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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 文艺会演将有92场演出

本报讯(记者 明江) 6月6日至7月6日,由国家民委、文化部、广电总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将在北京举行。在日前举行的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司长武翠英介绍了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的历史沿革、重要意义以及本届会演的基本情况和特点。北京市民委副主任牛颂介绍了本届文艺会演筹备工作的进展情况。

武翠英表示,作为国家法定的大型民族文化活动,历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都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迄今已成功举办三届。本届文艺会演上,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以及香港、澳门、台湾等36个代表团将带着41台剧(节)目参加本届文艺会演,共演出92场。与前几届会演相比,本届文艺会演题材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将全面展现我国少数民族文艺的发展成就,生动体现当前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大繁荣大发展的良好局面。

据悉,本次演出票实行公益性低票价销售。内蒙古、湖北、吉林、贵州、四川、西藏、新疆等7个省区代表团将在北京部分郊县、社区、高校、军营、科研单位进行慰问演出。

为了鼓励创作,推出优秀作品和优秀人才,本届文艺会演将进行评奖。奖项共有10类,包括剧目奖、编剧奖、导演奖、音乐奖、舞美奖、节目奖、表演奖、新人奖、优秀组织奖和特别贡献奖。

2012-06-06 1 1 文艺报 content31494.html 1 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 文艺会演将有92场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