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理论与争鸣

创作快感:人工智能无法取代的人类审美权利

□黄力之

人工智能侵入了审美领域,这是不争的事实。2016年初,Google在美国旧金山举行了一场画作拍卖会。这些作品一部分是谷歌员工创作,另一部分是由其他人员利用DeepDream创作完成。Google把自家生成图片的技术Inceptionism开源化,称之为DeepDream,于是,本来是用来将图片分类的人工智能,让人们看到了新的艺术形式的诞生——只要输入一张图片,再利用“卷积神经网络”(深度学习的代表算法)进行重复处理,一幅堪称后现代主义风格的“画作”便诞生了。2019年,一个叫“小冰”的机器人以自己的画作参加中央美院的毕业画展。同时,小冰还会写诗,在报刊和多个网络社区发布。后来,小冰研发团队从小冰写成的数万余首诗中挑出139首结集出版,取名《阳光失了玻璃窗》。2023年,由人工智能实验室OpenAI发布的聊天机器人ChatGPT在全网刷屏。有人请ChatGPT模仿李白和莎士比亚各写了一首诗,ChatGPT在30秒内便完成交卷。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沈阳利用AI平台创作的科幻作品《机忆之地》(参评时署名“@硅禅”),在第五届江苏省青年科普科幻作品大赛评选中获评二等奖。最近,日本作家Rie Kudan凭借自撰的小说,赢得了日本顶级文学奖“芥川奖”。颁奖台上,Kudan透露ChatGPT参与了这本科幻小说大约5%内容的创作。这些事实不断说明,人工智能已经将文艺创作纳入自己的领地。因此,有些学者担忧,艺术作品从此就可以“不劳而获”了。

AI可以创造作品,但不能取代人的创作快感

艺术作品可以不劳而获的危机感看起来是合理的,因为人工智能技术还在飞速发展中,海量的信息,包括艺术信息还在源源不断地输入,人工智能的审美创造能力的提升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对人工智能取代人的艺术创造行为的担忧是片面的,这反映了传统文艺理论的偏颇,即对作品的关注遮蔽了对创作这件事与人性关系的关注。其实,德国哲学家卡西尔在《人论》中说到如何把握不同形式的人类文化的统一性时早就提出:“我们寻求的不是结果的统一性而是活动的统一性,不是产品的统一性而是创造过程的统一性。”

在整个创作过程中,艺术家并不只是一件作品的生产者,在某种意义上,艺术家是为了自己而创作,他是在进行创作的过程中展示和享受自己的人性发展的能力及其可能性。这个过程,我们在观赏音乐艺术表演时看得很清楚:无论是声乐还是器乐,表演者都是全力投入,逐渐进入旁若无人之境,眼神显现出陶醉与沉迷,整个身体和手脚随节奏而频频晃动。这显然不只是舞台氛围的影响,因为所有业余表演者都有此种表现,只要他们进入了创造的境界。体会这一点并不难,因为多数人都有业余表演的经历——在业余表演中,作品更不重要,重要的是表演者的心理体验与享受。这就是艺术创造带来的审美快感,与听众、读者、观众由作品获得的审美快感同一本质,但心理震撼程度要更为强烈。

关于艺术创造带来的审美快感,诗圣杜甫观赏同时代舞蹈家公孙大娘的剑舞,写下了名句:“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杜甫还看了张旭的狂草创作,乃在《饮中八仙歌》里写张旭醉后狂草之态:“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宋人苏轼在《书蒲永升画后》中说到他的四川同乡孙知微画水的情形:“始知微欲于大慈寺寿宁院壁作湖滩水石四堵,营度经岁,终不肯下笔。一日,仓皇入寺,索笔墨甚急,奋袂如风,须臾而成,作输泻跳蹙之势,汹汹欲崩屋也。”这些文字,通过对舞蹈、书法和绘画创作的描写,表现出艺术创造给创作主体带来的心理享受,然后以身体动作释放出来。

在文学创作过程中可能不会有那么激烈的身体动作,但心理上的享受是同样的。法国作家福楼拜在创作其代表作《包法利夫人》时,情感体验达到高峰,写作的经历简直就是一次情感体验的全过程。他说:“创造什么人物就过什么人物的生活,真是一件快事。比如我今天同时是丈夫和妻子,是情人和他的姘头,我骑马在一个树林里游行,当着秋天的薄暮,满树都是黄叶,我觉得自己就是马,就是风,就是他俩甜蜜的情话,就是使他们填满情波的眼睛眯着的太阳。”

托尔斯泰的夫人索菲亚·安德烈耶芙娜这样描述1867年托尔斯泰创作《战争与和平》时的状态:“列沃奇卡(托尔斯泰的爱称)整个冬天肝火旺盛,他流着眼泪,满怀激情地进行创作。”“肝火旺盛”对应的俄文词汇,在当时的俄语语境中意味着兴奋亢昂的状态。

认识到这一点,便可以说,人工智能确实可以完成审美作品,但并不能取代人在心理上的审美创造快感之需要。就是说,无论人工智能生产出多少审美作品,人类内心的审美创造快感需求,不但永远存在,而且永远要通过人的创造过程去满足。

人以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

正是在此处,马克思美学理论的伟大之处便呈现出来。马克思在1844年“巴黎手稿”中创立了“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理论,全面构建了人与对象世界的关系。马克思深刻提出一个命题,人在改造对象世界的过程中,由于把自己的本质力量寄托在对象之上,因此,人可以通过对象世界而获得自我满足的快感。马克思提出,人是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全面的本质的。因此,人的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思维、直观、情感、愿望、活动、爱等等,都标志了人同世界的任何一种人的关系。由于艺术主要是直观、情感、愿望、活动、爱的外化形式,因此,“人不仅通过思维,而且以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所谓人“以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这里首先是指艺术创造,而不是艺术欣赏。

19世纪末的尼采在《偶像的黄昏》中亦从生命体验来看待艺术活动。他说:“肯定生命,哪怕是在它最异样、最艰难的问题上,生命意志在其最高类型的牺牲中,为自身的不可穷竭而欢欣鼓舞——我称之为酒神精神,我把这看作通往悲剧诗人心理的桥梁。不是为摆脱恐惧和怜悯,不是为了通过猛烈的宣泄而从一种危险的激情中净化自己(亚里士多德如此误解);而是为了超越恐惧和怜悯,为了成为生成之永恒喜悦本身——这种喜悦在自身中也包含毁灭的喜悦。”马克思1842年说:“我真正喜爱什么东西,我就会感到这种东西的存在是必需的,是我所需要的,没有它的存在,我的生活就不可能充实、美满。”这就是艺术在人类学本体论意义上存在的理由,这一理由不是外在的,而是内在的——没有自己所喜爱的表达美、创造美的行为,生活就不可能“充实、美满”。可以说,马克思的论断确认了人类学本体论意义上艺术存在的理由。致力于创新马克思主义美学理论的卢卡契在其《审美特性》中说:“如果我们要正确评价审美的特性,那么审美的这种存在方式应该被确定为人类自我意识外化的最适当的形式。”

1845至1846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创立了唯物史观,展示了人类社会的共产主义美好前景,那时候,“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马克思揭示的是,只有在人类从事自己喜爱的工作,即“随自己的兴趣”干事时,人才会摆脱不自由分工带来的压抑感,才会因喜爱而获得快乐之感。

1860年前后,马克思提出:“并不是为了获得剩余劳动而缩减必要劳动时间,而是直接把必要劳动时间缩减到最低限度,那时,与此相适应,由于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方面得到发展。”注意,马克思此时把人的自由领域定位在科学和艺术领域,而不是体力劳动,他似乎预见到了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之所以这么说,乃是因为马克思指出了人的大量闲暇时间存在的实际——人不必再去从事原先的工作,特别是体力性质的劳动——这可能是人工智能充分发展之后的部分现实。马克思不认为会出现“无用阶级”,人还是可以大有作为的,那就是“在艺术、科学等方面得到发展”。由于人工智能本身就是科学,把科学除去之后,剩下的就是艺术,即审美自由。即使在人工智能高度发展的时代,出现了更多的人工智能“艺术品”,但这只为欣赏者增添了一些东西而已,并没有剥夺创作者的创造快感乃至对生存意义的认同——当艺术创造失去职业意义时,人人才可能是艺术创作者,每个人都可以自由沉浸于创作快感之中。

马克思说:“生命如果不是活动,又是什么呢?”不妨补充一句:在人工智能时代,人的生命如果不是审美活动,又是什么呢?

(作者为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哲学部教授)

2024-02-02 □黄力之 1 1 文艺报 content73409.html 1 创作快感:人工智能无法取代的人类审美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