁对人性的积极理解,同时也让读者感受到作品洋溢着的人性温暖。
一些批评家认为奥斯丁小说的题材过于狭小。但是,倘若从婚姻题材折射的普遍意义看,她的“小世界”恰恰折射了具有普遍意义的人类经验。在《理智与情感》中,埃莉诺的自我控制与玛丽安妮的自我放纵形成明显的对比,而小说对她们婚姻的不同安排实际上也代表了作品对两种不同价值观的褒贬立场。同样,《傲慢与偏见》《爱玛》的核心事件都是围绕着女主人公发现自身、认识缺陷的过程展开。小说对女主人公这一过程的描述无疑强调了人物的自我意识与自我提高能力。《曼斯菲尔德庄园》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小说情节层面。从家庭戏剧表演到喜新厌旧、另觅爱侣,最终到认清真相,找到适合自己的伴侣,隐含了奥斯丁对理性和道德在个人生活中的重要意义。然而,这并不表明奥斯丁认为个人生活必须以理性为准则,以至善的道德原则为依据。评论家们普遍认为,奥斯丁倡导的是在理性与感情之间的合理调和,反对强调其中任何一方。因此,我们看到,《劝导》开始时安妮·爱略奥特牺牲自己幸福,听从罗塞尔夫人的劝导,拒绝温特沃思的求婚,而接下来的故事情节主要讲述了安妮如何在不影响他人的前提下重新找回自己的幸福。最后,我们读到安妮与心上人终成眷属时,感到美好的感情未必与良好的理智发生冲突,个人的幸福不以满足他人的愿望作为前提。正如奥斯丁评家们普遍意识到的,奥斯丁倡导的幸福生活是一种理智与感情兼而有之的宁静与和谐;美好的婚姻必须以感情为基础,但同时也是理智选择的结果。《傲慢与偏见》里的伊丽莎白与达西、《劝导》中的安妮与温特沃思、《爱玛》里的爱玛与奈特里、《曼斯菲尔德庄园》里的范妮与爱德蒙,都不是因为一见钟情而坠入情网,而是几番思量、几度考验之后的慎重选择。换言之,没有理性的激情是危险的。我们可以认为这种婚姻观过于保守而提出批评,或者将这种婚姻观与中国人提倡的“门当户对”相提并论,不过,体现在奥斯丁小说中的这种婚姻观与奥斯丁崇尚理性与美德密切相关。有评论指出,奥斯丁在思想上属于18世纪。然而,又有谁可以肯定地说,遵循理性和美德的生活仅仅属于过去,而不是人类用于摆脱焦虑和孤独的普遍追求呢?
从这个角度阅读奥斯丁,便不会因为在奥斯丁作品中看不到18世纪的工业革命或拿破仑扰攘全欧这些事实而指责她缺乏历史感与现实感了。奥斯丁属于18世纪,但她的作品属于每一代读者经历的“现代”。如今,我们生活在一个高度信息化的时代。几乎每时每刻,从电视、电影、互联网、手机等高科技媒介传播的信息向我们袭来。哈罗德·布鲁姆认为,我们现在正处于“一个阅读史上最糟糕的时刻”,“正在经历一个文字文化的显著衰退期”,而且“难以逆转”。此话针对的是形形色色的“政治阅读”对经典的破坏,但也可以用来描述这个信息时代对传统阅读行为的干扰。的确,即便是在大学校园里,阅读经典的人数正在下降,从前“挑灯夜读”的情形似乎已经与经典一起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不过,正如约翰·威尔特希尔所说,虽然奥斯丁的小说原著与电影改编存在差异,但是,电影改编本身凸现的差异恰恰表明影像技术无法替代文字。一幅影像固然可以讲述上千文字才能说完的事件,但是,它无法取代文字尽显人类心智与想象的魅力。每次我给学生开设西方小说课时都要事先讲明:可以观看电影改编,但是请记住,如果不阅读小说本身,你会失去享受那些闪烁在字里行间的诗意。
我还想谈谈关于文学经典的评论。《为什么要读简·奥斯丁》的作者大多是小说家,只有少数是文学理论家和评论家,有的是小说家兼评论家,还有电影导演,整个集子形成了生动有趣的对话局面。这让我想到阿尔贝·蒂博代对批评形态的三种归类。蒂博代认为,依照批评主体可以将批评分为来自普通读者的自发批评、教授的职业批评和从事创作实践的大师批评。《为什么要读简·奥斯丁》无疑代表了蒂博代推崇的多元对话式批评,凸现了以理解作为出发点的审美趣味。这种批评风格既有自发批评的灵敏与坦率,也有职业批评的旁征博引与规范,也不乏大师批评站在作者立场显现的亲和力。这种多元评论弃绝了被伏尔泰斥责为“猪舌检验员”的学术权威,在经典与普通读者之间疏通了对话的渠道。读者也因此觉得奥斯丁离现实生活很近。就像丽贝卡·米德在这个集子里所说,你觉得好像可以邀请奥斯丁一起参加晚宴。较之布鲁姆所担心的阅读的消退,我觉得文学经典评论与普通读者越走越远的状态更加令人沮丧。
在文字阅读消退的今天,文学经典虽然继续拥有读者,但是,关于经典的评论越来越集中在大学校园里。那些饶有情趣的自发批评通常被指责为缺乏学术规范,而当代作家又不屑于对作品进行解释。字斟句酌、条分缕析的职业批评诚然是学术训练所必需的,不过,作为培养心智、拓展自我意识的一个重要活动,关于文学经典的阅读与评论应该与作品本身一样显现多元、开放与生动的特点。倘若关于经典的解释与评论能够引导大众进行有选择的阅读,那该多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