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陈仓新近出版的长篇非虚构作品《预言家》对城乡问题展开了更加深层的思考。从表层来看,《预言家》是一部诗意化、散文化的“育儿经”;然而从深层来看,它将个体思考与时代发展巧妙地结合在一起,以“育儿”为载体,阐释着乡村现代化进程的必然。
《预言家》围绕着“求子”“盼子”“孕子”“生子”“养子”五个部分展开,作为文本核心的“子”贯穿了整个故事,也将城乡三代人联结在一起。《预言家》中的“我”是定居在上海的塔尔坪人,丈母娘和妻子小青是上海人,父亲和小姐姐是依然生活在塔尔坪的农村人。孩子作为上海人与塔尔坪人的结合,从出生开始便融合着两种看似矛盾的身份:他既是城市人的孩子,又是农村人的孩子。他的出生牵动了“城”与“乡”的神经,同时,作为纽带也把分割在不同世界里的“城”与“乡”融合在一起。作为小青的儿子、丈母娘的外孙,孩子从未出生开始便受到各种悉心照料:丈母娘送走心爱的小狗范二、小青专心研究进口婴幼儿用品。孩子享受着作为一名城里孩子该享受的待遇;作为父亲的孙子、小姐姐的侄儿,孩子出生后也受到了来自父亲和小姐姐的关爱:带着玉米、木耳和核桃从陕西赶到上海后,父亲希望挑挑水,小姐姐希望洗洗尿片帮帮忙。自然,父亲和小姐姐以乡村人的眼光来“想象”孩子该享受的礼遇。城市和乡村具有不可“调和”的冲突、矛盾。小姐姐发现城里人都不给婴儿用尿布,她不会使用微波炉、不会按照步骤洗碗、甚至身上有异味,她因此而遭到了 “鄙夷”。
然而,最为重要的是,作者通过血缘关系的交融将“城”与“乡”两类天差地别的人群联结在了一起。作为乡村血脉的延续,孩子的出生从某种意义上表明,乡村最终融入城市的历史必然性。在这种历史眼光的烛照下,乡村人在城市所遭遇的文化冲突,就必须以“启蒙”的态度来审视。对于小姐姐的遭际,显然不能用道德评价来审视。相反,它意味着乡村在融入城市时必然要付出的情感代价。从一定程度上讲,城市接纳乡村,乡村走入城市则是历史的必然,而所谓的“矛盾”与“冲突”,只是局限于情感和文化层面。
因此,《预言家》还是乡愁解毒剂。近些年,书写乡愁,留住传统意义上的乡村,成为文学书写的一股潮流。然而,这种努力在历史潮流面前显得那么无能为力。乡村儿子“我”进城了,“我”的血脉不再在乡村而是在城市繁衍成长。虽然,在“我”看来,孩子“无论他在哪里出生的,在哪里生长的,他的血脉还在塔尔坪,他的爷爷还一个人生活在塔尔坪,他的祖先还埋在塔尔坪”。“我”的老家“是葫芦娃生命的起源,是葫芦娃人生的根”,然而,对于孩子而言,他对“我”所牵挂的乡村却是“没有感觉的”。当“我”携妻带子回到故乡时,“我”向他们推介着家乡的美食与水果,开车进山后更是怀恋着曾经的放牛打猎生活,但是,蜿蜒的公路给孩子留下的只有晕车的难受。虽然血脉在乡村,但是,乡村不再属于葫芦娃。
父亲对乡村的坚守也陷入悲情的陌路。乡村对于“我”和儿子而言是故乡,而对于父亲来说则是深深的根,父亲也早已在家乡为自己打好了棺材、做好了老衣,等待着与脚下大地融为一体的那一天。实际上,父亲坚守的家已经破败,“窗户上的玻璃蒙上了灰尘,终年是照不进一丝阳光的;墙壁出现了裂缝,不仅仅透风,还有蜈蚣类的虫子,能顺利地爬进爬出;一张铺着麦草的土炕,多年已经没有烧过,发出一股刺鼻的霉味;纸糊的楼顶被老鼠咬得七零八落,大白天也能听到老鼠在上边发出吱吱的叫声。”《预言家》对老家的这种毛骨悚然、触目惊心的描写,饱含着对家乡破落的哀伤与惆怅。它意味着,对于老父亲来讲,除了落叶归根,乡村已经不是可以回去的“家”了。实际上,乡村找到了崭新的存在方式。离家不远的镇上,大姐家已经盖起了临河而居的小洋楼,“小洋楼里有淋浴房,有洗手间,有自来水,有席梦思,有空调冰箱,还有大彩电与网络”。除了做饭不用煤气,还用柴火之外,与城市里没有什么两样。“我”虽然出身于农村,然而“我”的孩子在上海出生,并被这座城市所接受。如果说这意味着城市对乡村的接纳的话,那么,小镇日益城市化,则意味着乡村对城市的接纳。至此,《预言家》完成了“城”与“乡”融合的基本主题。
“城”与“乡”的关系,在文学作品里往往被看作是对立与冲突的关系,中国当代文学反复书写这一主题。这应该是中国作为有着悠久农耕文明的国家走上现代化道路的最初阵痛。然而,城乡之间的对立与冲突的主题,还不能是文学对于乡村现代化道路书写的全部主题。因为,从根本上讲城乡融合应该是历史发展的大趋势,也是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必由之路。《预言家》以其独有的书写方式,敏锐地把握了现代化发展的趋势,书写了城市与乡村相融合的主题。我想,这应该就是《预言家》最大的价值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