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的文学解读,有过,传记文学《雷锋传》就是,两次的电影文学剧本《雷锋》也是,更不消说贺敬之的《雷锋之歌》,这首长诗当年我们是用矿石收音机听的,听得在被窝里热泪涟涟;前人的文学探索相当有力,但是长篇小说在我来说尚未看见。长篇小说的体裁之魅,是作家的神往也是作家的职责,我于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之后,就开始尝试了。
解读雷锋的实质,是精神解读。雷锋精神有价值传世,文学作品就有价值写,包括洋洋洒洒的长篇小说。
我动笔之前也有过纠结,关键就是雷锋精神的时空穿透力究竟有多强。
有人责难雷锋是人造偶像,也有人表示愿意接受“道德雷锋”而鄙弃“政治雷锋”,我通过辽宁、湖南等地的一系列走访,以及自己的思考,觉得雷锋这个形象还是代表了一种完整的精神表述,他的思想境界有一种精神标杆的意义,他的意义是我们这个民族所不可扬弃的。
在我得出这一结论之前的一个月,我正随“中国作家抗震救灾采访团”奔波在都江堰、绵阳、北川的瓦砾中,那些天我满眼都是雷锋,那些消防红、橄榄绿、天使白,都是雷锋的色彩,那些大学生志愿者随口说的斩钉截铁的话,几乎都是雷锋日记里的语言。
我曾说“每一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个雷锋”,这不是夸张之语,关键是诱发,是引导,而不是埋没,不是阻塞。
所以我坚定了写雷锋的决心,道理简单,雷锋在中国当代的土地上并没有消亡,而且数量很大。在我看来,奉献精神、担当精神、创业精神、敬业精神,构成了雷锋精神的四个主要方面,这些精神是穿越时空的——不要说50年,100年也照样蓬蓬勃勃;不要说在中国大地,在全世界也是同样璀璨。
当然,我如此地解读雷锋的思想涵义,也是作了某种取舍,有些时代烙印过重的东西,我不想照搬。其实,某些形式主义的东西在那个年代,也是外在的,不是雷锋所真实承载着的。
所以,我心里的雷锋精神就显现轮廓了。我看见了它的内在的穿透力,看见灯塔的不曾消退的光芒。
接下来的问题就归入了艺术的范畴。也就是说,在小说创作过程中,我要用什么样的手段争取让人物站直,显现出尽可能鲜明的轮廓。
我在雷锋周围布置了一系列贯穿人物,这些人物是在生活中真实呼吸着的,也是作者“杂取”的。我让他们与雷锋的人生轨迹作有机的勾连,通过雷锋与周围人的相处、在人际关系的互动中刻画雷锋性格的丰富性。比如,塑造与雷锋同龄的地主家儿子“喜宝”这个复杂人物,以他的“私”与雷锋的“公”交杂;塑造雷锋的同乡、同学兼战友向秋生这个转变人物,以他的“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与雷锋的“只有当好士兵的士兵才是好士兵”对应。
就人们对雷锋宣传中的一些由来已久的质疑,我在小说中也作了一定的“正本清源”,比如雷锋这么一个“阳光青年”,他自己怎么对待照片的“摆拍”?于是小说中就安排了雷锋不愿意有太多的“摆拍”,而指导员认为在事实的基础上可以适当接受的这种“思想教育”情节,我认为这一情节的设计与雷锋一贯的阳光性格是相符的。
作者笔下的雷锋,是文学的雷锋,人物有一个典型化过程,是属于“这一个”的,而我认为,这也正让雷锋的形象接近了“人”的鲜活。
我写作《雷锋》长篇小说的目的,无非是打开一扇门,让更多的人通过文学而比较方便地接近雷锋,接触到这个名字和这个名字所蕴含的价值观,从而进一步地感受雷锋或者接受雷锋。如果能部分达到这样的效果,一个作家就有所满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