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文学评论

高建刚《我的秋天是蟋蟀做的》:

“大人”和“赤子”的吟唱

□朱自强

《我的秋天是蟋蟀做的》是高建刚为儿童创作的第一本童诗集,捧读这部诗集,我的耳边不止一次回响起古代圣贤说过的话。

王阳明曾说:“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也。”在高建刚的笔下,一声虫鸣、一片树叶、一个柿子,甚至一片瓦、一个生锈的骑马钉都与他的心灵产生巨大的共感,点燃了审美的热情。这是一位有敏锐的审美力、真挚的同情和广博爱心的诗人。

孟子曾说:“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高建刚有一颗孩子般善感的心,《两只公鸡》一诗写成年人“我”的邻居养了两只公鸡听打鸣,面对两只公鸡的啼叫,别人是烦之又烦,可“我”的感受却是,这啼叫“加上早晨小区的犬吠/倒挺像我喜欢的乡村”。而当两只公鸡终于变成了“两碗鸡汤”,邻居端来“让我们尝尝”,“我”的感受则是“夜晚那样安静/我的心却不平静”。诗中的成年人“我”与韩少功的散文《我家养鸡》里的少年一样,有着一颗对弱小生命的不忍之心。

既“不失赤子之心”,又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两者结合在一起,就是成为儿童诗人的最好资质。在当今世界,这样的诗人弥足珍贵,这样的诗人也应该属于儿童读者。品味、揣摩高建刚的童诗,有以下三个审美特质。

第一个特质是善于在平凡的事物里创造非凡之美。高建刚的童诗具有独特的审美触角。这种审美触角引领着诗人常常在平凡的事物里创造出非凡之美。这是一种有难度、有高度的诗歌美学,在当今的童诗创作中,可谓难能可贵。

在《洗碗》一诗中,诗人将水中的碗看作一面镜子,“能找出自己的笑容”“甚至看成月亮”,“手指轻轻一敲”就能“发出月亮的回声”,而洗碗时手与碗的摩擦,让人“清晰地听见叽叽喳喳的鸟鸣”。就这样,高建刚将再普通不过的“洗碗”变得令人愉悦,变得十分浪漫。这是化腐朽为神奇的艺术功力,其本源来自于诗人对生活无条件的热爱。

在日常生活里,风中的沙尘、塑料袋肯定是不够美的。但高建刚这样写道:“北方的冷空气来了/在家里能听见/楼下的说话声结了冰//从窗外看到风/把人们和沙尘、塑料袋一起/刮往同一个方向”(《冷空气》)。在冷空气里归家的人,内心会感到一种透彻的温暖,与这样的人一起,“刮往同一个方向”的沙尘和塑料袋也变成了审美的对象。

给我以深深触动的是《冬日新居》这首诗。搬入新居,“我”想的不是怎样装扮自己的新生活,而是“想起建筑这房屋的民工”:“在这雪白空无一物的房里/我仿佛听见墙壁上/他们在危险的高度上说的话/看见他们在脚手架和工棚留下的嬉戏/那支曾使月夜泛起涟漪的竹笛/或许就是在这个房间收起余韵/他们走了/没留下一丝痕迹”,然而真的没有留下一丝痕迹吗?诗的结尾是令人眼睛一热的印象主义的表现:“窗外的雪/把许多东西覆盖/那片遗落的红瓦只露出一条边”。诗人在最平凡的民工的人生里,发现不可湮灭的生命价值,在最不令人经意处,发现令人惊异的美,化作震撼人心的诗意。在世俗眼光里,民工或许卑微得就像被大雪掩埋的一片瓦,即使平等待人的人,在生活的忙碌中,也未必会留意雪下“只露出一条边”的那片“红瓦”。作为47年前建筑工地的一个力工,我将高建刚视为最平凡的民工的人生知音。我个人认为,《冬日新居》这样的诗非常适合收入教材,应该走进语文教学的课堂。因为这里面有着对人民的深切关怀和真诚赞美,需要物质生活极大丰富时代的孩子们来细心体会。

第二个审美特质是“翻转看世界的角度”。史蒂芬·平克在《风格感觉:21世纪写作指南》一书中说:“好的写作能翻转看世界的角度……”对诗歌创作来说,“翻转看世界的角度”就会产生独特的审美意象。《树叶们飞回树上》就翻转了惯常的审美角度。本该“飞回树上”“叽叽喳喳”告诉“春天来了”的不是“鸟儿”吗?可是,高建刚“翻转”了生活原本的面貌:“春天来了/绿叶们都飞回树上/叽叽喳喳嚷着/告诉风和鸟儿/春天来了”。

有些童诗创作,一写到花草星月,就有一种甜腻的所谓“审美”趣味。但是,高建刚想象中的花草星月全然是另一种模样。比如“谁将月亮和星星/这些好看的首饰/叮叮当当,扛到/地球背面的街市兜售/等太阳赶来/他们便逃之夭夭”。(《月亮和星星》)这是将大自然戏剧化的想象方法,其想象的奇绝,令人不禁联想起郭沫若的《天上的街市》、痖弦的《流星》。

此外,高建刚的童诗中还有着出人意料的意象:“风累了/躺在树上/睡了/它在做梦/想去遥远的大草原/寻找牛羊”。(《风累了》)虽然诗歌的想象与北朝乐府民歌《敕勒歌》的“风吹草低见牛羊”可以建立联系,但思想却是独特而耐人寻味的。在《我的秋天是蟋蟀做的》这首诗中,秋天之美的创造者是“油漆工”“老木匠”“老伙夫”,这种笔法也是诗歌中难以见到的。蟋蟀与高铁,一个属于田园,一个属于现代,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很难同处,但在《蟋蟀与高铁》中,诗人自然地让两者融合在一起,听了诗人笔下的蟋蟀那伴归的“歌唱”以后,当我“拖着行李箱/走在回家的路上”也会感受到,远方隐约闪烁的灯光,那是一双盼归的眼睛。

第三个审美特质是艺术表现的简洁性。儿童文学的审美特质之一,就是像数学公式一样具有简洁之美。这样的简洁不是简单,而是浓缩了巨大的丰富性,是举重若轻、以少少许胜多多许的简洁之美。

《家》就是这种具有数学公式一样的简洁之美的作品:“寒冷的冬天/穿什么都不管用/只有把家穿上/才感到温暖”。《春夏秋冬》也是一首简洁的诗:“春夏秋冬/走得多快啊/这些时装模特/变换各色衣裳/行走在大地的舞台上/孩子们也加入其中/在嬉闹的奔跑中长大”。这首将儿童的成长与“春夏秋冬”融为一体的诗,让我想起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的一句话:“大自然是儿童思想的发源地。”我们今天的应试教育,给孩子的生活是与大自然隔绝,也是与“生命”隔绝的“书本生活”,这种“书本生活”是无法给孩子们带来心智健全的成长的。高建刚的“在嬉闹的奔跑中长大”这一诗句,体现出凝练而透彻的对儿童成长的洞察力。

高建刚是心灵栖居于“家园”的诗人,《我的秋天是蟋蟀做的》这本诗集里有不少对“家”的吟咏,“归家”是一个经常出现的主题。在《柿子》一诗中,诗人将“归家”的情思全部浓缩在“一个柿子”里:“冬天的庭院里/那棵望着我长大的柿子树/叶子都已落光/只剩一个柿子/留在枝头,摇摇欲坠/阳光中,像一盏忘了关的灯//我把它捧在手中/才知道/它积蓄了所有的甜/等我从异国他乡回来”。再看《西红柿》一诗:“早晨的厨房/有一束柠檬色阳光/在黑色大理石窗台上/七个红彤彤的西红柿/透亮如一排灯笼/照亮旁边的黄瓜、胡萝卜和鸡蛋/还有我们有滋有味的生活”。这首诗就如一幅塞尚的静物画,涤荡思想,留下生活真实可触的美。这样的诗歌写作,恰应了梅尧臣的两句诗:“作诗无古今,唯造平淡难。”

阅读高建刚的《我的秋天是蟋蟀做的》这本童诗集,一种久违的审美愉悦渐渐升起并弥漫开来,就如从前读米尔恩、希尔弗斯坦、金子美玲,读任溶溶、金波、高洪波、薛卫民等人的诗作,期待他继续创作出这样的难得遇见的好童诗。

2023-05-24 □朱自强 高建刚《我的秋天是蟋蟀做的》: 1 1 文艺报 content70114.html 1 “大人”和“赤子”的吟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