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约翰·西蒙兹在克劳利诗集《白色污点》的导言中写的那样,我们在诗集《太阳掉在海里的声音》(百花洲文艺出版社)中看到的是不同的胡勇平,作为诗人的胡勇平、作为律师的胡勇平、作为朋友的胡勇平等等。雪莱认为,诗人是未经公认的立法者,笔者认为,这种法应该是无形的法、精神的法、心灵的法、道德的法。对于个体而言,守法比立法更重要,《太阳掉在海里的声音》就是见证诗人用诗歌为心灵守法的文本。
一、用诗歌为生命守护心灵。进入大众传媒时代,诗坛的诗性空间越来越拥挤了。海量的浮躁、夸饰、琐碎的诗作占据了诗歌日常位置,诗人失去了个性,语言变得类聚化。读者期待那种源于个体生命体验的本真的诗。诗人通过创造自我的言说方式,挽留个体生命的尊严,也就是说,它的动力学因素来自一个具体的肉身和心灵。在《从衡山归来》里诗人写道:“我知道有一朵花/能够让苍山疼痛”,在人人都欣赏的世俗美景里,诗人感到了苍山的疼痛,而且这种疼痛源于“一朵花”,这是一种生命的疼痛,如果说这种疼痛是生命中固有的,是诗的发现,那么在《柴达木盆地的诗歌》中“直到一位诗人把双臂打开/让伤口在静寂的盐泽中翻滚”,这种疼痛则是伤痛,是生命秘密的解码,只有诗人才能够进去。到了一定年龄的人,可能对于沧桑的文字会特别敏感,会有一种生命的紧张感。在《巨猿望江》中,“今夜悬崖不勒马/用凄婉的喉咙呼啸你的沧桑”;在《今晚,让我为你写首诗吧》中,“水平线岂是绝望的悬崖/每一根线条都会想着前生后世轮回的委屈和渴望”,这样的句子只有一定的生命体验才能够写得出来。在《驻马店:又见大平原》中,“让习惯阴霾的眼睛该如何/应对蓝蓝的天?”习惯了阴霾的眼睛,对这个社会可视的东西太多之后,如何应对蓝蓝的天,这既是诗人对自己提出的一个挑战,又是一种心灵的拷问。
二、用诗歌见证生存状态。米沃什在他的《诗的见证》里说,不是因为我们见证诗歌,而是因为诗歌见证我们。这里所指的诗歌应当是韦勒克诗学的概念,这实际上涉及到文学的一个基本问题,米沃什所言并非老生常谈,他提醒世人关注的恰恰是诗歌的一个古老的传统,就是社会历史插手文学的结果,而且在不断地变化,今天可能只是一个辩护词,未来可能是文学作品。在我们的世俗生活中,诗歌承担了监督、执法的角色。在《折情为箫》中,“银河给失陷的峡谷/带来雪崩”、“你是母亲晾衣竿上/永远擦不干眼泪的手绢”。在《一群诗人的爱晚亭》中,“我一次又一次洗着手/想远离这一些开花的汉字”,在诗人心里,湘江的水既能写诗,也能洗脚。在《少年壮志不言愁》中,“但愿你大檐帽上的共和国/踏着你额头上/一级一级的皱纹/上升”这样的句子,我认为见证了诗人对法律的认知和状态,还有对职业操守的认识。在《往事——致L》中,“往事被多事的/诗人们大卸八块/成为少女黄昏后的/零食”,往事成为少女的零食,这是一种世俗生活状态的见证。在《大湖,鱼和水的深情》中,“我攒了一身的故事/醉倒在琵琶行中”,这是对社会历史的见证。保罗·穆顿说,好诗歌让你进去是一个人,出来时是另一个人。笔者认为,首先进去的是诗人自己,出来时是另一个我。
三、用诗歌揭示爱的本质。爱情,是诗歌的母题。曾经,身体是灵魂的喻体,而后变成了性的喻体。诗人在《在一间黑色房子里想起甘蔗》写道:“二月十四,玫瑰是夜的涂料/甘蔗才是这个节日的圣物/押着温情和暴力的韵脚/削成一把爱情的骨头/粉身碎骨成渣”。西方情人节这天,面对玫瑰这一“夜的涂料”,甜蜜的甘蔗,被人尝过之后“粉身碎骨成渣”,这种复杂的情感经历,只有诗歌才能表达,于今,当身体不再是任何喻体,它成了各种过程中的机械链接,成了一种无止境的程序设计,而其中并没有象征构造,并没有超越性的目标,这种身体只与自己密集相处。在《长沙书》中,“月光有毒/掉进酒杯里浪得不成样子”、“夜,像写给你的诗又被撕掉一页/我知道我的诗拴不住你/我保证以后用喜欢你的方式牵你的手”,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虚幻的温暖和甜蜜?那么在《在冬天,不要忘记拨云见日》里,“最后的结局是一段冷香从我的脖子飘出/来年花开深处/你的手心、你的笑容就是埋我蜿蜒山川”,似乎这是关于爱的本质的寓意暗示,人类进入现代社会,爱情与婚姻的关系更为复杂了,爱变得无诗意,而又只能在诗句中去寻找。最后应当指出的是,作者认为该著是自己的总结性作品,但我认为,这是一个新的写作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