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读书思考的一个圆心是中国人的中国性。这让我想起了一个外国人曾经写过的一段话:(中国人)怀着被礼貌隐藏起来的不屑和厌恶,他聆听着一些(外国的)外交官员认真而不合时宜的劝诫关于在中国修建铁路的好处,他看到了潜藏于评论之下的自私,于是立即兴高采烈地认真谈论起演讲者大衣纽扣的价格……这是19世纪晚期来华传教的美国人何天爵(Chester Holcombe)于1900年在《真实的中国问题》一书中的话。这段话是作者对同时期在华传教士——包括他的同乡、比他出名得多的美国传教士明恩溥——对“中国人缺乏逻辑思维”这个西方命题的“佐证”和回应。白种人的优越感不在于他们的傲慢,而在于把中国人特有的“礼貌性拒绝”都当作思维方式的弱点。在这个问题上,就是鲁迅也免不了被明恩溥的《中国人的气质》一书附体,无法脱身。譬如,有关“面子”这个中国概念,好像“面子”就是中国人“黄脸”的皮外特征。
什么是中国性?中国人有自己处理问题的方式,也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和吸纳别人的东西,但倾听和吸纳的方式又是自己的;他们可以接受西方, 但强加的不行。中国接受外物的方式与西方相比,总是差那么薄薄的一层,既捅不破,也丢不了。一个怀揣人类理想的民族要想真心帮助这个民族的一个前提,就是首先要对它尊重,哪怕在助人者看来有些东西如此的不可思议。“本土化”这个词在别的地方意味着要倍加努力,而在中国却是稀松平常。这块土地既不是“大染缸”,也不是漂白剂,事实的真相只有一个:它有13亿人,要想一个东西能让这么多人都接受完全不可能;即便接受,也要经过他们的七嘴八舌,最后他们会骄傲地说,“那东西原本就是我们自己的”。
(《法的中国性》,王人博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9月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