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融合与文学关系”这个题目,可以做两种理解:一种理解是民族融合对文学的影响。从这方面说,民族融合、民族文化的交融,决定了中国文学的风貌。也就是说,中国文学的面貌,正是在民族融合中形成的。各民族文化的不断融入,形成并推动着文风的发展变化,使中国文学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背景下展示着不同风貌。没有民族文化的融合,就没有今天我们看到的中国文学的面貌。另一种理解是,在多民族融合、多民族文化融合的过程中,多民族文学之间的关系。从这方面说,民族文学的交流,是以民族融合为背景的;文学的交流与交融,又对民族融合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从这方面看,文学关系与民族融合,两者是双向互动的。不管从哪方面理解,把这个题目放到元代,都是重要话题,都可深入探讨。比如元代的上京文学,就是中国文学发展史上的一个独特标本。在远离中原与江南的草原地区,形成这样一个文学中心,并且影响着全国。上京文学是独特的,但又是元代文学的重要部分。它融汇了草原因素、中原因素、江南因素,而又不仅仅是草原的、中原的、江南的。扩而大之,元代文学的独特风貌,是以中原文化为主体,融汇了草原文化、西域文化,甚至安南文化与海洋文化,造就了元代文学的多样化与整体风貌。
就元代民族融合与文学关系的研究,我简单谈几点个人的看法。
第一,元代是中华精神共同体形成时期,而文学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元代,多民族及其文化发展的方向是多源汇流,这是历史的客观。这一基本方向,在研究中永远不应该淡忘,要有正确而客观的认识与表述,并用具体的文学研究加以揭示与展示。
第二,元代多元文化的交融,基础是两个认同,即政权认同与文化认同。从整体上看,元代多族士人是认同并拥护元政权的;元代多族士人也是认同并向往中原文化的。政权认同,使得大元朝成为稳固的政治共同体;文化认同,形成了大元王朝治下的精神共同体,如此才有整个天下的一体性。在这两个方面,我们的研究都出现过偏失。这些偏失,可以概括为两个“强调”:一是强调汉族士人特别是南方士人与元政权的对立,将一些士人的个体行为普遍化并加以夸大。二是强调蒙古色目作家作品的独特性,还努力寻找其独立性,淡化整体上与基本面的一体性。这两种偏失,都不符合元代文学史的客观、多主观解读。
第三,对元代少数民族作家的研究,我想说两方面。
一方面是我们的研究必须建立在可靠文献的基础上。这个问题还需要说吗?需要说,因为以往的研究引用的文献,有的就不可靠。可靠文献,首先要依据当时文献作出客观的解读,一切认识都从当时人的记载中来;也要读当时人的议论,理解当时人的观念。不能脱离当时文献凭某种观念去推理,又回过头来用这些想象、推理出来的认识去解读作品。20世纪一些相当流行的观点是这样推出来的。后代文献也可以用,但必须甄别。以往研究中引的一些材料,现在看来是荒唐的,但有些材料至今还有人用。比如明代张燧有一部书叫《千百年眼》,里边涉及元代的东西很多都是瞎说,可是我们的研究者却愿意相信。我们以其中一条《中华名士耻为元虏用》为例,看看这部书有些内容多么不可靠:
胜国初,欲尽歼华人,得耶律楚材谏而止。又欲除张、王、赵、刘、李五大姓,楚材又谏止之。然每每尊其种类而抑华人,故修洁士多耻之,流落无聊,类以其才泄之歌曲,妙绝古今,如所传《天机余锦》《阳春白雪》等集,及《琵琶》《西厢》等记,小传如《范张鸡黍》《王粲登楼》《倩女离魂》《赵礼让肥》《马丹阳度任风子》《三气张飞》等曲,俱称绝唱。有决意不仕者,断其右指,杂屠沽中,人不能识。又有高飞远举、托之缁流者,国初稍稍显见,金碧峰、复见心诸人,俱以瑰奇深自藏匿,姚广孝幼亦避乱,隐齐河一招提为行童。古称胡虏无百年之运,天厌之矣!
最近我读有关元好问的东西,竟然看到这样一则材料:
元遗山仕金,官至行尚书省左司员外郎,金亡不仕,隐有归宋之志,故辞元世祖员外之命。世祖以其抗诏,怒之,命拘管聊城,自伤志不得遂,而见之于诗。《西园》云:“典刑犹见靖康年。”《镇州与文举百一饮》云:“只知终老归唐土,忽漫相看作楚囚。”珂于此百思而不得其解。以不臣二姓之义言之,金亡可不必归宋。以种族之见言之,金元皆同种不同族耳。
这则材料出自清人徐珂的《松阴暇笔》。奇怪的是,像这样的材料,如此荒唐,为什么有人相信呢?这段时间整理元代笔记,有一部叫《焚余录》,撰者署名李模,说是清初发现的,近代才刊刻。从内容看,大致可以断定为伪书。但有几位著名文献学家题跋,没有人怀疑这部书的真实性。为什么呢?因为这些学者愿意相信其中的内容,也就不去怀疑。建立在这样的文献基础之上的研究,自然无法得出客观的结论。
第二方面是研究民族作家的成长过程,特别关注师承、姻亲关系,其次还有朋友关系。他们的老师往往是大儒,他们的母亲,大多是名人之后,具有很高的中原文化修养,不少人长期在外祖母家居住,他们中的很多人,从小所受的教育与成长的文化环境,与中原或江南文人没有大的不同。他们是涵养于中原文化之中,接受了良好的教育,也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中原文化观念。考察他们如何在师缘、亲缘、朋友情缘中,成为诗人作家,并且在多族士人的交往中,实现了多族士人之间心灵的深度契合,如此才能在深层次上把握民族交融对作家创作的影响。
第四,客观把握多族士人体现的文化色彩,综合考察其家族文化承传与所居之地的地域文化浸染。色目士人,其原本的民族与家族文化特点与发展程度不同,接受中原文化的基础不同。进入汉地后,所居之地不同,所受地域文化的影响不同,此外还有时代的影响,生活于元中期与元末乱世当然不同,人生际遇不同,心态也就不同。这多方面的影响,造就了这些诗人作家各自独特的风格,使他们成为独特的“这一个”。每一位民族作家,他们的价值就在于不同于他人的“这一个”,即其为人与为文风格的独特性。每一位独特的“这一个”,都是多族文化交流融合、家族文化承传、地域文化浸染的样本。比如廼贤与萨都剌不同,马祖常与丁鹤年不同。他们各自特色的形成,都是这多种因素影响的结果。研究作家特色,往往从时与地两个方面着眼,所谓“地为之,时为之”。元代多民族作家的研究,当然也应该着眼于这两个方面,只不过这两个方面,情况都较一般诗人作家复杂些,需要下更大功夫深入了解。
总之,所有这些研究,都要建立在可靠、客观的文献基础之上,力求得出较为客观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