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一场关于童诗的讨论在网上持续进行,且不断升温。关于童诗的论争各有各的看法,无论肯定,还是批评,争论点始终聚焦在童诗的美学问题上。争论既然与儿童诗审美有关,那就有必要弄清几个基本问题——什么是儿童诗?诗人怎样为孩子写诗?这也是大家一直关注、讨论和争辩的。
众所周知,诗歌是儿童最早接触的文学样式。儿童诗是儿童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儿童文学的普遍属性,但又属于审美品性很特别的一类文体,它对孩子的影响跨越较大的年龄幅度,从婴幼儿一直到青少年。好的儿童诗又总是可以提领孩子的精神兴奋点,打通他们的第六感,对环绕在他们身边的世界给予新鲜的态度,借以扩展他们的想象,用一种新的方式来观看和聆听世界。正因这个缘故,一首儿童诗常常可能引来争论。那么,儿童诗有哪些特征呢?这里,我将其概括为“三性”。
一是儿童性。我们说儿童的文学接受能力是以儿童的生理、心理发展为基础的。年龄阶段不同,他们的审美趣味、欣赏习惯、接受能力也显示出阶段性差异。但不管是写给哪一个年龄阶段的儿童诗,都必须考虑到接受对象(儿童)。换言之,儿童诗是“诗”,是“儿童的”诗。因此,我们可将儿童诗的这一特征称之为“儿童性”。这也是区别于成人诗歌的重要标识。正因其这一特性才能够产生儿童诗不能被成人诗歌替代的价值。
二是诗性。写出来的东西总是要给人看的,作家创作,不只是个人情绪的发泄,更主要的是寻求感受的认同、心理的和鸣、生命的交流。儿童诗“诗性”的首要特征,即是它要能在感情上对儿童产生呼应。不能够在感情上引起儿童共鸣的文字方式,可能是别的意识形态,不是儿童诗。同一种感情和事物,在不同的诗人的艺术表现中会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和意象。也就是说,儿童诗“诗性”的效果,与诗人使用什么样的语言、情感、想象、意境等方式密切相关。
三是情趣性。儿童诗的“情趣性”,主要是和成人诗歌相比较而言的。诗歌是一种以抒情见长的文学样式,但在成人诗歌和儿童诗歌中情感的抒发是有所不同的:成人诗歌更注重的是作者情感的抒发,而在儿童诗歌中,则更强调儿童情趣的显现。金波曾说过:“情趣在儿童诗中像一位亲切的、幽默的、快乐的向导。它引导着你走进诗的花园,使你有时微笑,有时陶醉,有时又使你沉思,在诗的花园里,你会流连忘返。”儿童情趣是情与趣的有机结合,它不仅具有天真、无邪、稚气、活泼、可爱的外在形态,还包括儿童的性情、志趣、意趣以及独特的情感表达方式等内在品质。儿童情趣因在各个年龄阶段有所区别,故它在诗歌作品中的体现也不同,随着年龄的增长,有一种由外在形态向内在品质逐渐发展的趋向。
如果我们仔细地分析许多经典性儿童诗篇的阅读感受和体验,一定是离不开上述这些特点的。再回到前面的话题,可以得出结论:儿童诗固然离不开想象,但儿童诗的想象不是胡思乱想。如同日本文艺评论家太田三郎所说:“尽管联想的作用可以随心所欲,就像流水那样一泻千里,但并不是没有秩序,更不是混沌”,而是有一条思考的线维系着它。如果离开思考的线,想象只能成为虚无缥缈的瞎想。存在决定意识,生活产生诗情,这是为古今中外无数诗人的创作实践所证明的真理。我们这样说并非认为没有经历过的事物就不能写,贬低想象力的作用,而是强调写诗必须有生活。想象是“心游万仞”的,然而想象这只鸟也只能从“万仞”之下的地面开始起飞。离开生活基础的想象只能想入非非、逆情悖理,绝不会有艺术。当然,也有不少儿童诗中出现看似有悖理性、有违逻辑的非常之语,即“无理而妙”的“陌生化”处理,但反常仍须合道,合乎事物的内在逻辑,否则,便是“满纸荒唐言”。
别林斯基曾说,“在诗中,想象是主要的活动力量,创作过程只有通过想象才能够得到完成”。想象作为诗歌创作的重要艺术手段是不可缺少的,想象是诗人重要的创造力,读诗者又何其不是这样呢?但不是每一首诗都可以唤起读者的想象力和美感,想要达到这样的艺术效果,我认为起码得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为读者的想象提供依据;二是要为读者开辟想象道路,明确想象的范围。
在这次关于童诗的讨论中,大家还谈到了“伪童诗”的问题。本来,儿童诗天生一张招人喜欢的“娃娃脸”。然而,纵观当下国内儿童报刊上发表的儿童诗,以及打着“儿童”旗号出版的诗集、诗选,不难发现,原本“娃娃脸”的儿童诗却大多以大人面孔呈现在读者面前,作者进行“成人化”痕迹明显的童真童趣的“雕琢”,诗中填充的不过是经过刻意包装的没了真性情的童真童趣。将不同作者的作品进行比较,书写花草树木、风雨雷电、日月星辰……可以发现一些相同的想象和表达。还有为了吸引孩子的眼球,刻意表现童真童趣,段子、口水化的语言使用泛滥,忽略艺术审美的要求,以及对孩子正能量、价值观的引导。我认为,究其这种伪童真、伪童趣大行其道的病根,是没有诗人自己的真实感情,假装孩子编造诗句。
儿童诗有成人写的,也有孩子写的。但儿童诗的写作者大多还是成年人,而“我的感觉”和“你的感觉”能不能合到一起,是对儿童诗作者提出的考验。我们倡导儿童诗写作坚守儿童本位,并非一味地迎合儿童的阅读心理和阅读习惯,并非要求诗人俯身“降格”为稚气犹存的孩童,而是充分尊重儿童、解放儿童、服务儿童,从儿童的视角和立场出发,依据儿童的心理和思维特征,充分张扬创作主体的个性,在成年诗人与儿童读者之间彼此互动,建构“共同话语”空间,自然而巧妙地将诗人的主体意识渗透到诗歌文本中,与儿童读者进行心灵的碰撞、对话和交流,最终实现成人视界与儿童视界的完美融合。
按说,儿童诗和其他儿童文学种类一样,理应百花齐放,提倡风格的多样,但这并不意味着为孩子的文学可以随意而为。文道结合是中国传统文学创作的正统观念。这些年来,一些成人文学更多地关注文学本身,一些写作者忽略儿童文学与生俱来的特殊性——天然地面对着文与道、教与乐的问题,在作品中一味追求好玩、有趣。其实关键是如何理解道、如何理解教育的问题,比如很“纯”的童谣,能给孩子一种人情之美,一种世俗的纯朴氛围,一种节奏感,这也是教育,对孩子们来说,也是一种学习、熏陶、模仿与塑型。
换言之,文道与教乐是客观存在的,重视文道并不会因此降低儿童文学品格。相反,回避这个问题却可能走向走上歧途。我们强调儿童文学作家要有社会责任感,首先要有严肃的文道观。具体到儿童诗的写作当中,就是必须以合乎儿童审美规律的艺术世界来呈现,也就是前面提到的“儿童性”。而这也关系到儿童诗的审美特质的问题,我认为,古今中外所有的诗都指向“情感”两个字,真情实感,有感而发,是诗的灵魂。但儿童诗的“情”必须体现健康的、合乎人性与儿童特点的情感取向,也就是真善美。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追求真善美是文艺的永恒价值。”作为孩子们成长的精神食粮之儿童诗歌,更应把真善美作为创作的永恒主题,真是基础,善是核心,美是关键。在儿童诗歌舶来化、娱乐化的当下,作为儿童诗歌写作者,更应该有自觉意识,坚守真善美的人性基础,为孩子们提供真善美的东西,艺术地呈现丰富的生活,表现真实的情感,涵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品质,拒绝假丑恶与成人化。以“真善美”为儿童诗的审美价值取向,既符合社会的要求、成人的期望,也利于儿童精神生命的健康成长。
有争论才会有探讨,有探讨才会有提高。客观地说,儿童诗发展到今天,的确到了需要沉淀、总结的阶段。各种奖项的设立、儿童文学刊物的增多,以及观念上的开放与包容,极大地刺激了原创,也培养了一批儿童诗新人,形成了老中青年龄结构的儿童诗作家群,出现了创作风格的多元格局,但也存在各种创作乱象。比如当前许多原来写儿童诗的,大都不写了,而一些写成人诗的作家的儿童诗写得并不理想。儿童诗创作出现这种状况,很大程度上也与儿童诗批评的软弱有关。因此,关于童诗的讨论,能够体现出学者对儿童诗的重视,以及在儿童诗面前呈现出的积极主动的姿态,这于儿童诗是有益的。这样的讨论或成为一个契机,唤起批评界用力跟进。
当然,对于儿童诗新人的探索精神,应当给予鼓励,对于不良的创作观念、倾向要及时纠正。在这个过程中,有争论、有辩论,争得面红耳赤也没有关系,但是争论要有结果有结论,没有一个正误对错,也没有辨出个是非曲直,这样的争论没有意义。在我看来,对于儿童诗的争论是一种正常现象,一种值得引起儿童文学界重视和探讨的现象,尤其是在当代儿童文学审美嬗变的背景下,更有许多有待申说的话题。
需要强调的是,无论多么激烈的探讨一定是针对具体作品、现象来进行,都不该上升到人身攻击,影响生活中的朋友情谊,由此产生隔膜,甚而对立,那就与初心背道而驰了。正如评论家李红叶所说:“形成对话格局,更利于童诗的未来发展和多元风格的形成。”衷心期待儿童文学界能就儿童诗具体的美学问题展开更多、更深入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