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品改编这事儿,我觉得还是得从钱锺书那个著名的比喻说起,也即鸡与蛋之辩证关系。试想一鸡,辛辛苦苦下出蛋来,有人吃了觉得不错,非想看看这鸡什么品种,鸡常常觉得犯不着。同理,还是试想一鸡,听说副食公司准备生产一些和蛋相关的产品,结果突然罪孽来了兴致,准备亲赴现场指导鸡蛋糕的制作,大家一定也觉得这只鸡犯不着。
非要加以分析,原因也很简单。首先,文学艺术和影视艺术不是一种艺术,各有各的标准,各有各的规范,也各有各的审美机制。虽然说起来都是“讲故事”,但每天睡前看几页的故事和专程集体到银幕前面围观俩小时的故事,讲法天差地别。如果作家把影视仅仅看成再现自己小说简化版的动作加台词,影视行业的老手听了一定会笑掉大牙。同理,如果影视的制片方一味要求小说设置多少个转折多少种冲突再掐着作家的脖子按他们的标准写,懂得小说门道的作家想必也会撂挑子。总而言之,隔行如隔山,把曹雪芹搁好莱坞未见得能当一好导演,斯皮尔伯格穿越到大清朝也未见得是个好作家。倒也不排除同时深谙两种艺术门类的作家、导演或者编剧,但那也一定是多少年摸爬滚打的修炼结果。而作为我个人,反正目前如果有制片方的朋友问“您的作品怎么改合适”,我的口径一律是:“你们看着办。”这也不是图省事儿或者好说话,而是因为我对影视艺术抱有起码的尊重,知道在自己摸不着门道的领域就别轻易越俎代庖。
另一个原因,写小说和拍影视剧,说到底又是两种逻辑上的游戏。前者是个人小作坊,后者是工业大生产。在这年头写小说,往小了说是自娱自乐,往大了说也无非是哄着立场相同兴趣相近的一撮儿读者解闷、泄愤或者穷开心,有人捧场也不至于万人空巷。因其独来独往而且小众冷门,所以不必负担什么责任,因其不必负担责任,所以反而心态轻松。而影视就不一样,打根儿上就不是具体哪个人的事儿,也不是一件可以由着性子怎么痛快怎么来的事儿。从经济效益上说,大伙儿都得对投资负责,从社会效益上说,又得替广大观众负责,负的责任一多,多少就有点儿不自由。在很多饭局上,我见过当导演当编剧的朋友为“如何打动小镇青年”而争得面红耳赤,在一些务虚会上,我也听过做电影研究电影评论的朋友摇头叹息:“挺好一故事就是没法拍”。而在这些时候,我倒有些庆幸所谓的“文学的边缘化”,进而涌起一点塞翁失马的窃喜。
此外还有一点儿感想,就是专就小说这个“边缘文体”而言的了。自从文学式微,能否傍上影视的大腿仿佛成了检验小说好坏的重要尺度。虽然我不承认小说的价值就在于它的“艺术性”,但用另一个行当来检验一个行当的价值,这种尺度确实显得有点儿心虚乃至肾虚。殊不知还有一种说法:改成一流电影的往往是二流小说,而一流小说往往被糟践得一塌糊涂。因此对于和我的作品相关的改编事宜,我也一贯抱有一种自我警惕外加自我麻痹的心态:人家看得上,说明我的小说有“二流”之嫌,人家横挑鼻子竖挑眼,说明我还有写出“一流作品”的希望。换句话说,鸡的本职工作应该是着眼于蛋,至于鸡蛋糕的销量到底取决于蛋本身还是糖精、色素和添加剂,这恐怕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而身为一鸡,我自己的态度是,最好别替蛋的深度加工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