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谓的“三段式”书法创作方法论,指的是“浸入式感受、体验性书写、主题性创作”。这是中国书协在2021年举办的“伟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书法大展”(以下简称“伟业”)中首次提出的一种创作理念,2022年,在“征程:迎接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书法大展”(以下简称“征程”)中再次得以贯彻落实。以往在各种艺术创作中谈方法乃至方法论的现象并不少见,但对于传统书法领域而言,似乎只有“书法研究方法论”,很少谈“书法创作方法论”,甚至有一种延续已久的观念认为,书法创作需要“自然书写”,反对一切方法和方法论,这种情况显然是不符合书法创作实际的。尤其是以往书法创作理论多局限在笔法、墨法、字法等技法层面,对于古人所强调的“字外功”反而有意无意有所忽视,或者言之不详,此时,“三段式”书法创作方法论就进一步显示出其对于匡正书坛时弊的积极意义。
且不说古代书法家的创作是否都如文学作品中所说的那样“怀素自言初不知”,就当代书法创作而言,创作代表性作品的时候,显然是有某种前期的酝酿、构思乃至设计的程序在的。在今天,书法已经成为一种艺术形式,并且蓬勃开展的中国当代书法创作实践已经证明这种艺术形式的语言能够表现和讴歌新时代,因此其对标对象已经是当代视觉艺术创作,应符合视觉艺术创作一般的流程。所谓“一蹴而就”甚至“直播书写”的书法创作虽然不是天方夜谭,但至少并非当今书法创作的主流。关于这种书法创作的研究,如果说在20世纪80年代的书法心理学研究中还偶有出现的话,那么在今天书法史研究中应算是久违了。有鉴于此,中国书协配合专题大展,结合创作实践提出“三段式”书法创作的方法论,不仅对于当代书坛创作风气有某种指导意义,对于书法理论研究来说也带有某种范式性的创新。
所谓“浸入式感受”,有些类似于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中所说的“参与观察”和“深度访谈”,或者考古学、人类学学者所说的“下工地”“做田野”一类的工作。中国书协要求“伟业”“征程”两次专题展览的部分作者走一线、下基层,对自己即将用文字和笔墨表达的对象进行深入调研、感受和体验。比如,书法家李明创作表现的对象是2017年时代楷模张劼,他是一位“淬火英雄”,作为一名特警,他用血肉之躯抵挡歹徒的爆炸物,虽然大难不死,但在英雄的身躯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李明近距离走进了这位英雄,当面聆听他讲述自己的经历,这是一种无法取代的“在场”的体验。在美术创作中,构思一幅巨制之前,艺术家经常使用“写生”“采风”等创作手法来体验生活,其实这种经历对于书法创作来说同样是不可或缺的。在某些时候,这种体验或许是一种直观的冲击,在另一些时候,这种体验或许有可能表现为一种潜移默化的触动。就像欣赏一件经典书法作品最理想的境界一定是面对“原作”,创作一件具有情境性的书法作品也最好身临其境。正如人类学家如果不做田野工作,或者考古学家如果不下工地,那么他的研究至多只能是“纸上谈兵”。
所谓“体验式书写”,指的是上面所说的这种浸入式的感受要贯穿体现在整个书写过程之中,要求体验与创作之间具有一种同构性,并用书写过程表达了自己所获的震撼。美学家立普斯的“移情说”在这里可以理解为,书法家的内心感受也能够通过某种心理机制“转译”到所创作的作品之中。仍以李明为例,可以想见,书法家在创作讴歌这位淬火英雄的作品时,脑海中所浮现出的一定是英雄在火海中搏斗的场景,那种大无畏的英雄气概统摄整个书法创作的过程。可以说,有没有这种浸入式的感受或许能够让所创作的作品面貌出现本质差别。这种感受与书写《祭侄文稿》的颜鲁公或书写《寒食帖》的苏东坡虽然经历不同,但对于书法作品来说却有共同意义。由此,体验式书写作为一种书法创作方法论也与业界长久以来所诟病的“抄写唐诗宋词”等拉开了明显的距离。
所谓“主题性创作”,指的是汇聚此前两步调研、创作的最终成果。如果说“浸入式感受”和“体验式书写”说的是一个前后连续的创作过程的话,那么可以说主题性创作是对这一创作过程的概括和丰满。尽管主题性创作是“三段式”书法创作方法论的第三个阶段,但这个阶段显然不是前两步完成之后递进的结果,而是作为一种观念,从一开始就统摄整个创作过程,并且在最后一个阶段完成书法作品。在主题性创作的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是文辞内容的创作与书法形式的创造之间的内在统一性。
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由于有了“浸入式感受”和“体验式书写”,从而保证了当代书法创作中的“主题性创作”与其他领域相比有了更为丰厚的内涵。把中国书协提出的“三段式”书法创作方法论描述为既是当代书法创作领域深入生活、表现时代的创作模式,也是书法理论研究的一种理论创新可以说并不为过,其在理论和实践中的意义也值得书法界、理论界进行深入解读。
当然,作为一种理论,要想形成有广泛影响力的学派或者范式,还需要在内核、构成及其严密性等方面不断深入检验、丰富和完善。作为刚刚问世不久的一种新的创作理论,“三段式”的书法创作方法论也不例外,还有待于从理论、实践多个方面不断完善自身。例如,从检验标准方面来说,我们是否可以清晰地对作品中“沉浸式感受”的成分进行书写形态方面的辨识和评价,也就是说完成一种社会科学所要求的“概念操作化”,从而划定其中的界限?所谓的“体验式书写”与一位风格已经趋于成熟的书法家日常风格之间的理想比重是什么,又该如何厘定书写内容的基调与书法家平素所擅长的书法风格基调之间的矛盾性?至于“主题性创作”究竟是否应该成为书法创作中的常态,甚至从“专题展”走入“兰亭奖”“国展”等更具有普遍意义的书法创作平台,以及如何判定一件“主题性创作”与一件“非主题性创作”作品在艺术水准之间的高下?对于这些当代书法创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国书协和有关专家显然已经有了一些初步思考,也通过“乌海论坛”“绍兴论坛”等大型当代书法创作的专题论坛进行了激烈讨论,也在一定程度上达成了共识。但是相对于整个艺术领域来说,书法艺术对于当代的探索还是远远不够的,在主题性创作方面的起步也远远落后于美术等其他兄弟艺术门类,因此目前的探讨还只是一个开端。我们相信随着人们在古老的书法艺术可以表现当代生活这一问题上不断凝聚共识,关于书法的当代性、书法创作等基础理论的思考必将在未来书法领域成为显学,从而一改书法史研究“一枝独秀”的局面。
(作者系北京大学图书馆副馆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