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理论与争鸣

民国版税之争的转型意义

□钱晓宇

鲁迅与北新书局的版税官司、柳亚子为版权与北新书局发生纠纷、林语堂与开明书店和世界书局的版权争议,鲁迅与林语堂因版税敏感话题在餐桌上近乎交恶……民国知识分子社会角色的多元化以及民间出版机构的生存空间都可以从这些陈年旧事中归结到一个转型的话题上来,而民国版税之争正是转型事实的聚焦,映射着从知识个体到民间机构所经历的特殊变迁。

知识分子的个体转变

在错综复杂的时代背景之下,民国知识分子都面临着思维及生存方式的大调整。既然走传统科考仕途之路已断,除了执教鞭、领官俸之外,成为自由撰稿者,从事新闻出版工作,汇入民间资本运作大潮自然不可避免。因此,知识分子的个体转变至少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思想意识的转变,二是身份的转变,而提供转变的原动力正是晚清以降的制度性变更。

必须承认,当年不少书生进入出版界的初衷,更多的是为了传播思想理念。只不过,坚守初衷绝非易事。个体知识分子在身份转变过程中,尤其是从书斋走向市场、进入实业界后,必然经受各方压力,而转变的实质其实还包含了身份的双重甚至多重化。生存、赢利与思想启蒙的矛盾逐渐浮现,为之后撰稿人与书生出身的书局老板之间发生版权纠纷埋下了伏笔。

民间出版团体的生存空间

民间出版机构,作为部分个体知识分子谋生的场所,抑或是他们追求理想的场域,探讨其生存空间很有必要。从文化角度来说,民国不少民间出版团体是文化同人的聚集阵地。同时,大小错落、创建背景或运作规模不一的各类出版团体还构成一个金字塔式的版图。比如上海出版界,“商务”、“中华”等属于第一阵营的大书局,而“正中书局”(即“集成公司”)则是官方书店的代表。大书局之间的竞争相当激烈。像“商务”和“中华”两家,在人才争夺、出版计划等方面每每上演着紧张的“‘拉锯战’——你有《辞源》,我有《辞海》;你出《四部丛刊》,我出《四部备要》……”

可想而知,规模较小的民间出版机构要在夹缝中立足是相当不易的。良性竞争可以带来共同发展,但是过于激烈的竞争,会带给机构以及转变身份后的知识分子巨大的生存压力,一旦市场经济利益成为各方角逐的最终目的,书生式的启蒙理想很容易凋谢成昨日黄花。当然,民间出版团体的生存空间,除了具有先来后到,资本积累的区别,以及无可回避的行内竞争之外,在很大程度上还受制于社会体制和时局的变动。军阀势力的进入或撤出严重影响了各个书局的发展走向。

因此,知识个体不同的经营理念、新书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自由竞争机制和各路政治势力,多重力量相互交织,共同构成了头绪纷杂的生存空间,而从事此类实业的知识分子们在人格与经营理念上均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民国知识分子版权意识的建立

虽然知识分子的身份转变实属不易,在市场竞争和政局震荡之间挣扎也委实艰难,但并不妨碍从事自由撰稿的其他民国知识分子版权意识的形成。维权之声从寥落稀疏,逐步形成一种常态。只不过,这种觉悟也不是一蹴而就的。

首先,版权意识的建立必是基于近代以来逐步形成的新出版观。民国知识界的出版观已经走出旧式个人著书立说的单一格局,既有个人生存需要,也汇入开民智、启新知的“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旋律,同社会、文教等事业息息相关起来。

其次,制度层面的变革也为版权意识逐步成熟打下基础。有学者统计过,近代我国的稿酬制度已经形成。稿酬分为稿费,即论千字给付;版税,即按照出版发行量来提成;版权买断,即一次性支付购买整部书稿的酬金。虽然书生谈钱,一向为人所鄙视,随着依靠稿费生存的大批作家的出现,出版发行可能存在的巨大利润空间,使民国知识分子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除了基本统一的稿酬标准之外,“《大清著作权律》《北洋政府著作权法》、中华民国17年(1928年)《著作权法施行细则》” 等与保护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相继问世。虽然,不少证据显示,这些法令的执行力度尚有欠缺,但它们的存在确实为民国知识分子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当然,版税意识的建立并不等于维权目的一致。民国维权知识分子与出版社发生版税纠纷的原因各有不同,其画面色彩也相当丰富。

总之,通过考察民国知识分子的身份转变、民间出版机构的生存空间以及著作者版权意识的建立,归结到个体身上,人们必然慨叹,近代知识分子群体再也无法退居书斋,抽身游离于现代经济规律和社会新兴体制之外了。

2012-04-20 □钱晓宇 1 1 文艺报 content33723.html 1 民国版税之争的转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