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小时候,对“世界”和“生命”的启蒙,是和表弟一起在白纸上画蝌蚪。红方蝌蚪和蓝方蝌蚪在水池里领军大战,最终谁画的多谁胜利。基于幼儿时期画蝌蚪的体验,后来我们两个祸害又在家里饲养了蝌蚪,并把它们逐一拿来做实验,留下了一本寥寥几页的蝌蚪研究日记。再后来,我们在水池边抢救爬不上岸快被太阳晒死的小癞蛤蟆们。我们用雨伞打捞它们,并饲养在脸盆里,最终在某一个大雨天端出去放生。
那年夏天给我留下极深印象——几乎没有蚊虫,只要一下雨,满地都是乱蹦乱跳的癞蛤蟆,其中有不少被来来往往的自行车碾成了癞蛤蟆干。
表弟是一个生物控,他从小不爱读书,然而为了一套我忘记叫什么名字的生物百科全书,他居然也有咬牙考到90分的时候。虽然在那套书到手以后成绩又随风飘落了,但那套书至今摆放在他上班的办公桌上。那套书让他成为一个设计怪兽的游戏工作者,也让我成为一个自然科学爱好者。
我很感激在我俩混世魔王抓蝌蚪、蜗牛、蜥蜴、蚂蚁的时候,我们的家长因不知情而没有阻止我们,这可能远比学校更容易培养小孩的志趣。后来我们都成为纪录片爱好者,再后来我们都拥有了宛如庞然大物般的书柜。
在我以“言情”或“武侠”小说出道伊始,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创作一部如此奇怪的、与潮流完全不符的书。在十八九年前,网络文学刚刚兴起的时候,只有言情小说一个门类,连“类武侠言情”都是由席娟发明的,我在当年就想写纯武侠,然而没有人接受也没有人愿意出版,以至于我在很长时间里都在创作挂着言情名义的伪言情真武侠。当然,在我20岁左右所写的“武侠”,如今看来也无非就是“类武侠言情”,无论从文笔或结构或气脉上都谈不上“纯武侠”。但我在很久很久以前就试图突破现有小说的格局,尝试撰写新的、属于我自己的且是我真正想写的小说。
在少女时期,我做过很长时间白衣少年的梦,以至于我的每一本书里都有那位白衣乌发少年的影子。某天我翻看自己的作品,突然想到,我什么时候能够写活一个粗鲁大叔——一个与白衣少年相反的角色呢?
也许写活了,我就进步了。
还没有写的时候,我很清楚自己并没有能足够掌控这位“大叔”的能力。我能写江南少年、白衣公子、萧然剑客,然而我不会写抠脚大叔。但作为一个试图用一支笔写一个世界,试图跳出“言情”或“武侠”框架的人,势必要能写一切。
我不但要会写抠脚大叔,还要会写爷爷奶奶、路边的乞丐、失意的平凡人,还要会写过错,会写进取,会写挣扎,会写坚持,会写悲伤,会写无可奈何。
世界与人生的精彩,通常并不在男主角和女主角的爱恨纠葛上,人生值得更多、更璀璨、更值得赞叹的东西。
又一夜,我做了一个梦。
我梦见在幽暗的下水道里,有昏沉的灯光,灯光后面晃动着某种带着鳞甲头颅的生物。它们像鸟一样晃动着头,我能看见脚下的台阶流着污水,污水流向黑暗之处——它们聚集的地方。
这样的梦,我做了相同的两次。
那是一个神秘的场景,很酷,很科幻,且没有白衣少年。可能许多老迈的“80后”,对于科幻小说的启蒙确要归功于凡尔纳。但让我封为神作的是《侏罗纪公园》。令我更为崇拜《侏罗纪公园》的一个重大理由,是作者本身是一个科学家——他是生物学和计算机领域的专家,这导致他写出来的科幻是“真实”的科幻。当然这本书还有一个同样令我崇拜的地方,它暗示了鸟类与恐龙的关系,最终让鸟类是恐龙进化而来的观点遍布全球。在作者创作小说的年代,里面的许多观点都很新鲜。最好的科幻小说不就是让一个艰涩但正确的真理被大众接受吗?我觉得这就是科幻小说最酷的地方了。
当然我不是科学家,那两次预示般的梦只让我想到,这大概是值得写的一个开头。我无法如《侏罗纪公园》或凡尔纳系列那样传播真理或做出预言,我只是想到了我从小到大看过的那么多纪录片,想到了我小时候玩过的蝌蚪、做过的笔记。世界那么大,宇宙那么精彩,我想尝试一下,写一个与我们的地球和宇宙类似的,又略有不同的世界。
之所以无法写一个真实的、与地球和宇宙一模一样的世界,是我的水平不够,知识储备不充足,在太多的地方一知半解,如果能引起有文化人士的几句吐槽,也是我的荣幸了。
以上是我开始写《未亡日》的初衷,我一开始想写的只是文明湮灭后的地球,在绝大多数人类绝迹之后,我们的文明如何救亡的故事。这个“我们的文明”不仅仅是中华文明,我认为还应该包含所有地球文明,只是我始终没能学会其他国家文明的精髓,徒有雄心壮志,却不能付诸于现实。
在写《未亡日》的过程中,我生了一个孩子。孩子长大点时,有了一个奇怪的兴趣——热衷于研究星球和宇宙。他三岁的幼儿读物是《太空全书》,而我买那玩意儿纯粹是为了给《未亡日》找资料。他迷上了太空和宇宙,一开口就问我:“妈妈,你认为我们的宇宙平面是平行的还是弯曲的?”“我觉得宇宙的结构就像一只什么动物的组织结构”,并坚持认为他以后要搬去木卫二居住。我至今没有找到星球和宇宙的萌点在哪里,但在被迫给孩子念书的过程中,激发了《未亡日》的伴星是灰星的想法。宇宙之大,拥有无限可能,我们所习惯的物理规则在宇宙中是不一样的,那么可以幻想的余地就很大很大。《未亡日》里提及了人类要迁居到金星的云中,因此创造了“鲸云”堡垒。这并不是我在胡说八道,的确有科学家提出在金星云层中生存的设想,就如他们曾经幻想过有一颗星球周围环绕着数以千计的太阳能板以至于遮挡了行星的光芒一样。他们认为海王星的海洋里一直在结成人那么大的钻石晶体,认为下“钻石雨”在其他星球并不罕见。世界非常有趣,物理学家和宇宙学家远比我们网络小说的作者们更富有想象力,我所做的,就是把我所见所知的,我觉得有趣的东西写在我的故事里,如果能激发一部分人的兴趣爱好,那就最好了。
我对于无意中培养了一个孩子对宇宙的好奇而感到欣慰。虽然我更喜欢谈论生物的变异、习性,认为植物是时间延长了几千倍的动物,但看着一个无知的幼儿趴在星云图上指指点点,谈论大麦哲伦和小麦哲伦,谈论冥王星的伴星叫做卡戎,虽然我的孩子没有看过这本书的任何一个字,但他看了我几乎所有的参考书中他感兴趣的部分,单单是这件事,就足以令我骄傲了。
在这本书写作的过程中,我参考了大量自然科学的书籍,在全书完结以后我会将参考书目列出清单附在后面。我很希望在全书完结后,能有更多的人去看一看附录里的书,也许眼界会更加开阔,如果你还是未成年,也许将会从中找到更酷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