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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创作引导,促进多出精品多出人才

——中国作协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主任梁鸿鹰答记者问

《关于征集2012年度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选题的通知》和《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5月30日发布,2012年度中国作协重点作品扶持工程正式启动。日前,中国作协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主任梁鸿鹰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中国作协重点作品扶持工程实施以来,成效很好,受到广泛关注,请您详细介绍一下这项工作的定位、宗旨和目的。

答:重点作品扶持工程是中国作协设立的对文学创作和理论评论予以支持,从而推动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机制。这项工程2004年开始实施,截止到去年底,已对数百部作品进行了支持扶助,其中有21部入选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7部获中国出版政府奖或提名奖,8部获鲁迅文学奖,7部获第八届茅盾文学奖提名。实践证明,这是一项符合文学规律、催生精品力作的有效举措。

重点作品扶持工程是国家级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工程,先后被列入“十一五”、“十二五”文化发展纲要,是中国作协引导创作的有力抓手。它的指导思想在《条例》中有很清晰的表述,我理解,这项工程的目的就是为了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文学的繁荣发展,促进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在工作中主要有三种考虑:一是引导,引导作家创作出更多思想内容和艺术表现上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需求的作品;二是支持鼓励,鼓励作家沉下心去投入创作、积极进行文学创新;三是宣传推介,通过我们的努力,让好作品有更大的影响力,帮助优秀人才顺利成长。

问:为什么今年要对《重点作品扶持条例》做出修订?

答:重点作品扶持工程实施8年来,一直在不断探索、不断完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有影响的精品力作还不够多”、“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引导力度需要加大”等问题,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所以中国作协书记处今年对《条例》又做了一次修订,总结过去的经验,针对最新的情况,把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明确下来,把一些新的想法反映进去。如何以符合文学规律的方式引导和支持创作,这是一个需要长期探索的课题,我们也会继续尝试一些新的途径,比如,将重点作品扶持工程与新闻出版总署的“中国文学精品出版工程”衔接起来,比如创新研讨方式,加强对精品力作的推介等,我们将逐步推进,积累经验。

问:重点扶持作品工程如何更好地突出重点?

答:所谓“重点”,我理解,不是一个固定的、僵硬的概念,主要是依据党和国家对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根据时代的要求、文学发展的现状,以及社会对文学的需求、作家们的创作需要,在具体工作中考量主次、先后、轻重。比如,我们这项工作要向反映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的选题倾斜;比如,我们要雪中送炭,向基层、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和青年作者倾斜,同时向有相当创作实力、艺术积累厚实的作者倾斜,支持他们走向创作上的更高境界。为了保持全面发展的均衡的文学生态,除了重视创作,也要重视理论评论,既要重视小说、散文、报告文学,也要重视诗歌。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要向戏剧、影视文学倾斜,所有这些都是我们当前工作的重点。

问:我们注意到,今年在征集选题时设立了一些专项,请谈谈具体想法。

答:中国作协书记处对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提出了“分类管理,重点倾斜”的原则,根据这个原则,我们设立了一些专项。这些专项是动态的,是根据各年度的具体情况提出的。今年将召开党的十八大,这是全党全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设立以“科学发展,成就辉煌”为主题的专项,目的就是引导和激励广大作家积极创作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革命与建设光辉历程、表现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伟大成就,以及书写人民群众生活及精神面貌巨大变化的作品,为迎接和庆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设立“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专项”,提前为2015年反法西斯及抗战胜利70周年征集作品,则是充分考虑了文学创作规律,因为精品创作总是需要较长时间的。大力推动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繁荣是作协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相应地,我们设立了少数民族作者专项。但是有这个专项,是不是其他基层作者、边远地区作者、青年作者今年就不必申报了呢?不是的,我们还是会在论证时结合作者的具体情况、选题的质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同样,如果你有一个很好的选题,但似乎不在这些专项里面,也完全可以申报。

还要说明一下的是,由于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涉及文学的诸多门类,相应的组织和论证工作量很大,具体工作流程和要求也各有各的特点,所以,我们也会在某些专项上借重其他单位和部门的力量。比如影视、戏剧剧本专项,委托《中国作家》杂志负责,因为他们办有《影视版》,对剧本创作情况有深入的了解;而定点深入生活工作由作协创作联络部组织实施,所以相应专项委托他们负责。有关的申报可与他们直接联系和咨询。

问:重点作品扶持工程的“扶持”如何理解?

答:扶持是扶助、帮助,更是支持。如《条例》所说,我们面向的作者应“具有一定的创作实力、严谨的创作态度和较高的思想艺术追求”,这里边一部分作家创作条件比较艰苦,我们会尽力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另一些作家在创作阶段没有问题,但作品出来了,还是需要宣传推广,让更多的人知道、读到。总之我们会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支持方式。我们是做服务工作的,你的车缺油,我们会帮着加加油,如果你的车油料充足,我们也可以帮着修修跑道。

问:重点作品扶持工程运行的步骤有哪些?

答:具体操作流程大体可概括为征集、申报、论证、扶持、跟踪管理等几个阶段。这个过程在《条例》里已经讲清楚了。需要强调的是,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各推荐单位的密切合作。选题报到推荐单位那里,要经过各单位的筛选,每个单位都报准了、报好了,我们这项工作才能见成效。选题进入扶持阶段之后,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还要和各推荐单位密切合作,加强跟踪管理。推荐单位每年要向办公室通报作品的完成和出版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应做出说明。作品完成后须交三本至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以备存档。在这些方面,各推荐单位过去做了大量的工作,今后更要充分借重大家的力量,共同努力,让这项工作更充分地发挥效应,让它成为我们抓创作、出精品、出人才的一个重要指标。

问:请详细介绍一下推荐单位都有哪些。

答:除了中国作协各团体会员单位和解放军总政宣传部艺术局外,推荐渠道还有以下几类:一是部分出版社,如人民文学出版社、作家出版社、解放军文艺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中国青年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民族出版社、十月文艺出版社等;二是部分文学期刊,如《人民文学》《收获》《中国作家》《民族文学》《诗刊》《当代》《十月》《钟山》《花城》《作家》等;三是其他单位,如中国作协创作联络部等,我们将向它们定向征集选题。

问:网络作品是否被列入申报范围?

答:网络作品可以申报,我们是向部分文学网站定向征集,这些网站主要是:盛大文学、中文在线、新浪读书频道、搜狐原创频道,以及TOM网、腾讯读书和汉王书城等。

问:作者申报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条例》规定,申报作者除提供个人情况外,还须提供创作计划、构思大纲及作品部分文本。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以往的工作中我们发现,有的申报者提供的材料不够充分,包括创作计划、构思大纲,写得很简单。我想,能否提供尽可能翔实的计划、大纲和部分文本,反映了作者的创作能力和创作态度,希望大家用心地、认真地提供材料,这是我们在评估时的根本依据。 (欣 闻)

2012-06-01 ——中国作协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主任梁鸿鹰答记者问 1 1 文艺报 content31040.html 1 加强创作引导,促进多出精品多出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