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剧作家活动日”特别报道

文学赋予剧作独特精神品质与审美韵味

——剧作家畅谈“文学与剧作的共荣共生” □本报记者 王 杨 周 茉

大IP时代下,文学与影视如何破壁联动?文学的积淀对剧本的创作会产生哪些助力?文学改编影视的实践,目前难点在哪儿?什么样的好故事是影视界所期待的?“作家朋友,欢迎回家——中国作家协会剧作家活动日”期间,来自影视界的多位剧作家从文学与剧作共荣共生的角度,就上述话题分享了各自的创作经验和心得。

黑龙江省作协副主席全勇先加入中国作协已20余年。他说,剧本创作有文学做底色才能保持独特的精神品质,“文学与剧本并不冲突,是两种艺术形式的转换,不同阶段有不同创作需求”。剧本同文学创作一样,也需要深入生活,洞察世事,他认为年轻编剧所缺乏的正是社会历练,缺少对人情世故的了解。“小说与影视都是细节的艺术,细节很重要,需要解读人性并在此基础上塑造文学性。”他建议年轻编剧多读书,关注动态中的他者与世界,保持旺盛的好奇心和开阔的视野,不要拘泥于个人情感的小天地中。

作为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副会长,余飞加入中国作协已近10年。文学创作与剧本创作对他而言具有同一性,都是呈现客观世界与主观认识的艺术手段。他谈到,自己编剧的作品大多由外界提供主题与方向,写小说则是有感而发,写什么、如何写、写什么风格,都可以随心而行。对于剧本创作,余飞对自己要求相当严格,很多时候已经过审的剧本,他还会一遍遍修改到满意为止。初入编剧行业时他读了很多博尔赫斯的小说,深受文学的启发。“年轻编剧应该多积累人生经验,从社会生活中汲取营养,学会从不同角度观察思考,用智慧的方式解决困难的问题。”

剧作家冯骥涉猎广泛,常阅读各类型的文学作品。在他看来,文学写作倾向个性化的表达,创作空间更广博,创作形式也更加自由。相较而言,剧本则有特定模式,要遵循严格流程与规范,需要缜密的思维,逻辑线不能断,写作设限更多。谈到影视改编,冯骥认为,电视剧相当于文学中的长篇小说创作,人物成长过程、精神内核、性格气质等特质是逐步成长的,更注重循序渐进的过程。无论长短,只有做好典型环境下的典型人物叙事,才能使作品有深度、有力度。

剧作家李媛加入中国作协大家庭刚刚一年,她很高兴能参加此次活动,与前辈同行交流学习。她认为,适合进行影视改编的文学作品需要具备清晰完整的故事架构,影视作品对故事完成度要求很高。“文学与影视不同,文学的主要载体是文字,影视则是视觉、听觉、时间、空间的全维度艺术形式,好故事是统摄这些元素的重要基础。”如何将文学之美呈现在影视作品中,这是李媛常常思考的问题之一。文学性是故事之外一种对气质和韵味的追求,需要更高的文字能力,考验着编剧创作对白、旁白的功力。

剧作家董润年认为,不仅是影视创作,形象鲜明的作品也是文学写作成功的基本要素,读者或观众愿意在作品中看到的是贴近生活、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董润年编剧的作品多以社会现实角度切入,贴近日常生活。在影视改编上,他更关注能够反映时代特征的文学作品。“以上世纪80、90年代为例,中国第五、第六代导演做了很好表率,经典作品往往用艺术形式呈现时代足音,记录时代变迁,深刻描摹不同历史时期中国人民的生活变化与情感波动”。

九夜茴在参加活动时感到十分亲切,与大家的交流让她获益良多。“写小说时我进入到一个自由和开阔的世界,在既有文学母本上改编作品则是另一种创作思路。”她笑言改编自己的文学作品就像在和自己打架,有相互妥协,也有相互矛盾甚至难以定夺的时刻。九夜茴非常喜欢“剧作家”这个称谓,两种不同职业都与文学相关,都是丰富的创作体验。

2023-04-21 ——剧作家畅谈“文学与剧作的共荣共生” □本报记者 王 杨 周 茉 1 1 文艺报 content69658.html 1 文学赋予剧作独特精神品质与审美韵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