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我断断续续做了些乡村漫游式的田野实践,累积了一点乡土志,不过我关注的是农民和自然合作的领域,试着通过交流和观察,理解乡下人在与山石草木的合作中养成的自然品格。乡土文学有两副自然面孔:一种是理性化的,一种姑且称为灵性。早前我讨论过的梁鸿和乔叶,她们的写作差异虽大,但乡土世界都是偏于理性化的。梁鸿触摸湍河的伤口是典型的环境叙事,可以归入愤怒的田园诗传统,背后是生态学理性。《宝水》则属于乡土风物书写,最典型的便是挖野菜,这样一种古老的救荒实践在当下看似很土气,实则很时髦,属于都市博物实践,这些自然风物具有地方属性,是由作家补习的植物学予以理性化的。乡土文学的自然书写,还有一条非理性的、强调灵性的传统,如沈从文、萧红、迟子建、刘亮程和李娟等人,尤其是文化意义上的边地作家。以萧红为例,她在社会层面驱逐了“跳大神”,但在面对自然时俨然是一位通灵的萨满,能与花园中的果蔬、屋顶的蘑菇以及冰雪大地沟通。批评家认为,这是儿童视角,但儿童视角本身就是万物有灵的视角。萧红对萨满的自然改造延续到迟子建、胡冬林等东北作家身上,体现出乡土文学自然灵性的一面。当下无论是环境叙事还是都市博物学,都颇为流行,也都在参与塑造乡土文学的理性品格,我个人同时也是自然主义者和博物爱好者,但面对它们对乡土文学可能的影响,我的态度还是有些犹疑。自然不能简单地视为农民的物质本钱,更不用说当成风景了,或者只是科普的对象。乡土自然中蕴藏着我们这个从农业中成长起来的民族的自然元气,显著地区别于梭罗的自然传统,值得深入辨析。
(作者系武汉大学文学院教师)