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谣》出版已经一年多了。一年多来,关于《民谣》的评论、议论几乎没有停止,且早已超出了“评论家写小说”的新闻或花边,更多地围绕王尧关于“小说革命”及其小说创作实践展开。这当然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既然倡导“小说革命”,又有小说创作的文本,自然集中在创作主体王尧身上。《民谣》的影响不仅在文学界的议论中,同时它也获得了不同的奖项,上了各种小说排行榜,其中最抢眼的莫过于“施耐庵文学奖”。
那么,《民谣》究竟有哪些新的审美元素,王尧究竟提供了哪些新的小说创作经验?这可能是我们更关心的。在我看来,《民谣》之所以值得重视和讨论,大概与这样几点有关。首先是作品进入历史的方式,这种方式隐含在王厚平漫不经心的讲述中。王厚平从1972年5月讲起,那个年代处在一个历史阶段中,对这段历史有各种各样的叙述。《民谣》的特别之处就在于,王厚平的叙述几乎是不动声色、漫不经心的。叙述从那个名句“我坐在码头上,太阳像一张薄薄的纸垫在屁股下”开始,这个中性的比喻句没有任何含义,没有隐喻或反讽,却示谕了小说叙述的基调。它像一个乡间闲散的漫游者,《民谣》开始了。小说没有大起大落的情节和故事,因此它是难以归纳、难以简介的。小说非常酷似一幅巨大的用现代手法绘制的国画:近看它是细碎的,所指不明;但只要退到远处,那些细碎的画面连接成整体时,画面的内容清晰呈现出来。那个叫莫庄的村庄处在云谲波诡的历史褶皱中,日子看似云淡风轻,但内在的紧张几乎没有消歇。外公、祖父以及家族其他成员的历史或经历,王厚平在讲述过程中也间接地经历了一遍。这种叙述的淡然不是置身度外的冷漠,而是经历过后了然于心的从容和淡定,这是一代人的见识和态度。年少的王厚平不能说一无所有、两手空空,他在讲述历史和前辈的过程中塑造了自己。《民谣》的这一点,是一个创造。王厚平通过讲述不只塑造了被讲述者,而且塑造了讲述者自己的形象。关于上世纪70年代的历史叙述,司空见惯的是以“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或“先知先觉者”的愤懑,构成一段“不堪回首”的民族或个人的苦难史。《民谣》则在举重若轻、不疾不徐中,还原了那个荒谬的年代并给予其致命一击。
历史是通过细节表达的,但最容易被历史淹没的也是细节。1999年,我曾经读过喻明达的《一个平民百姓的回忆录》。喻明达是一位地道的普通百姓,出身于大地主家庭,做过森林调查员、机关公务员、林场技术员、工厂采购员等,多次参加“社教”“四清”和防汛抗洪、挖矿修路;并当过“五七战士”,做过“插队下放”的“新农民”。他于1980年“病退”后为生活所迫“下海”经商,1997年以后又因病退出商界,随女儿喻杉闲居北京。在这本书中,喻明达讲述了许多我们不了解的关于文革的细节。比如,就在武斗最激烈的时候,他作为一个普通的林场技术员或采购员,工资以及各种票证都会及时地发放到他的手里,那个时候国家包括具体单位是怎样运作的?好像到现在也没有人能够回答这个问题。这就是历史的细节。还有我今年刚刚看过的么书仪的《寻常百姓家》,么书仪也是通过一个家族的迁徙、变迁等细节,在家长里短的日常生活中,在寻常百姓的生活细节中,反映或表达了社会历史的风云际会。这些作品一改国族命运的书写,转为家族命运的书写。虽然是一种非虚构的形式,但在文学观念上,它们是一脉相承的。《民谣》是小说,在这个意义上,《民谣》回归了“小说”。我们知道,从梁启超在1902年发表《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后,小说逐渐变成“大说”。小说不再表达或反映世情,也从“志怪”“杂史”“传奇”“琐闻逸事”“言情”“神魔”等内容中脱离出来,而和“新民”“新政治”“新道德”联系在一起。这种“大说”一方面革新了小说的内容,强调了小说改变国家民族命运的“动员”功能;一方面也培育了读者对于这种功能的阅读期待。这种情况一致延续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
《民谣》的历史叙事隐含在生活的细节之中。比如王家油店的那场大火,是王家家道中落的转折点。但是,当外公说起这件事的时候,说的是“多亏那把火烧了你们家的油店”。外公的言外之意是:如果没有这把火,爷爷奶奶的家庭成分就不是贫农了。这个不经意言说的细节揭示了人与命名的关系,就像陈昌平《汉奸》中的落魄文人李征被命名为“汉奸”,莫言《地主的眼神》中孙敬贤被命名为“地主”一样。李征不是汉奸,但一旦命名为“汉奸”,他的命运就彻底被改变了;孙敬贤是坏人,他即使不被命名为“地主”,也是一个坏人。一把火烧了王家的油店,却使王家因祸得福。生活和命运的不确定性,就隐含在这一言难尽的讲述中。小说的叙事调子虽然漫不经心,但内在的变化不时如波涛汹涌而至。比如写下雪天张老师拉二胡《赛马》:“我们跟着张老师的旋律到了草原,我们听到了骏马的嘶鸣,听到了奔放的马蹄声。张老师手上的弓子在琴筒上跳跃时,突然一声琴弦断了。我当时的感觉,一匹马在奔跑中摔倒了。张老师说:‘太冷了,太冷了,这根弦冻崩了’。”然后讲述者说:“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听到张老师拉二胡。第二天中午,在学校门口,穿着公安服装的两个同志把张老师押上了一辆吉普车。”张老师的罪名是偷听敌台。无论讲述者还是别的同学,显然非常感伤。这是一次诀别,大家再也听不到张老师的琴声了。
莫庄和王家的家族史,王厚平是在一种轻描淡写的讲述中完成的。这种轻描淡写当然只是一种姿态。王厚平是一个神经衰弱患者,一个头疼病患者。病患身份的“人设”对讲述者至关重要。这一身份表达了作家没有言说的许多信息,同时为作家和讲述者用多种小说技法讲述提供了得心应手的机缘。我们在《民谣》中可以看到现代小说家的不同回响,比如沈从文、废名、林海音、汪曾祺甚至鲁迅,也可以看到博尔赫斯、福克纳等。王厚平经常做梦或经常处在梦中:“我白天或夜间都会做梦……然后再做梦……我梦见自己在凤凰垛附近迷失了方向,到处是鬼火。从那一天开始,我经常做梦,甚至在白天也做梦。恐怖的是,我并不觉得我遇见的、闪过的是梦。”对王厚平来说,他遭遇的不是梦境,而是梦魇。这个细节不仅符合王厚平的病患者身份,同时也是他1972年间的少年记忆,他的个人记忆也是民族的集体记忆。于是,王厚平云淡风轻的讲述就具有了鲜明的价值立场。这也是《民谣》不动声色的力量所在。
讲述话语的年代或话语讲述的年代,构成了极大的反差。或者说,“杂篇”中的不同文体,如书信、揭发信、诗歌、检讨书、倡议书等,以仿真的形式再现了那个时代的生活气氛。我们知道,语言最能表达一个时代的特点,它以最具体的方式呈现了渗透到我们思维的精神世界。再现这些文体“化石”,就是对一个时代的文化考古;注释则以“后视角”激活了当年的文化记忆。1994年出版的张贤亮的《我的菩提树》使用的就是这一形式,小说的主体是对当年日记的重新诠释。讲述话语的年代因有了时间距离,对历史有了新的认知可能,对话语讲述的年代才有可能进入历史的讲述。因此,小说是由作家和小说人物王厚平一起完成叙述的。王尧综合了现代小说的各种笔法、语调、节奏、修辞,形成了属于自己的独特的小说语言和风格。如果这是“小说革命”,那么王尧已经达到了个人的期许;但是,在我看来,小说形式上的革命到了“后现代小说”业已终结。试图在形式上“革新”小说的想象,是对“小说革命”过于乐观了。文学艺术可以“革命”,这个革命只能借助高新技术,借力声光电的视觉效果。小说在形式上也就这样了。即便《民谣》有“杂篇”“外篇”,也只是处理或补充历史的一种方式或手段,还构不成“革命”。当然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民谣》作为小说,为历史叙述打造了另一幅面孔,为我们带来了新的阅读体验,提供了小说写作新的经验。在小说创作面临极大困境的时代,这已经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