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霞艳老师主持的明湖读书会讨论了我的《妇女简史》,关于中篇《敦煌》谈论得比较多。各位从不同的角度阐释了《敦煌》:黄魏越从道德和欲望的角度理解,并认为在女性追求自由和解放的今天,依旧和男性一起打造着欲望和道德的双重枷锁;刘志珍说出了《敦煌》文本中的不确定性带来的想象空间;郑威容认为中国人的发现,是在西方语境中呈现,对女性来说,这个发现就是身体。读这本小说让人感到这个西方“他者”有可能是个陷阱,需要平衡自我和“他者”的关系;钟溪和陈杏彤从爱的排他性以及小说的复调性对小说进行了解读。其中有些观点非常新颖,释阐的角度常令我感到新奇,很多是作者在写作时不曾想过的。
这也是写作的乐趣所在,一部作品写完后,作者说的其实并不作数,读者和批评者有权作出自己的理解。从这个意义上说,一部作品其实不只有一个作者,每一位读者都是作者,在丰富着小说的文本,使小说文本变得更为复杂、多义,或更清晰,或更加暧昧不明。关于读书会各位的阐释,我除了感谢并无更多的回应,这里我想谈谈写作这本小说的一些想法,特别是关于我对女性的看法以及基本态度。
我写作《妇女简史》时,野心已经非常低。当然,我以前小说中所关心的问题都在,就我个人的写作来说,如果有什么追求的话,我可能是中国作家中坚持向人物内心、向人的精神世界掘进的作家之一。我相信人不是我们习见的那个平庸的面貌,而是有着像宇宙一样深不可测的、谜一样的领域,有待我们去探寻。
小说作为人类经验的容器,人们在阅读小说时之所以会获得共鸣,是因为他们在小说中读到了自己的生命经验以及未曾经验却能感受到的经验或转瞬即逝还没来得及感受和说出的经验。这是小说的迷人之处,小说像一面镜子一样照耀着我们内心隐秘的想象、欲望和生活。
小说的精神背景可以很大,但必须是及物的。我在写作时,尽可能写得细微,尽可能把两性关系写得纤毫毕现。我希望每一位读者,女性读者也好,男性读者也好,或多或少可以在小说中找到自己的影子,哪怕只是一个念头。虽然这算不得是一个野心,其实只是一个极高的要求。
因为这篇小说涉及到女性的生命和情感史,所以话题经常涉及“女权”。在《妇女简史》之《敦煌》篇中,周卉曾对小项说,她不是女性主义者,不过她是女性坚定的维护者。周菲认为女性不需要同情,而是需要赞美。某种意义上,周卉的观点也是我的观点。
其实我不想说女性主义,一旦说起“主义”这样的大词,就会变得面目可疑。小说的写作从来是对这些固有观念的质疑。人是非常容易被观念化的动物,举个极端的例子,当我们听到一位杀人犯时,一般人的观念当中马上会涌出一个可怕的“形象”,并激发出一种道德评判。作家实际上不是这么去处理问题的,作家应该想,如果这个所谓的“杀人犯”是我的家人,那么就不会简单地用一份法院判决书去理解他,对他的感受一定会复杂得多,作家会照人物自身的“个人立场”去理解他,而不是某一个概念或观念去概括他,只有这样处理人物,才会出现观念无法规约的丰富性。而作家要的就是这种“丰富”性,它可让人们从观念的禁锢中解放出来,从而获得精神自由。总之在叙事艺术里,人物的“个人立场”常常会高于“普遍观念”。
所以,我非常同意评论家岳雯谈到《敦煌》时说的一段话——
艾伟则敏锐地意识到,性别议题并不单独存在,只有将之还原到两性关系的互动、僵持与拉锯中,才能显露一二。此外,他并不认为任何一个性别并不具有先天的道德豁免权,只有在日常生活中,考察具体个体的具体处境,以及面对这一处境的情感与行为抉择,才能理解真实不虚的性别处境,进而认识一个人的生活。
《妇女简史》涉及到两性关系,涉及到两性关系中的爱欲。我当然相信爱情之存在,这是我们先天的能力和品质。但爱也是极其复杂的。在我们年轻的时候,常常会把爱的对象神化,使爱看起来甚至带有某种宗教特性,所谓的“我爱她,我愿意为她做任何事”。因此爱的表征看上去更多的是一种自我牺牲和完全的奉献。但如果我们把表面的诗意抹去,去深究这种情感,其实没有那么简单,真相是,我们可能更多的爱的是自己。我觉得爱更像是镜像,通过你所爱的人,看见那个美丽的带有幻象的自我。当我们被自己所爱的人接纳和肯定,人会获得巨大的狂喜,镜像里会呈现出一个特别美丽的自己,在爱中被认可,你会变得特别自信,特别有成就感,特别骄傲。相反,如果我们失恋了,就会觉得自己一钱不值,那镜像里的自我是失败的自我。从这个意义上讲,爱的实质可能就是爱我们自己。
另外我觉得爱从来是不平等的,这是两性关系的一个难题,也是人类生活中的一个困境。我个人觉得某种程度上,《妇女简史》或者说《敦煌》中,其中一个方向是在说爱的不平等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
就我个人来说,书写女性,首先对女性要怀有尊重、敬意,这是写作者最基本的立场。现在毫无疑问是一个男权社会,谁都没有办法去改变,暂时也看不到可以颠覆这个文化基础。这涉及根深蒂固的人类生活中的权力关系,男性和女性在更隐秘的一个世界当中,有主导和被主导的关系,那些女性主义者提出要和男人平权的时候,其实在他们的个人生活当中,在个人的两性身体交往过程当中,她或许恰恰喜欢做一个被动者、被征服者。人的快感就是来自于被征服,这是人类的一个基本心理。这种生命感觉我觉得是与生俱来的。男权社会下,无论在家庭、职场还是两性关系中,男性确实有天然的领导权力。
今年有一段日子重读《红楼梦》。中国古典小说,通常很难见到作者,但《红楼梦》的作者时刻存在。曹雪芹是真爱女性,一往情深,那种怜惜,就像日本人之怜惜樱花。美好的事物就这样在人世间被损害。在中国这样一个男权至上社会,曹雪芹真是难得。他坚定地站在女性这边。《红楼梦》很有现代感,比如林黛玉,有很强的占有欲,特别是精神上的占有欲,这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是女性自我的觉醒。小说中还有很多现代小说技巧,作者常常以顽石的形式直接跳出来,自称蠢物,很有意思。这本书中有很多巧合,很多镜像,很强烈的命运感,很多机关,很多游戏,都笼罩在一种强大的宿命之中。
总的来说,某种程度上我有点曹雪芹那种心情。一个美好的女性,在她的生命成长中,她所承受的要超过男性,无论是在家庭内部也好,在社会上也好,还是在两性关系中也好,她们的责任和权利是不匹配的,是失衡的,总之是比较弱势的这一方。同小说中的周卉一样,我不喜欢“同情”这个词,这个词隐藏着很强的男性优越感,但是对女性的怜惜是一定有的。在《红楼梦》里,曹雪芹设置了一个前定的悲剧,从而衬出繁华的虚空,在繁华深处时时透着不祥和空寂,能够感觉到作者面对美好事物消失时努力克制着大哭一场的那种深情。
希望读者在这本书里读到人生的暖意。我们每个人都是孤岛,现代小说在经验的意义上把每一个孤立的个体连结在一起,构成生命的共同体。我喜欢这句话:“上帝之死”后,小说的喃喃细语就像教堂的钟声,给我们以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