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专题

从“剧目鉴别表”看新中国戏改中 对陕西小戏剧本的鉴审、改编

□柳 茵

在陕西地方戏中,大量表现普通百姓生活的小戏,以清新活泼的样式,承载着民间朴素的伦理道德观念,在底层民众中抑恶扬善,教化民风。它们文辞清新、表演自然,与底层民众的生活、情感亲近交融,深具地方文化气质。

然而,小戏毕竟大多来自于民间,其文本中或多或少会掺杂“粗俗”“轻浮”的语言;因说唱、歌舞传统的遗留,其表演风格会过于松散;表演中会带有“格调不高”的表情、体态。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小戏质朴天然、健康纯净的气质。尤其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一些小戏中“封建色彩浓郁”“基于旧社会人伦关系、价值观念与生活方式”的“情感与趣味”还与当时积极追求的“新社会的理念”相悖。因此,需要通过鉴别、审定,对小戏进行调整、改编,从文本开始,提纯小戏中“具有教育意义的主题”,完善其表现手段,提升其思想性、艺术性。

在陕西,这项工作曾主要由1952年成立的“西北戏曲流行剧目修审委员会”、1953年成立的“陕西省戏曲修审委员会”“西安市流行剧目修审委员会”等多家机构共同推行。“陕西省戏曲修审委员会”于1957年更名为陕西省剧目工作室,为现陕西省艺术研究院的前身。新中国成立初期,包含众多小戏剧目在内的陕西地方戏传统剧目的整理、改编成果,大多以整理改编本的形式存放于剧目工作室(现陕西省艺术研究院)资料室。

这批剧本中,部分在正文前另附一张“陕西省戏曲剧目工作室传统剧目鉴别表”(以下简称“鉴别表”),填写项目有剧目主题、鉴别意见、负责人意见等。内容均为表格成型后,由鉴别组手写填入,填写时间为1957年3月至7月。其中,作为鉴别表主体部分的鉴别意见,体例规范:一般先就剧情做介绍;接着,分别从思想内容、结构、人物形象,剧情是否存在不合理之处,是否有封建迷信、诲淫诲盗成分等方面对剧目做甄别与评定;最后确认剧目是否适合演出。而表格末尾的“负责人意见”则是对鉴别意见提纲挈领式的归纳总结。

小戏剧本的鉴别表,是在此次《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小戏·陕西卷》的编纂过程中被发现的,仅涉及秦腔、眉户两个剧种,共十二份。虽然数量有限,但从中可以略窥特定历史时期对陕西地方小戏剧目基本的评判态度和改编思路。

在思想内容方面,鉴别意见除集中于剔除小戏中“粗俗”“轻浮”的语言、内容外,尤其重视挖掘小戏中“丰富的民间情趣”。

《小寡妇上坟》又名《柳绿敬中状元》,来源于民间传说,讲述肖素贞之夫柳绿敬上京赶考,被误传客死京地。数年后,肖素贞上坟园祭祖,与柳绿敬相遇,夫妻互道年迈,不敢相认。该剧曾由秦腔演员在京演出,风行一时,后成为京剧小丑、跷工小旦舞蹈歌唱的名剧(又名满台飞),京剧王福山、于连泉均曾演出此剧,秦腔反而一度失传。后经整理,恢复秦腔演出并被蒲剧、河北梆子等多个剧种移植、搬演。对于此剧,鉴别组首先提出“在表演时去掉其色情成分”,同时,对于这个戏中蕴含的丰富的民间情趣,鉴别组的赞赏态度亦非常明显,认为这是一个“充满着生活趣味的小戏”“保留着民间歌舞的朴素风格”“语言生动,生活气息浓郁”,进而建议该剧“作为保留节目持续演出”。

作为典型家庭伦理剧的《比翼鸟》同样受到了来自鉴别组出于民间视角的关注。尽管对于这出戏中色情意味的词句和动作等,鉴别组的整改态度明确,但同时还赞扬了这出戏民间表演形式的“诚朴风趣”,认为它借用“夸张逗趣的乡野流言”及“对比强烈的人物色彩搭配”,以轻松活泼的形式接触到“社会问题”及沉重的“家庭教育问题”。

《山西娃办婆娘》与《山西娃打锅》是两出秦腔丑角闹剧。这两个看似荒诞的戏,却均因其“浓厚的生活积累与独特的讽刺手法而显得与众不同”,被鉴别组评定为“民间的生活细节、生活语言的运用老道娴熟”,“讽刺意味含而不露却耐人寻味”,“看似闹剧却深具民间气质、充满了民间智慧”的“趣味小戏”。与此类似的还有眉户《走南阳》,因“刻画了两个儿童纯真可爱的内心活动”,被认定为“一出很有风趣的儿童喜剧”。

鉴别意见还对一些剧本中透露出的小戏的舞台表演形式,从不同角度予以了关注。比如孙仁玉在民国初年为易俗社编写的喜剧小戏《偷鸡》(又名《女婿偷鸡》)。鉴别组特别为此剧在行当设置与表演细节方面提出了建议:“必须有好小旦,道白清楚,动作活泼,好小丑才能演出诙谐趣味”。另如眉户《铁角坟》,鉴别组对其中一些角色以丑行扮演颇为认同,认为“只要将低俗的语言删改,可长期以丑角扮演这些人物”。

针对传统小戏中一些承袭自说唱、歌舞、较为“松弛”的表演方式,鉴别组提出了异议。比如眉户《姐儿熬娘家》中穿插的一段与剧情毫不相干的歌舞表演,鉴别组就以“破坏戏剧的连贯性”为由,建议将其删除。另如眉户《老换少》中占便宜与占妻间一段偏离主题的相互调侃,眉户《狐狸缘》中“支离的情节”及“张来兴与情节无关、喧宾夺主的出场”,鉴别组也建议对其“删除或修改”。

以“剧种传统”“剧种个性”保护为出发点的建议也在鉴别意见中可见。比如在眉户《宋江杀楼》的“负责人意见”中,组长李静慈除了提出“该剧应作为传统节目予以保留”外,还建议该剧在表演时,应“尽量避免秦腔化的唱腔与表演方式”。鉴别意见还从曲牌、唱腔、词格等角度确定了剧目《林英哭五更》的剧种归属。

由于一些历史原因或在流传过程中的保护失当,目前仅发现十余份类似形制的小戏剧目鉴别表,其填写时间为1957年3月至7月,恰好处于文化部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戏曲剧目工作会议之后,与1957年 4月10日至24日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戏曲剧目工作会议、1957年3月5日举办的陕西省剧目工作会议几乎同时进行。这三次会议对于这批鉴别表的影响不言而喻。尽管在对剧目封建伦理道德取向的纠偏,粗俗、色情语言、表演的删改等方面,鉴别组立场坚定,态度明确,但剧目中富含民间情味的戏剧表达也得到了来自鉴别组积极的肯定或赞赏。鉴别意见较少以阶级成分来判定剧中人物的好坏,而是更重视人物形象、人物行动“是否具有民间趣味”。在评定小戏剧本中的音乐、表演、舞美等内容时,鉴别意见还十分强调其剧种的传统与剧种的个性,注重剧种的表演艺术风格与行当特征。这种既在可能的范围内尊重剧种的传统价值,同时又兼顾综合提升剧目艺术质量的评判态度,无论对于后辈的传承者还是观演者,都可以说是一种经验。

(作者系陕西省艺术研究院副研究员)

2021-12-31 □柳 茵 1 1 文艺报 content63149.html 1 从“剧目鉴别表”看新中国戏改中 对陕西小戏剧本的鉴审、改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