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从接受美学的角度看,电影状态就是一种接受状态。正如麦茨对电影与梦的关系阐释:电影是一种“醒着的白日梦”,它既适应现实,又逃避现实。或者可以更准确地说,电影就是一种建立在梦想基础上的大众娱乐。而在如今这样一个网民意识崛起的时代,一个时间被分得越来越散,注意力很少能够集中在一点上的碎片化时代,快餐文化逐步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尤其是体验快感型的文化方式被更多人接受。于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微电影成为我们在网络时代所做的“白日梦”。
这个“梦”来自营销者对广告模式的调整,通过一种更为软性的宣传手段来实现对碎片化时间的营销价值。于是有人认为微电影是专门为广告主定制的。随后,汽车、网游、服装各类企业纷纷推出自己的微电影。因而可以说,并非是微电影中植入广告,而是广告形式的电影化。
现代文化的标志是文化工业的出现,当消费意识深深植入人们心里时,一种重视视觉快感的艺术形式为消费提供了合理的理由。当后现代邂逅以解构和碎片化为乐的互联网络,人类从对文化的认同到文化消费必然出现各色的只言片语,而权威和指示性话语则不得不被逐渐消解。
于是,从商业营销手段到视觉艺术表现方式,微电影看似过渡的自然,却无形中为艺术本身的审美表现大打折扣。
一方面,缺乏对电影产业本身的美学艺术读解,只是单纯为了制造短暂的享受而制造视觉的快感。既然电影被局限在有限的时间内,那么在零碎的印象中成功的必然则是要让审美的对象在无形的链条中产生审美惊奇之感。个人认为这主要靠叙事手段的独特。
另一方面,则是忽视对电影文化的塑造与凝练。在后来的不少微电影中,我们可以看到制作者已经试图在寻求文化价值体系中的主要关怀,并将其运用在审美对象的表现上,比如《老男孩》中对理想的执著。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更多的微电影在一定程度上仍停留在表象的情感泛滥上,甚至将主流文化、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杂糅在一起,表面上是寻求文化的多元,实质是制造没有民族信仰与精神传承下的“四不像”文化。进而导致到目前为止,没有一部能够真正深入人心的作品产生。
微电影这个“梦”还在制造,从欲望真实到理性真实,从平面模式到深度模式,从消费到欣赏,从无功利到功利等这一切的转变都还需要时间,需要理性的思考与社会的关注。否则,这种视觉文化势必成为广告的附庸,成为粗浅的娱乐消遣,而非艺术探索的正确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