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说《隐秘史》中,主角桂平昌59岁时遭遇了件大事,险些把他的人给毁了,他在老君山某个角落的山洞里发现一具尸骨。他猜那尸骨是邻居苟军的。本来,若是报警便和他没关系了,他偏偏前怕狼后怕虎,嫌到镇上报警麻烦,又怕惹上嫌疑招来官司,毕竟左邻右舍里,只有他和苟军矛盾最深。于是,回家后,他瞒着妻子陈国秀去将藏尸骨的洞窟掩盖好。现在,这事儿算是真和他撇不开关系了。难道这就不是更大的麻烦?桂平昌手脚冰凉、胡言乱语,妻子先是想找端公或巫婆,末了还是跑远道去找大夫开药了。桂平昌虚弱了好一段时间,身子渐渐将息得好起来,能下地干点活儿了。陈国秀去镇上给大夫送了谢礼,顺便又给丈夫开了点药,想治治他的消瘦羸弱。其实,最初开的药桂平昌就没吃,后来开的药,他也背着妻子扔到火堆里,那药在火光中一闪,不知是药被火引着还是包药的纸在烧。一开始,妻子也想过请端公治病,她心里隐约觉得是苟军的鬼魂作祟。
苟军是个恶人也是个混人,是从小到大一直缠着欺负桂平昌的恶邻,他把自己的倒霉不幸(没得娃娃、妻子跑了)都算到桂平昌一家头上。桂平昌两口子这辈子没少挨他的打。对于村人来说,苟军也是不好惹的角色,他蛮不讲理地占住去田地的必经之路,要下地的人就得绕路:“一条路走上三代,就成了骨骼的一部分……而现在,纹理也好,方向也好,都得修正了。”苟军可不管那个。大概十年前,传说此人去了塞拉利昂打工,从此他彻底销声匿迹。即使如此,村里的人还怕他,桂平昌夫妇仍忌惮他。他的门好好锁着,他的房子虽已破败但仍伫立着。小说只说到这里,你可以把它看成乡土文学或悬疑小说或心理小说,但无疑,这是一部可读性很强的作品。
以上所述,只是小说156页之前的情节——什么坏事都要赖苟军这个混账恶人,所以他死了也是该死;死了还不放过活人,叫人觉得这家伙死得尤其活该。但这是小说明面上的故事,一个故事打算开始,总是因为现实的链条里缺少了哪根,或是多出哪根——消失快十年的苟军,以及被怀疑是他的尸骨,便是那根本来消失后来又出现的链条。一切隐秘,从桂平昌到陈国秀,他们个人生活的秘密,都借此逐渐浮现出来。小说里讲:“世间之所以有秘密,就是等着人去揭示的”,较真起来,隐秘与秘密的意思,并不完全相同。秘密仿佛是老君山到底有多少个山洞,谁也不知道;隐秘则如桂平昌发现尸骨的地方,是明明有人知道却又被故意掩盖起来。
人这辈子会有意无意隐藏多少秘密?这些秘密要是全说出来,真可以写无数部“隐秘史”了。《隐秘史》与作者罗伟章的另一部作品《声音史》相关联,《声音史》里的杨浪,在《隐秘史》中也几近无声地出现,只和桂平昌说了一句话,还惹得后者疑神疑鬼了一阵。作者在扉页上写到:“这个故事打开另一扇门。这扇门里的声音,杨浪听不见。很可能,世上没有人能够听见。”这便是“隐秘”一词的人类学含义了。
切不要以为,故事发生在偏僻之地大巴山中的一个千河口村,就理所当然地认定它是一般的乡土文学。不错,小说写到了中国到处可见的村庄的消失。年轻人全跑去大城市打工了,大概毕生都不会真的回来,村里人也渐次搬到普光镇上。小说快到结尾时,桂平昌亲切地搂着白骨,为后者数着村里剩下的几个人,数来数去只有七个,连一桌酒席都凑不足。陈国秀打算抬着丈夫到山外就医时,也是凑不足够强壮的人手,连最年轻的杨浪也上五十了。村庄在凋敝,村人在老去,但留下的人并不显得多么惊惶,他们对土地有依恋,他们与田土血脉相连。就像桂平昌和白骨说的:“家乡是离开家乡的人说的,劳动是不劳动的人说的。我们把劳动说成做活路,不卑贱,也不高尚,那无非就是我们的日子。”所以,小说里没有强烈的文明对比,作家也不意在呈现城乡差异的景观,或感慨、探究乡村落后和凋敝的原因。罗伟章并不是以五四以来的进步主义的视角看乡村的,在他那里,乡村就是乡村,它平静地生,自然也平静地死。小说提到几十年前川军刘存厚部在此血战,提到几千年前巴人在附近建国定都,提到那曾经繁盛的古文明。城里人孙老师看到人们把老君山的蛇捉尽了,人在生死,文明在轮回,时间长河里头,一切都沉浮着缓缓流过。当然也包括个人的隐秘。
桂平昌和陈国秀夫妇是少有的小说人物,他们在自己的生命中按部就班地结合、生娃,与邻居摩擦,与周围仅剩的村民维持着亲密又紧张的关系。他们甚至忘记了自己生命中的重要事件,比如不再有鱼水之好,多亏被认为属于苟军的尸骨出现,他们开始思考。这思考并不指向任何改变,仅仅是静静地回想并回忆起一切。比如对陈国秀而言,那苟军虽然消失了许多年,他留下的创口还在,“人的一生,就是缝缝补补的一生。苟军离开的十多年里,她已经缝好了数不清的裂口和破洞,但再怎么缝,也缝不成以前的自己了。”在她身上,可以明晰地看出一个清爽单纯的女孩怎么变成疲惫世故的妇人,又变成沉默暴躁的老妇。年轻时她信道理并且善于讲道理,爷爷却告诉她:“理是直的,路是弯的,道理总是离日子远。”她那时候不信,后来懂了。比如她看不起私奔而来的陶玉,后来又忍不住羡慕人家。羡慕陶玉的男人吴兴贵会给她唱歌,比自己的丈夫更“浪漫”吗?小说快到尾声时,陶玉听了20多年的歌儿,终于也厌倦了。桂平昌把所谓苟军的尸骨隐藏好——“那件‘大事’只在表面上完成了。就像取土填一个大坑,却又造出另一个大坑,这另一个大坑带着新鲜的伤痕,触目惊心。”于是他生病、疯癫,渐渐也忆起从前,忆起自己怎么正派却受尽苟军欺负,忆起自己并非完全没有暗伤苟军的缘故,乃至忆起苟军的好处,最后忆起事情有些惊心动魄的真面目,这些都有待读者打开书本去探索。小说前面的叙述因此变得不可靠,整个真实世界都动摇了。桂平昌非得回到那个隐藏的山洞,与尸骨完成一次诉说,诉说自己亲见的生与死、浩荡与平静,诉说自己对生命的理解。桂平昌的反思力让他不像个刻板印象里的农民,尤其他还是个59岁的老农。桂平昌终于和尸骨倾诉完了心事,回到家,为镇上回来的妻子做好饭,妻子疲惫又絮叨地讲起镇上看到的、听到的,其中一件随口说到的事情是,苟军回来了。
小说里出场的人物,最年少的也过了天命之年,大多都是花甲老人了,这是个行将老去的世界。罗伟章用陌生、家常又可信的方言写出这个世界,好像在讲那可以预料到自己归期的张嬢嬢。桂平昌和鬼魂最后说到那收集声音让“村子在他声音里活着”的杨浪,“但他终归是要死的……他死了,千河口就不存在了。”最终没有人打理的村落,东院、西院和老二房,都会败落萧条下去,用城里文化人孙老师的眼睛看:“萧条是世间最大的脏”,可何尝不是最大的干净,万物清零重新开始的干净。这《百年孤独》式的文明周而复始的景观,竟也在中国小说里出现了,到底是件叫人惊喜的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